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关于印发2018年本部科级干部述职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QG0300000-2018-019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8〕40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12.10

 各科室: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本部科级干部述职考评实施方案》经中心班子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1210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本部科级干部述职考评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中心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中心科级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及履职情况,真正起到对科级干部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升科级干部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2018年度中心科级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学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考核工作组测评占30%,主要领导测评占20%,分管领导测评占20%,群众测评占30%

二、考核范围

中心本部科级干部(本次考核不包括普通管理八级)

三、考核等次划分

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

1.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中心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2.合格(75-89分):能正确地执行中心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3.基本合格(60-74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基本保证完成的质量。

4.不合格(60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的后果或严重违反中心的有关规定。

四、组织实施

1.成立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组(2018127日前完成)

为加强组织考核协调工作,成立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组。

  长:张慧明;

副组长:何辉萍;

  员:俞莉、吴萍。

2.撰写个人总结(2018127日前完成)

中心科级干部围绕深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科室工作,围绕工作目标和中心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分解任务完成情况撰写个人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字数在2000字左右。述职报告要突出,把一年工作作一个全面总结,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存在的不足等作全面叙述。

3.述职测评(20181230日前完成)

1)科级干部作个人工作述职;

2)进行测评。测评分群众测评、领导测评、考核工作组测评;

3)综合评定。考核工作组形成综合报告后报中心党组讨论。

4)测评结果反馈。测评结果由考核工作组进行反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测评结果将作为年终绩效评定、评优和干部调整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