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设自助服务区域、布设综合类自助终端,进一步提升 智能化建设水平的通知
QG0000520200043
主动公开
青政务〔2020〕47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08.18
各街镇: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综合类自助终端建设,实现多条线、多业务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现提出在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开设自助服务区域、布设综合类自助终端,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智能化建设水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区政务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牵头推进受理中心自助服务区域开设和综合类自助终端布设工作,为综合类自助终端部署工作推进提供技术支撑。各街镇配合做好受理中心自助服务区域开设、综合类自助终端布设及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智能化建设水平工作。
二、时间节点
1.2020年7月31日前,各受理中心完成开设自助服务区域,布设综合类自助终端工作。
2.24小时自助服务区域建设结合街镇实际适时推进。
3.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受理中心服务大厅环境优化、智能化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受理中心均应开设自助服务区域。自助服务区域应至少配备一台综合类自助终端,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方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居民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办理“一件事”等。自助服务区的空间格局和功能设置可动态调整,适应业务灵活变化需要。其中,综合类自助终端设备由区政务办按照标准统一采购后下发,每家受理中心配送1台。
(二)有条件的受理中心可探索开辟24小时自助服务区域。受理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改造原有场地,开辟独立空间。通过智能门禁认证系统、配备自助寄取柜等设备单独对外开放,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
(三)自助服务区域须展示“一网通办”显著标识。自助服务区域专用功能设备配置、“一网通办”logo标识及技术标准可参考附件1。
(四)优化服务大厅环境。根据各受理中心实际,优化服务大厅功能布局,按照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完善各类服务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亲和力。
(五)提升智能化建设水平。受理中心在现有监控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升级改造,做到视频与音频同步,能有效观测服务大厅日常运行情况,同时为处理纠纷提供有效的依据。加强对排队叫号系统、电子显示设备等智能设备系统的升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事项管理。受理中心综合类自助终端提供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个人事项为主,事项清单由市民政局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及时发布。
(二)做好综合类自助终端日常管理。区政务办对在用综合类自助终端运行状态进行跟踪监测,出现故障,实时反馈,及时解决。各受理中心做好综合类自助终端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网络条件、供电保障、环境卫生、日常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办法。综合类自助终端厂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综合类自助终端日常运维。
(三)加强受理中心自助终端管理。加大对现有自助终端整理力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合办理。现有专业类自助终端由部门按照原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今后确需在受理中心增加布设专业类自助终端的,须经市民政局批准后,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布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综合类自助终端应用推广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和受理中心办事大厅资源,使群众充分享受政务服务改革带来的便利,提高线下自助服务办理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五)落实经费保障。各街镇要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受理中心按要求落实硬件设施配备、按期完成自助服务区建设、优化服务大厅环境、提升智能化建设水平等工作。
附件:1.自助服务区域专用功能设备配置
附件1
自助服务区域专用功能设备配置
一、功能配置
1.自助终端:设备支持人脸识别、人体感应、触摸软键盘、隐藏式实体键盘鼠标、身份证/社保卡/刷卡设备、二维码扫描区、高拍仪、指纹识别、彩色打印机、卡册出入口(居住证、就医记录册)。
2.智能门禁识别:“一网通办”示范点24小时自助服务区大门配置门禁,用户进门时通过刷身份证或随申办APP亮证扫码,通过认证后自动开门进入。
3.自助寄取柜:可通过随申办APP及身份证提供人证比对、证照投放和领取、材料投放和领取的办事功能,为办事人提供24小时领取证照和递交材料的便利服务。
二、“一网通办”logo标识
三、技术标准
自助终端具体技术标准请参考《上海市“一网通办”智能自助终端接入技术规范》,部分硬件要求如下:
(一)外观和结构
1.外形具有人性化特点,申请人操作舒适方便,并具有人文特征。
2.设备应在明显位置展示一网通办LOGO。
3.可采用主柜与扩展柜的方式设计。
4.自助终端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渍等,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
5.自助终端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键盘、开关及其他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
(二)硬件设备要求
硬件设备需至少配置以下标配模块,选配模块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详见下表:
1.标配模块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功能 | 参数标准 |
1 | 触摸显示屏 | 提供界面显示和系统的触摸操作,尺寸不小于19寸的电容触摸显示屏,包括: | 1)19寸电容触摸显示屏,正屏4:3;分辨率:1280*1024; |
2 | 激光打印机 | 打印材料 | 1)最大打印幅面:A4; |
3 | 身份证读卡器 | 读取身份证芯片信息 | 1)射频技术符合ISO14443 Type B标准; |
4 | 二维码扫描模块 | 扫描识别条形码、二维码 | 1)具备扫描补光功能; |
5 | 人脸识别摄像头 | 实现视频咨询、现场拍照、人证核验等功能 | 1)左右帧时间差≤1ms; |
6 | 高拍仪 | 拍摄证件、纸质材料 | 1)像素≥1000万; |
7 | 拾音器 | 实现操作过程中的语音交互、命令输入 | |
8 | 音箱 | 实现操作过程中的语音交互和提示功能 |
2、选配模块
设备名称 | 设备功能 | 参数标准 | |
1 | 操作提示屏 | 配合触摸显示屏使用,是用于辅助用户操作的提示屏。 | |
2 | A3打印机 | 支持A3幅面的材料(证照)打印。 | |
3 | 红外感应模块 | 实现人体靠近时自动感应并激活设备。 | |
4 | 电话听筒 | 实现自助办理过程中的语音交流。 | |
5 | 凭条打印机 | 打印凭条 | 1)打印速度150mm/秒(24v电压输入); |
6 | 全键盘 | 实现操作过程中的文字信息输入 | 1)有线键盘; |
7 | 模块提示灯 | 实现各模块作业提示灯控制 | |
8 | 就医记录册发册机 | 办理门急诊就医记录册 | |
9 | 居住证签注机 | 实现居住证有效期信息更新 | |
10 | 社保卡读卡器 | 采集社保卡信息 | |
11 | 医保卡读卡器 | 采集医保卡信息 |
(三)基础环境
设备应运行windows7或以上32位或64位操作系统,并安装Internet Explorer11浏览器。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