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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村级事务代理室标准化运行及开展“每周课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G0300000-2015-008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5〕14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04.15

 

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充分发挥各受理中心凝聚共识、集聚智慧、推动创新、服务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受理中心员工的自身建设,现将《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进村级事务代理室标准化运行及开展“每周课堂”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3日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进村级事务代理室
标准化运行及开展“每周课堂”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 〔2006〕1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社区服务促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19号)和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本市村级社区事务代理室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民基发〔2008〕3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目标及充分发挥各受理中心凝聚共识、集聚智慧、推动创新、服务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受理中心员工的自身建设,现就推进各街镇受理中心村级事务代理室(以下简称代理室)标准化运行及开展“每周课堂”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村级事务代理室标准化运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和完善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符合青浦特点、满足全区农村居民多样化需求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1.实行一口受理。通过代理室的建设和对代理室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实现社区事务在村(居)委层面的一口受理,即涉及到公开的事项,代理室工作人员可以受理或代理。
2.方便群众办事。社区群众只要进入代理室,即可以在一个服务窗口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代理室不能办理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后可予以代办。群众需要解决的事务可以就近办理,避免长距离来回奔波。
3.实现资源整合。代理室受理事务以代理为主,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代理事项后,根据事项多少和缓急,分批或集中前往街镇受理中心代办,实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完善服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于基层群众政务办理需求,特别是对最关心、最需要、通过努力又可以解决的问题快速提供服务。
2.坚持标准化的原则。代理室建设要在达到共性的基础上追求个性,真正以标准化为抓手,实现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内容统一。
3.坚持高效运作的原则。通过统一代理、集中受理的形式,降低政务办理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4.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代理室的设置是给基层群众办理事务提供方便,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切实为民开展服务。
(四)时间节点
以练塘镇两个村级事务代理室为试点,各街镇受理中心结合自身实际,从2015年起逐步创建一至两个代理室,并在成熟的基础上再继续推进。
第一季度:各街镇受理中心开展工作调研。制定代理室标准化运行试点方案,完成代理室选点等工作。
第二季度:各街镇受理中心启动建设工作。落实试点村代理室硬件建设、工作制度、服务事项、人员培训以及与所属街镇受理中心的业务对接工作流程。
第三季度:各街镇受理中心试点村代理室调试及试运行。及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街镇受理中心要调配领导和业务骨干每星期进行现场指导。
第四季度:各街镇受理中心试点村代理室正式运行。加强对试点村代理室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运行情况纳入对各受理中心的年度考核。
(五)建设标准
1.完善硬件配备。代理室一般要求设置在村委会办公场所驻地,门口悬挂统一服务延伸点标牌,使用面积30平方米左右。同时,按照资源整合的原则,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如办公网络、办公电脑、办公桌椅、文件柜、资料柜等。代理室要在明显位置设立政务办理公告栏,放置相应的政务办理告知单,要配备相应的为民服务设施,如桌椅、放大镜、老花镜、书写纸笔等。
2.明确代理事项。规范代理项目的设置,代理室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一口受理”的服务模式。
3.统一运作机制。要实现“代理室统一代理、中心集中受理”,代理室可根据事项多少和缓急,分批或集中前往街镇受理中心办理。同时,要开通电话受理业务,方便群众政务咨询和办理。有条件的单位要通过电子政务等有效手段,保证代理信息的按时送达或上传。
4.统一管理模式。街镇受理中心负责对代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村委会协助代理室的日常管理、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实行“三个统一”,即办公场所、咨询告知、服务规程统一。
5.统一服务规范。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统一办事流程、办事规程、办事时限、办事时间,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按照工作内容建立台帐,按照工作分类统一档案管理,按照操作流程与街镇受理中心实现工作对接。
6.统一标识标志。根据《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规范手册》的标准,服务点标识标牌的颜色、字体、规格一致,门牌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配发。
7.配备工作人员。代理室配备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在现有协管员或服务类人员中产生,每个代理室配备兼职人员2人,建议由村就业援助员、村综治社保协管员兼职,实行挂牌上岗。
(六)考核和经费安排
各街镇受理中心每季度对代理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给予适当奖励。
代理室工作室原则上利用现有村代理室和设备,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完善,并制作标牌等配套设施。
以上经费由镇(街道)财政予以负责。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街镇受理中心要加大对代理室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力度,积极协调相关村(居)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代理室有序运作。
2.因地制宜、规范建设。各街镇受理中心要制定标准、梳理内容、统筹安排,要立足实际、规范建设,利用现有村委会代理室科学规划、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服务。
3.规范服务、加强培训。优化人员配备,确保代理室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服务。同时,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要上墙公布或通过告知单告知群众。
4.提高效率、提升水平。各街镇受理中心要以代理室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为民服务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每周课堂”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以“身边话教身边人、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的形式,通过开展“每周课堂”活动,分享员工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在受理中心建设和管理服务方面及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微思考,提供一个互动交流、增长知识、提升素质、展示自我的平台。
(三)范围对象
各街镇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四)活动时间
每周一次,时限5—8分钟。
(五)时间节点
第一季度:各街镇受理中心制定“每周课堂”活动实施方案。
四月下旬开始:各街镇受理中心正式开展“每周课堂”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对各受理中心的年度考核。
(六)活动标准
1.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各街镇受理中心建立“每周课堂”工作组织体系,并形成相应的责任机制,明确班子专人一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进行宣传动员,形成常抓不懈的学习氛围。
2.紧贴实际、主题新颖。各街镇受理中心可以根据工作任务情况和职工群众思想的热点、焦点,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体现活动“贴得紧、主题新、能共鸣”的特点。
3.领导带头、人人参与。主题确定后,由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党员等带头讲课,并制定讲课人时间安排计划表,引领全体职工积极参与。
4.短小精快、凸显特色。每堂课由主讲者围绕主题演讲,每位主讲人时间一般掌握在8分钟以内。充分体现“每周课堂”的“短、小、精、快” 特点。
5.互动交流、增强效果。改变听得多、想得少,看得多、参与少的学习观念,在授课的基础上,采取“问题大家提、是非大家辩、道理大家论”的互动方法,增大职工自我教育的分量,增强教育效果。
6.归纳点评、说透道理。主讲人结束后,由单位领导干部对其主讲内容进行总结点评、归纳提炼,达到说透道理、阐明主题的目的。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联动。为使“每周课堂”活动抓紧抓好,各街镇受理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合力推进,形成受理中心主要领导全局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条线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各街镇受理中心的“每周课堂”活动要切实突出活动效果和窗口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抓住广大员工的关注点、兴奋点、动情点拟定话题,营造一种凝人心、聚力量、干事业的氛围。
3.改进创新,形成特色。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把“每周课堂”活动融入到各街镇受理中心的整体工作中去,做出每家中心独有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