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关于2005年度对工业区企业管理服务工作实施考核的意见
QG0-00000-2008-010
主动公开
无
无
2008.02.21
设工业园区镇、香花桥街道:
按照区委、区政府2005年度对各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有效推进工业区企业管理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意见。
一、考核对象:
设工业园区镇以及香花桥街道
二、考核标准
考核设基本分100分
三、考核内容
(一) ; 组织建设(25分)
1、组织机构健全,办公场所落实,人员到位。(15分)
2、计算机网络建设到位。(5分)
3、健全各项制度。(5分)
(二) ; 规范服务(35分)
1、业务流程公开、建立台帐归档制度。(10分)
2、落实项目专人负责,项目材料报送符合相关要求。(10分)
3、所在镇(园区)的项目申报率达到100%。(15分)
(三) ; 履行职责(20分)
1、落户企业投产后的分类指导和服务。(10分)
2、落户企业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和督察。(10分)
(四) ; 服务对象评议(20分)
1、无乱收费、服务不规范等投诉。(10分)
2、对企业投诉及时处理,满意率达到90%。(10分)
四、考核方法
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形成考核结果,报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 200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