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0301000-2007-003关于加强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
QG0-00000-2008-002
主动公开
无
无
2008.02.21
根据青府办[2007]64号抄告单和304号抄告单精神,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区级层面负责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指导、协调、考核工作。为了加强各受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形象,特制订统一管理模式和考核实施办法。
一、统一管理模式
(一)服务项目
受理中心设立的服务项目主要是:
1、劳动保障:失业、就业和社会保险、征地养老等;
2、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优待、助老助残、民政大病医疗补助金发放等;
3、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帮困卡、高额医疗补助、医保报销等;
4、社保:社保卡收费、拍照等;
5、计划生育:各种婚育出证等;
6、公安:居住证、户籍出证等;
7、房管:土地规划、房屋租赁登记、协税等;
8、商委:副食品补贴等;
9、工会:职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支内退休回沪、工会大病补助金的发放等;
10、党团:转组织关系等;
11、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等。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内部日常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2)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3)中午值班制度
(4)工作延时制度
(5)卫生保洁制度
(6)学习培训制度
(7)会议制度
2、业务管理制度
(1)首问责任制
(2)“一、二、三”服务承诺制
(3)办件管理办法
; 3、督查考核制度
(1)值周制度
(2)督查管理规定
4、投诉、纠纷处置规定
(三)制订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1、成立考核督查小组,明确内部考核的组织实施者。
2、考核对象:本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3、考核内容:业务能力和服务表现
4、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5、考核手段:公众评价、受理中心考核督查小组打分
6、对考核办法细化,制订实施细则。
(四)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受理中心实施管理的措施
1、制订、落实《青浦区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考核实施办法》
2、工作例会制度
季度工作例会:书面交流季度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各受理中心开展互评。
半年工作例会:督查情况通报、分析。下半年工作计划。
年底总结会:年终工作总结,考核成绩通报。下年度工作计划。
3、每月办件情况汇总、分析。
4、每月一次受理中心现场巡视督查。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工作记录。根据服务对象联系名单,进行电话回访。
5、年终公布考核成绩,兑现考核奖金。
6、年终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年度先进单位。
7、年度考核成绩报区纠风办,作为区委、区政府对所在镇、街道机关作风评议的依据之一。
; 二、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
成立考核督查小组,明确内部考核的组织实施者。
2、内部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投诉纠纷处理规定,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
3、服务环境建设
保持受理中心各区域卫生整洁。功能区设置合理。服务态度主动、热情,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统一规范用语;
4、事务公开情况
信息查询便捷、办事告知内容齐全、服务指南完整、办事流程充分。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并设有专门接待人员。
5、完成业务情况
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一、二、三”办事承诺制,严格执行办件管理办法。
6、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7、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
(三)考核方式
1、定期现场巡视督查
2、问卷调查
3、电话回访
4、听取书面汇报,互评
5、行风评议员评议
(四)考核分值构成
1、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打分占50%
2、服务对象评价占20%
3、各受理中心互评占10%
4、行风评议员评议占20%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每年年终汇总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抄送所在镇、街道。
2、年终根据考核成绩发放考核奖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由各镇(街道)财政负责。
3、年终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年度先进单位。
4、年度考核成绩报区纠风办,作为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机关作风评议中窗口测评的依据,占10%。
(六)组织实施:
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实施。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