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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0301000-2009-003关于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

QG0-00000-2009-003

主动公开

2009.09.18

QG0301000-2009-003关于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时间:2009-09-18

为进一步规范区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推进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实现窗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水平为目标,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准则,促进窗口建设走向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项目标准化建设

(一)项目进驻

1、应进必进。严格按照“整建制”进驻的要求,不能出现两头受理现象。

2、进必授权。进驻事项务必向窗口负责人授权到位,入驻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绝不允许不作为乱作为。

三、窗口标准化的内容

(一)服务公开标准化

1、项目审批“六公开”内容,窗口有《服务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

2、复杂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流程图。

3、项目审批及收费的文件依据,有关项目所需的申请表。

4、办事人员需要填写的申请表格以及需要提供的各类前置性证件、批件、票据等范本都按统一格式在大厅内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查阅。

()接待服务标准化

1、工作人员必须亮牌办公,佩证上岗。

2、按照中心要求统一着装上岗,有制服的着制服。

3、按照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使用文明语言。

4、办件受理时主动热情,解答政策咨询一次完成,对服务对象不明事项一次性书面告知。

()办件质量标准化

  1、严格按照“五件制”办理的规定操作,确保即办件的当场办结率和承诺件的按期办结率。

  2、实行首问负责制,重点推进项目实行联合办理制,办件过错责任追究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

(四)人员配备标准化

1、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窗口业务工作和计算机操作,确保行政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每个窗口设立窗口负责人,窗口工作人员进入中心后其日常学习、年度考核等在中心进行。窗口工作人员的配备、调换等要经中心研究同意,否则中心将不对其进行考勤、考核。

3、工作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聊天、吸烟、吃零食、玩电脑游戏等,确保办公设施完好、确保计算机安全,下班安全关闭电源,传染计算机病毒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进行处理。

(五)文档管理标准化

文档管理要做到“五有”,有记录台帐、有专人管理、有专柜保存、有查阅记录、有交接手续,真正做到档案管理规范化。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标准化窗口建设按照动员、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

(一)动员阶段(9月上旬)。召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动员会,对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进行部署。各窗口要认真组织学习《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窗口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创建标准化窗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施阶段(9月下旬—11月下旬)。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按照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窗口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一要制定创建窗口标准化的实施计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要坚持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规范行政服务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要坚持高标准,在全面自查改进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评。自评已达到标准化窗口要求的,于11月下旬,用书面形式向中心申报验收。申报时须写明创建的方案、措施以及达到的标准。

(三)验收阶段(12月上旬—12月底)。为及时检验创建窗口标准化成果,中心从121日以后根据窗口申报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采用百分制,总分不低于90分为达标。验收合格后,中心发文通报。验收情况作为评定2009年度标准化示范窗口的重要依据。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标准化窗口建设活动有序开展,每周中心“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进行两次不定期查岗,对照检查窗口标准化建设内容及中心考勤制度,形成督查周报,每月汇总后作为月通报的依据。

中心成立窗口标准化建设考核领导小组,由中心副主任陆冬云同志任组长,张兵同志任副组长,刘少峰、赵健、从美玲同志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窗口标准化建设,组织对窗口标准化建设的考核、验收、认定工作。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