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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商请提高证照清晰度的函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2〕31号

2012.11.21

工商青浦分局:

入驻我中心的质监局窗口在为个体工商户等办理代码业务时,需对相关证照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并对复印件进行扫描后上传国家代码管理中心。近日,该窗口反映,由于部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注销单上的打印文字太淡,致使复印件无法满足扫描上传要求,影响了业务办理,造成服务对象的不满和投诉。

为此,希望贵局帮助协调我区各工商所,尽量提高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打印清晰度,以方便我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代码业务等顺利办理,并能进一步提高我中心窗口的服务满意度。

特致此函,恳请协助。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