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应用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
QG0300000-2018-009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8〕23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06.29
区民宗办、区残联、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农委、区建管委、区科委、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影视局、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民防办、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的要求,进一步推进青浦区“一网通办”工作,有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行政服务中心于近期有效建设完善了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同时全面完成青浦区“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办理配置工作,并于2018年6月分两批针对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审批人员组织举办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培训。现正式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系统简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及上海市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相关要求,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门户平台全面打造了面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一体化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集事项办理、人员管理、咨询服务于一体,集约整合全区所有的450项“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既可供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操作,又便于其他未入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人员应用,并且与网上政务大厅实现无差别、一体化受理,切实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有效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窗、一次”改革工作。
二、主要任务
全区所有“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
2018年6月22日
版,共450项主项涵盖995项分项)共分为三种类别(详见附件):1)区级平台审批事项有173项主项、1项分项共352项分项;2)上级平台审批事项(上级平台配备社会公众申报入口)有175项主项共370项分项;3)上级平台审批事项(区级平台配备社会公众申报入口)有101项主项、1项分项共273项分项。
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运行于区政务外网,登录地址为:http://12.110.185.36/,应用范围包括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各类实体政务大厅专业窗口工作人员及各单位行政审批人员(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等)。操作指南可于该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栏目中详细查看并下载。
(一)区级平台审批事项。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已全面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功能,各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循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和全流程监督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单位流程设置进行相应事项审批操作。
(二)上级平台审批事项(上级平台配备社会公众申报入口)。1)如办件申请为网上政务大厅网络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点击相应事项直接链接进入上级审批平台进行相应事项审批操作(如上级审批平台运行于专网,则需接入专网后另行操作);2)如办件申请为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现场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接收申请材料,确认收件后需二次录入至上级审批平台办理,并按本单位流程设置要求将上级平台相应审批环节的办理结果录入至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3)如办件申请为非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现场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点击相应事项直接链接进入上级审批平台进行相应事项审批操作(如上级审批平台运行于专网,则需接入专网后另行操作)。
(三)上级平台审批事项(区级平台配备社会公众申报入口)。1)如办件申请为网上政务大厅网络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接收申请材料,确认收件后需二次录入至上级审批平台办理,并按本单位流程设置要求将上级平台相应审批环节的办理结果录入至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如办件申请为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现场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接收申请材料,确认收件后需二次录入至上级审批平台办理,并按本单位流程设置要求将上级平台相应审批环节的办理结果录入至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3)如办件申请为非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现场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点击相应事项直接链接进入上级审批平台进行相应事项审批操作(如上级审批平台运行于专网,则需接入专网后另行操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1)针对区级平台审批事项,2018年7月底80%审批事项应用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18年8月底100%审批事项应用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针对上级平台审批事项,严格按照上级条线部门推进计划,逐步完成100%审批事项应用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有效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着力推进全程网上办理,降低办事成本,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
(二)督查考核。区行政服务中心将积极开展应用数据统计分析,并由区府办实行专项督查,将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作为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三)宣传培训。各单位分层分类组织开展统一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培训,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加强“一网通办”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联系方式
在推广应用过程中,如您有任何疑问及建议,请通过RTX或者电话联系区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联系人:杨君华
联系电话:69714339
附件:青浦区“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