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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的实施方案

QG0300000-2015-015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5〕26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09.11

 

各入驻窗口、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和运行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沪编〔2015〕61号)的文件要求,自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开展创建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是实现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一个有力抓手,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提升政府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日益成为行政服务 标准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作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的有效平台,推进行政服务中心 标准化已成为全国 标准化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二、三项地方标准化建设
(一)《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
主要对优化服务形象、完善服务流程、提升服务体验具有可操作、可量化、可示范的重要意义。可以用于规范中心软硬件建设,通过在公共信息导向、信息化、办公用品、服装等系统中的应用,进一步优化提升服务流程、功能和效率,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行政服务办事环境;视觉识别系统 标准化建设,有助于提高办公人员的主人翁意识,便于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服务体验和满意度,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提升。
(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
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确定政府服务事项分类和内容,按照功能设计服务中心的布局以及配套的硬件设施;其次规范入驻人员的配置,包括服务人员的能力和专业要求、服务流程及实施控制;第三是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内部的管理制度,包括视觉识别系统和导向系统建设要求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管理、业务管理等要求。
   
(三)《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主要对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程序、明确行政服务中心及窗口的职责、权力、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出了可操作、可量化、可示范的要求,通过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可实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质量目标化、服务过程 标准化、办理方法程序化等目标,增强提供行政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通过 标准化管理不仅提高了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对各窗口的业务开展也提供了有序、稳定、良好的环境,确保服务对象获得及时、满意的公共服务,最大化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三、三项地方标准化建设的内容
(一)《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的基本原则、基础元素、标志的设计要求、设置要求和基本办公用品的应用。
(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规划布局、功能区域、设施设备、信息系统、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建设和运行的管理要求。
(三)《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原则、服务礼仪、服务内容及服务程序、效能评价等。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中心创建标准化建设按照动员、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53­—9月)一是学习考察其他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功做法和经验;二是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召开中心创建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调《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三项地方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部署具体工作和要求;四是邀请专家授课、培训,加深了解和理解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标准化建设的目的、意义,提高全员的标准化意识。
(二)实施阶段(201510—2017年年底)。在动员、学习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一要制定中心创建标准化的实施计划,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二要坚持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改进工作,规范行政服务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要坚持高标准,在全面自查改进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要求进行自查。
(三)验收阶段(20181—3月底)。为及时检验中心创建标准化建设成果,中心从201811以后根据中心执行情况组织验收。1.对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查找、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提高的方法措施。2.对照《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进行自查,对自查不达标的部分进行整改。3. 对照《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并持续改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中心创建标准化建设活动有序开展,中心办公室、业务科、管理科进行不定期自查,对照检查《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三项地方标准化建设内容。中心成立标准化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李雪峰同志任组长,中心副主任刘少峰同志任副组长,章一心(办公室)、赵健(业务科)、从美玲(管理科)及中心窗口负责同志为成员。标准化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创建标准化建设,组织对创建标准化建设的考核、验收、认定工作。
附件:1.《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规范》任务分解表;
2.《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任务分解
表;
3.《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