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范细则
QG0000620200010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0〕6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01.21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保障工作,现将《青浦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范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1月21日
青浦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规范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精神,建立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一、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
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须及时、准确,须确保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全面性和时效性,须杜绝发生以下情况:
1.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秘密。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5.因网站信息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
6.存在空白栏目情况。
二、内容保障机制
各镇、街道,委办局要支撑、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报送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
各镇、街道,委办局,直属事业是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与门户网站对应内容的信息提供、内容保障和信息维护等工作。
区政务办是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责任单位,负责内容保障工作的牵头与督查,不定期对各子频道内容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适时通报。
三、内容保障细则
1.根据国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中内容保障相关要求,做好各类信息更新频率保障工作:
动态、要闻类栏目两周内需要进行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涉及栏目:青浦要闻、图片新闻、部门动态、街镇信息、政务活动、社会民生、经济发展。各镇、街道,委办局子频道涉及 栏目:图片新闻、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六个月内需要进行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涉及栏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公示公告。各镇、街道,委办局子频道涉及栏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政策法规)、通知公告。
注:“两周”、“六个月”内更新,是指信息稿件第一篇和第二篇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周或六个月,第二篇和第三篇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周或者六个月,以此类推。并非只看第一篇信息稿件是否是两周内或六个月内更新。
2.根据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相关要求,做好各类信息更新量、报送量保障工作:
各镇、街道,委办局要在做好各类信息稿件审核的前提下,积极通过报送系统进行各类信息(工作动态、便民信息、网上公示含截止日期和结果、意见征集含截止日期和结果)的报送和本单位子频道的信息更新工作。
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中心栏目每天发布信息数量达到10条或以上。各镇、街道,委办局每周通过报送系统至少报送1条政务类新闻信息。(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注:便民信息、网上公示、意见征集的报送纳入当年子频道考核指标加分项。
3.根据网站新闻发布要求做好网站新闻编辑规范化:1)标题图片比例需为3:2,建议像素宽度800以上,图片清晰;正文图片比列不做要求,建议像素宽度800以上。2)新闻标题规范化,需加上“青浦区”字样,以便搜索引擎正确收录或者其他媒体网站转载。3)政务类新闻格式区别于微信、微博等格式,段落内容饱满清晰。4)发布正文时要用记事本过滤格式。
四、内容保障考核
区政务办将于今年起,开展全区子频道网站内容建设保障测评工作。根据国办、市政府测评相关指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梳理针对性指标。对考核成绩不理想的单位,我们将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