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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答复

主动公开

2022.06.22

祝晓剑代表:

您在青浦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25号《关于充分挖掘政府信息化项目存量,为后疫情时代幸福社区打造注入新动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状概述

一是我区有2000余个涉及智慧安防的物联感知设备,已推送市域物联感知物联网和市城运平台,区城运在平台二期项目中提交关于“物联感知中台”的建设需求,区城运将依托该中台,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包括社区在内的“人、车、感知”等物联感知数据汇聚使用,为社区智能管理赋能。另房管局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和智慧物业平台建立健全面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数据库,推动社会各方共享数据。

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的相关公共数据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青浦区公共数据治理,规范和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应用,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依据《上海市数据条例》、《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及相关规范要求,结合本区自身实际,编制形成《青浦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制定青浦区公共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应用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为青浦区公共数据治理工作良好发展夯实必要基础。

三是青浦区大数据资源平台自2019年投入使用,为各单位提供数据支撑,也通过各单位自建系统中产生的数据反哺大数据中心。目前,共获取各类国家数据服务接口7个、市级数据服务接口119个;实现38家市级部门333条资源目录数据落地,累计总量达34.87亿余条数据信息。同时,归集全区58余个核心区级自建信息系统数据,累计总量达4.3亿余条数据信息,并保障各项数据实时连通和同步更新。同时依据2022年青浦区信息系统运营清单,加强各单位基层业务数据的统一规范归集,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

四是疫情防控期间为有力强化对各街镇居民小区的精准高效防控,区政务办充分利用市级“数字哨兵”接口,在原有智慧安防小区的基础上实施利旧改造。截止目前,共完成区内244个智慧安防小区共308台人员出入闸机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小区人员从人脸识别闸机出入的同时,叠加完成核酸等人员健康信息的校验,达到了“无感”认证核验和信息登记的目的,进一步加强人员健康检测能力,确保居民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为基层防疫减负增效。

二、下一步计划

(一)拓展公共数据归集面。加强各单位基层业务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归集,同时,进一步推进市级数据资源申请工作,依托市、区两级大数据资源平台,加快相关数据的“属地返还”。房管局会以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加快推进智慧物业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资源平台和智慧物业平台建立健全面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数据库,推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市民群众按需共享数据,同时,区大数据中心也会对智慧物业平台的公共数据进行统一归集,推进数据赋能业务,业务反哺数据的良心循环。

(二)提升智能设备社会面。区房管局将试点推进智能感知设备在电梯、消防、水箱、非机动车充电、小区积水等场景中建设应用,推进住宅电梯配备运行安全远程监测装置,推动现代技术在电梯安全管理中的应用,逐步构建住宅电梯智慧监管体系。深化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向住宅小区延伸覆盖,推动智慧物业平台与街镇城市运行中心(网格化)平台无缝对接,实现智慧预警、智慧研判、智慧派单、智慧监督。积极推进“群租治理”应用场景、“人房共管”机制建设,完善“群租”线索发现机制,及时消除“群租”安全隐患。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需求。

(三)统一公共数据运营面。按照公共数据治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请各委办局、街镇村居按要求进行自建系统的数据归集,区大数据中心进行数据治理,并将治理后数据赋能各委办局、街镇村居,形成数据闭环,即维护数据安全又保证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由区大数据中心统一牵头数据归集、治理、应用等工作,加强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支撑、数据赋能,打破数据壁垒,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筑牢公共数据安全面。构建青浦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体系,健全各项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安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青浦区大数据中心的信息安全管理和公司整体的信息安全治理,确保青浦区大数据中心的互联网业务的连续性,以及确保青浦区大数据中心内部各类数据、外部供应商以及外包供应商对于业务中涉及各项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

(五)完善数据治理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数据治理中的数据融合人和融合后的数据共享,并围绕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完善青浦区公共数据质量报告评分体系,优化评分规则,细化评分体系,提高各单位数据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动全区公共数据高效赋能基层工作,进一步提升精细化治理水平。

(六)丰富专题库建设以赋能各委办局工作。不断探索新的主题库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人口库、房屋库、法人库、地名地址库,拓阔思考维度,强化各项主题库建设。加快建设民生保障专题库建设,依托市、区两级大数据资源平台,加快推进市级数据获取工作,完善专题库建设、丰富专题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