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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报告

主动公开

青行政〔2018〕10号

2018.03.05

青浦区财政局: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单位已经完成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现报请审核。(相关资料见附件)

特此报告。


附件: 1.资产报表

           2.填报说明

           3.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