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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QG0300000-2018-005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8〕11号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03.07

 

各科室:
现将《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1837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及《青浦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8年,行政审批事项窗口入驻率达到84%最多跑一次审批率到达100%不见面审批率达到91.5%;到2020年,审批服务效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全面打响青浦服务品牌,推动青浦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按照区政府下达目标,对标兄弟地区的典型做法,排出具体落实任务书、时间表、线路图,将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梳理项目清单,实施动态目录管理、线上审批,实现一网通办;线下审批通过集中审批,实现一窗办理,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推动不见面审批。
三、工作任务
(一)服务优。(责任科室:管理科,分管领导:何辉萍,完成期限:20186月底)
1.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对表现差、业务素质低的实行退回制度,选派素质强、业务强的工作人员加强窗口工作。
2.进一步推进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检查、培训、制度建立,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3.建立并实行窗口首席审批专员制度。对二集中、二到位的窗口责任人授予首席审批专员,成熟一家授予一家,要求权责到位。
4.优化大厅咨询、引导服务。
(二)事项清。(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分管领导:张慧明,完成期限:20183月)
对现有519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具体到各个部门。厘清哪些事项进入中心实体大厅,哪些事项实现网上审批,哪些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哪些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形成分类目录清单和时间表。
(三)网上办。(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分管领导:张慧明,完成期限:20186月底)
加快网上办理平台建设和与市级平台衔接,网上平台实现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率100%不见面审批率91.5%
(四)集中批。(责任科室:业务科,分管领导:刘少峰,完成期限:20186月底)
根据全区审批事项梳理推进到窗口工作,目标达到审批项目84%以上。
1.已经入驻单位设立单一窗口,事项全部入驻,实现统一受理。(公安除外)
2.未入驻部门根据事项量和办理频率设立综合窗口或单一窗口。
3.协同经委等部门设立产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整合优化职责,统一受理和办理产业项目审批事项,推进集中高效审批。
(五)环境好。(责任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张慧明,完成期限:20186月底)
1.设立自助服务区,提供优质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提供市民方便的查询、自助打印、自助下载等服务。
2.合理调整窗口区域,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
3.科学建立停车制度和停车区域,保障企业和市民办事更加流畅。
(六)代办制。(责任科室:业务科,分管领导:刘少峰,完成期限:20186月底)
1.协同相关部门建立店小二服务机制,建立代办制度,为办事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公布代办事项目录,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
2.加强代办队伍专业培训和内部管理。
3.在工业园区、西虹桥建立综合受理窗口,重点开展代办服务。
(七)快递送。(责任科室:业务科,分管领导:刘少峰,完成期限:20186月底)
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企业和群众需要的快递服务,代办递达服务。
(八)中介超市。(责任科室:业务科,分管领导:刘少峰,完成期限:20189月底)
协同相关部门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短名单,设立网上中介超市,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中介服务。
(九)全市通办。(责任科室:社区科,分管领导:何辉萍,完成期限:20186月底)
按照全市统一的服务标准,3月份开始,161项事项实现全市通办。确保事项进驻到位、人员到位、服务时间到位、技术支撑到位,开展为民服务,确保群众在我区任何一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能申请办理事项。
(十)移动端。(责任科室:信息技术科,分管领导:张慧明,完成期限:201810月底)
加快网上政务移动端的建设,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为居民、企业提供办事在线预约、申请、咨询、进度查询等服务,实现移动端服务与网上政务大厅、实体大厅服务的无缝对接,将政务服务延伸至群众指尖。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张慧明任组长,刘少峰、何辉萍任副组长,成员:俞莉、赵健、章一心、戴建华、薛蓓,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各个科室根据相关工作分工制定落实计划,明确时间节点,推进落实任务,每周五下班之前上报一周推进情况,由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审阅后,报区营商办。
(二)加强监督考核。每月开展工作推进情况督查检查,并进行通报,对于进度滞后的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绩效奖金,并对负责人进行问责。
各科室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保障措施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