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0300000-2004-007 关于青浦区"1+5"合力招商、分层布局操作办法
QG0-00000-2008-015
主动公开
无
无
2008.02.21
青行政(2004)字第6号
关于青浦区“1+5”合力招商、分层布局操作办法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合力招商、分层布局的指示精神和若干政策,加快青浦“1+5”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区招商引资,根据青府发(2003)17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办法:
(一)信息传递
采用行政服务中心主动了解和引荐、接纳园区申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做好合力招商的信息传递,凡是引荐单位有项目进入“1+5”工业园区,以引荐单位为主及时反馈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跟踪服务,项目有关信息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项目储备库,进入动态服务和管理。
(二)项目确定
; 引荐单位与接纳园区合力参与项目前期洽谈、选址、地价及政策明确等具体事项,接纳园区与项目投资主体达成统一口径后,双方按有关规定签署合作协议,订立公司章程等,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关注和推进项目落地顺利进行。
(三)政策明确
; 接纳园区和项目投资主体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并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按区政府(2003)175号文件精神,用书面形式明确财税得益,经引荐单位和接纳园区双方签署书面手续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签证并报区政研室、区财政局备案。
(四)年度结算
; 引荐单位与接纳园区签署的相关资料,当年在年终考核和年度财政决算时分别报区政研室、区财政局,由区政研室、区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纳入当年度的有关考核指标。
(五)本办法与区府(2003)175号文件同时试行。
附件:1、青浦区“1+5”合力招商、分层布局备忘录
; 2、青浦区“1+5”合力招商、分层布局信息表
(此页无正文)
;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 ;
;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1+5” 招商 布局 办法
抄报:区政府 ;
抄送:区计委 区研究室 区财政局 各镇 青浦工业园区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 ; ; ;2004年3月16日印发
青浦区“1+5”合力招商、分层布局备忘录
引荐方 ; (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接纳方 ; “1+5”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青浦区人民政府青府发【2003】175号文件精神,就 ; ;项目落户乙方所在园区特签署以下备忘录:
一、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 ;项目,总投资为 ; 万美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 ; 万美元(人民币)。
二、上述项目已经落户 ; 园区,乙方全权负责办理项目的各类申报手续及跟踪服务、政策结算,甲方不再参与具体事务。
三、有关项目落户乙方所在园区过程中涉及土地价位等其它事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四、乙方同意甲方凭此备忘录申报区有关部门,按青府发【2003】175号文件精神结算当年度有关招商引资考核实绩。
五、乙方同意在上述项目进入缴税期后,按青府发【2003】175号文件精神由区财政统一结算地方财政得益。
六、本备忘录一式六份。其中:甲、乙方,见证单位各一份,并送区政研室、区财政局。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 代表人签名:
见证单位: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见证人签名:
青浦区“1+5”合力招商、分层布局信息表
; 编号:
引荐单位 |
接纳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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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主体 |
项目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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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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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投资构成 |
甲: ; 乙: ; 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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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外资 |
内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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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引荐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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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主体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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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纳园区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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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