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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12-16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数字中国、数字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大战略部署,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现就推荐本区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至今,在本区城市经济、生活、治理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一)先进集体。从事或参与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所有类型企业。

(二)先进个人。积极投身于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并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企业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落实网络强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战略,紧扣城市数字化转型“整体性转变、全方位赋能、革命性重塑”要求,为城市数字化转型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工作扎实、成效显著;

3.在相关领域数字化转型工作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以数字化手段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社会中创新突破,并取得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重视队伍建设,干部职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养和工作作风。

(二)先进个人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

2.把握数字化转型的新趋势、新规律,立足本职工作钻研业务,能力突出,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善于运用数字化手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名后,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在时间节点内将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报至我委。

推荐名单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形成拟表彰名单,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安排

表格请至市经信委网站自行下载:http://www.sheitc.sh.gov.cn/jjyx/20221206/51a2a2ed2ca843b1a127e6cf503b0842.html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电子版请于12月18日(周日)前上传至邮箱13916978319@139.com,以上书面材料签章后,一式三份,将纸质版于12月20日(周二)下班前提交至青浦区科委,公园路80号6003室(逾期作废)。

联系人:曹慧莉    联系电话:13916978319

           

           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