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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0301000-2007-003关于加强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

QG0-00000-2008-002

主动公开

2008.02.21

QG0301000-2007-003关于加强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管理的实施意见时间:2008-02-21

根据青府办[2007]64号抄告单和304号抄告单精神,区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区级层面负责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指导、协调、考核工作。为了加强各受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窗口形象,特制订统一管理模式和考核实施办法。

一、统一管理模式

(一)服务项目

受理中心设立的服务项目主要是:

1、劳动保障:失业、就业和社会保险、征地养老等;

2、民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优待、助老助残、民政大病医疗补助金发放等;

3、医保: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帮困卡、高额医疗补助、医保报销等;

4、社保:社保卡收费、拍照等;

5、计划生育:各种婚育出证等;

6、公安:居住证、户籍出证等;

7、房管:土地规划、房屋租赁登记、协税等;

8、商委:副食品补贴等;

9、工会:职工住院医疗补充保险、支内退休回沪、工会大病补助金的发放等;

10、党团:转组织关系等;

11、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等。

(二)规章制度建设

1、内部日常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2)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3)中午值班制度

4)工作延时制度

5)卫生保洁制度

6)学习培训制度

7)会议制度

2、业务管理制度

1)首问责任制

2)“一、二、三”服务承诺制

3)办件管理办法

      ; 3、督查考核制度

1)值周制度

2)督查管理规定

4、投诉、纠纷处置规定

(三)制订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1、成立考核督查小组,明确内部考核的组织实施者。

2、考核对象:本受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3、考核内容:业务能力和服务表现

4、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

5、考核手段:公众评价、受理中心考核督查小组打分

6、对考核办法细化,制订实施细则。

(四)区行政服务中心对各受理中心实施管理的措施

1、制订、落实《青浦区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考核实施办法》

2、工作例会制度

季度工作例会:书面交流季度工作总结及下季度工作计划,各受理中心开展互评。

半年工作例会:督查情况通报、分析。下半年工作计划。

年底总结会:年终工作总结,考核成绩通报。下年度工作计划。

3、每月办件情况汇总、分析。

4、每月一次受理中心现场巡视督查。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工作记录。根据服务对象联系名单,进行电话回访。

5、年终公布考核成绩,兑现考核奖金。

6、年终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年度先进单位。

7、年度考核成绩报区纠风办,作为区委、区政府对所在镇、街道机关作风评议的依据之一。

   ; 二、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

成立考核督查小组,明确内部考核的组织实施者。

2、内部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督查考核制度、投诉纠纷处理规定,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

3、服务环境建设

保持受理中心各区域卫生整洁。功能区设置合理。服务态度主动、热情,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统一规范用语;

4、事务公开情况

信息查询便捷、办事告知内容齐全、服务指南完整、办事流程充分。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并设有专门接待人员。

5、完成业务情况

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一、二、三”办事承诺制,严格执行办件管理办法。

6、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7、完成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的各类活动情况

(三)考核方式

1、定期现场巡视督查

2、问卷调查

3、电话回访

4、听取书面汇报,互评

5、行风评议员评议

(四)考核分值构成

1、区行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打分占50%

2、服务对象评价占20%

3、各受理中心互评占10%

4、行风评议员评议占20%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每年年终汇总考核结果,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抄送所在镇、街道。

2、年终根据考核成绩发放考核奖金。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由各镇(街道)财政负责。

3、年终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年度先进单位。

4、年度考核成绩报区纠风办,作为区委、区政府对镇、街道机关作风评议中窗口测评的依据,占10%

(六)组织实施:

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并组织实施。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