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立会展综合服务窗口的请示
无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5〕10号
无
2015.02.25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5年3月起,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将陆续迎来30余场会展,全年展出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按照2月10日区政府第13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的2015年度区政府重点工作第30项工作目标任务——“推进行政服务西虹桥分中心建设”及区领导的工作指示,中心拟租用国家会展中心B区(四叶草东北叶)办公楼二楼443平方米的办公面积 (实用面积270平方米,得房率为61%),设立集“行政服务、招商服务、旅游服务、志愿服务”四大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会展综合服务窗口,为会展活动提供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并借力会展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旅游宣传,促进全区会展商旅文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请示
附件:关于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方案
2015年2月25日
附件:
关于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方案
2015年3月起,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将陆续迎来30余场会展,全年展出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根据区领导指示,为给会展活动提供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并借力会展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加强旅游宣传服务,促进全区会展商旅文等相关产业联动发展,并借助会展大平台提升青浦志愿服务的水平和形象,中心拟会同区有关部门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立一个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立目的
在国家会展中心功能区内建立集招商服务、行政服务、旅游推介服务、志愿服务功能的“四位一体”会展综合服务窗口,通过复制学习自贸区改革经验,探索公共服务创新试点,在会展综合服务方面先行先试。同时,积极对接和利用会展产业链,做好招商引资和青浦旅游资源的推介,为会展提供志愿服务。
二、服务对象
以会展参与者为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会展主办方、参展商、会展配套服务商、专业观众、普通观众(消费者)以及场馆方在内所有会展参与企业和人员。
三、功能定位
(一)招商服务:充分抓住国家会展中心会展大平台集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功能效应,在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内设立招商展示与投资促进平台,宣传青浦区投资环境、产业导向及投资落户优惠政策,为有意来青浦投资落户的企业提供一条龙投资咨询服务。
(二)行政服务(以公司设立为主):在现有行政服务中心西虹桥分中心基础上,配合会展、招商为重点,进一步实现服务前移,为新引进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许可注册登记(含普通变更事项)提供“一站式”行政服务(包括审批、登记、备案等),在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内设立工商、质监、税务3个柜台。此外,积极争取涉及市有关部门的权限下放事项,如市商务委的会展备案等。
同时,将会展综合服务窗口作为复制学习自贸区“一口受理”、“一表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办理”等创新经验的实践点,并努力在此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和创新。行政服务流程方案参见附件1。
(三)旅游服务:以吸引会展人流来青旅游为导向,搭建区内旅游景点、宾馆会务、住宿餐饮等设施展示宣传平台,设立导游、租车、差旅服务、会务服务、商务接待等一站式公共咨询服务平台。
(四)志愿服务:以会展人流需求为导向,为各国客商和广大市民提供信息咨询、道路指引、人流疏导等志愿服务,另提供应急救援及突发事件处置等保障服务。
四、管理体制
为实现招商、行政、旅游、志愿四个服务平台的统筹协调,达到“1+1+1+1>4”的整体效应,建议: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会展综合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其中各职能部门派驻人员,参照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部考核模式进行日常管理及考核,并给以一定的考核奖。区经委(招商局)、旅游局、文明办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对入驻窗口业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西虹桥公司配合做好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五、人员组成
建议:综合服务窗口4个平台的工作人员由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分别抽调精干人员入驻窗口办公,辅助人员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安排或由西虹桥公司配合提供。各职能部门入驻综合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数建议如下:
工商局2名(注册官1名,辅助人员1名)、税务局1名、质监局1名、招商局1名(由招商局与西虹桥公司协商确定1名常驻招商人员,另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各街镇、公司增派相关人员)、旅游局2名,文明办1名,行政服务中心1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派人员),合计:9名。
六、服务场所
在国家会展中心B区办公楼二楼租赁435平方米的办公区域作为会展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对外服务场所,实现招商、行政、旅游服务的一体化。会议室、洽谈室、投影仪等设施设备实现共享共用,便于为会展参与企业以及市民提供综合服务。会展综合服务窗口方位图、平面图、功能布局示意图参见附件2。
七、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30),双休日有会展活动的,实行值班制度,保证会展期间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对外服务。
八、建设经费
会展综合服务窗口的建设经费由开办费用和运行费用两部分组成:
(一)开办费用:约350万元,主要包括装修费、喷淋设施、LED展示屏、办公家具、网络专线及终端相关费用。
(二)运行经费:约250万元/年,主要包括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日常办公管理经费、专项费用。
以上费用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列入区行政服务中心年度预算(调整预算)。
九、职责分工
(一)区府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参与推进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
(二)审改办:负责牵头协调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会展综合服务窗口。
(三)经委(招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内招商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
(四)旅游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内旅游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
(五)文明办:负责制定和实施会展中心志愿者服务平台建设的方案。
(六)工商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工商部门入驻会展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服务的方案,并协调市工商局提供审批专用网络接口。
(七)质监局:负责制定和实施质监部门入驻会展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服务的方案,并协调市质监局提供审批专用网络接口。
(八)税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税务部门入驻会展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服务的方案,并协调市税务局提供审批专用网络接口。
(九)科委: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务内网及工商、税务、质监等审批专用网络建设,将窗口建设涉及的审批管理软件系统开发运营费用列入信息化建设预算,并协助推进有关后勤保障服务。
(十)徐泾镇、西虹桥公司:负责协调落实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
(十一)发改委、机管局、国资委:对窗口建设所需办理的、审价等手续,以及内部审批流程手续给予指导和支持。
(十二)财政局:对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十三)行政服务中心:在区领导的指示,区府办、区审改办的统筹协调和各部门的共同支持下,负责制定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方案,并负责协调推进具体事务。
十、实施节点
(一)方案确定:3月底前完善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方案并提交区政府审定。
(二)实施装修:4月初确定装修方案并尽快实施,同时启动专用线路敷设、相关设施设备采购等工作,争取4月底完成装修,并保证设施设备同步到位。
(三)调试运行:4月底或5月初前完成相关软件系统安装到位并完成调试,同时实现人员到位。
(四)正式运营:力争5月中下旬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备注:因国家会展中心消防验收尚未通过,目前还无法进场施工装修,窗口正式对外服务时间可能会延后。
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工作由朱明福副区长、华源副区长牵头,区府办、审改办、经委(招商局)、发改委、财政局、旅游、工商、质监、税务、科委、国资委、机管局、文明办、徐泾镇、西虹桥公司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负责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定期召开推进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推进会,协调解决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三)交通保障:由西虹桥公司安排班车每天接送窗口工作人员往返城区和会展中心,费用列入西虹桥公司日常经费。
(四)考核奖:入驻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办公的行政服务人员参照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本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给予一定考核奖励。
(五)财力保障:方案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开办费用和运营费用,区财政局给予保障。
附件:1. 会展综合服务窗口行政服务流程方案
2. 会展综合服务窗口方位图、平面图、功能布局示意图及效果图
附件1:
会展综合服务窗口行政服务流程方案
(讨论稿)
根据区领导指示,决定在国家会展中心设立一个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包括招商服务、行政服务、旅游服务和志愿服务四大功能平台,现就行政服务平台审批流程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一、服务对象
以会展参展企业和会展配套服务商为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会展企业注册、配套餐饮、商业服务业等落户企业。
二、功能定位
在现有行政服务中心西虹桥分中心基础上,配合会展、招商为重点,进一步实现服务前移,为新引进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许可注册登记(含普通变更事项)提供“一站式”行政服务(包括审批、登记、备案等),在会展综合服务窗口内设立工商、质监、税务3个柜台。此外,积极争取涉及市有关部门的权限下放事项,如市商务委的会展备案等。
三、受理事项
工商青浦分局:工商营业执照新办、变更。
税务局:税务登记证新办、变更。
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变更。
四、实现目标
国家会展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将复制自贸区成功经验,以一口受理为抓手,推动业务整合,实现“一表填报、一口受理、协同办理,一口发证”。
五、审批流程
会展综合服务窗口的行政服务功能将作为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实践点,努力通过优化流程来改进各部门协同办公的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企业办事。
(一)申请材料的接收
申请人携带表格及相关材料向综合一口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综合窗口统一接收工商、质监和税务等部门的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即落实受理单制度)。考虑到会展中心的落户企业大多由专业会展招商机构或经济小区代理的这一特殊情况,为减少环节方便企业,可以委托所属代理机构统一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经签字确认的相应的申请材料。经综合窗口当场清点齐全后,向代理机构出具收件凭证,凭证一式二联,一联招商机构或经济小区留存,一联综合窗口留存。
(二)申请材料的交接
申请人到现场提交材料的,综合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登录一口受理平台确认收件,并制作《一口受理材料交接签收单》,连同相关申请材料分别转送给分中心内的工商、质监、税务部门等各部门,各部门在《一口受理材料交接签收单》上签字,签收单一式两联,其中一联综合窗口留存,一联接收部门留存。
(三)申请的受理和决定
综合窗口内的各审批部门自收到转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备案1个工作日内、审批3-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作出准予备案或审批决定的,将决定结果信息、备案证明或审批文件扫描件上传反馈至一口受理平台,并将纸质文本移交综合窗口。作出不予备案或审批决定的,将决定结果信息、决定文书扫描件上传反馈一口受理平台,终止一口受理流程,并将纸质决定文书移交综合窗口。
工商部门应当对登记申请同时进行预审,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将决定结果信息、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反馈一口受理平台,并将纸质文本归至综合窗口。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决定结果信息、决定文书扫描件上传反馈一口受理平台,终止一口受理流程,并将纸质决定文书归至综合窗口。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告知申请人,并将补正决定信息反馈一口受理平台,暂停计时。
质监、税务等部门对综合窗口转送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质监部门自工商部门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作出核准决定;税务部门自质监部门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税务自动赋码。并最终将决定结果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上传反馈一口受理平台,并将纸质文本移交综合窗口。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将决定结果信息、相关证件扫描件上传反馈一口受理平台,终止一口受理流程,并将纸质决定文书移交综合窗口。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并将补正决定的信息反馈一口受理平台,暂停计时。
(四)发放证照
各部门完成审核后,准予登记的,综合窗口负责发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相关文书。
(五)前置审批
凡涉及前置审批的部门,采用现场办公和网上审批相结合的方式,提前介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
(六)创新做法“网上办理”
在“青浦服务”微信平台(微信号:qpservice)开设“公司注册”菜单,作为办理公司注册事项的主入口,实现新公司注册所需“一表填报”27项共用信息的预录入,并将相关信息在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之间共享共用,避免二次、三次录入,提高办事效率和数据信息准确率。此外,注册主入口可链接至区政府门户网、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及各街镇园司门户网站,方面全区各类招商主体,提高招商办事效率。同时,逐步实现共用信息在各部门、单位间的共享共用。
附件2:会展综合服务窗口方位图、平面图、功能布局示意图及效果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