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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添置办公设备的函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19〕2号

2019.03.18

区机管局:

根据《中共青浦区委、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青浦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青委〔2019〕24 号)精神,我区新成立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务服务办为新成立区政府工作部门,暂未配置相关办公设备。为了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又好又快地完成区下达的各项任务,我办现申请购置一批办公设备(详细清单见附件)。

特此函请,望回应为盼。


附件:青浦区区级行政单位添置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申报表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