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QG000000120240026
主动公开
青数〔2024〕26号
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10.12
各有关单位:
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好全程帮办工作,现将《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数据局
2024年10月12日
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制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进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上海市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任务分工》(沪府办字〔2024〕3号)的部署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现就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制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工作原则,推动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聚焦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程帮办工作,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帮办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帮办范围
已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且接入“一网通办”青浦区频道,可实现网上申请的各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可申请帮办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专业化的业务咨询;
(二)申报前的材料准备;
(三)“一网通办”平台申报的表单填写和材料上传;
(四)“一网通办”办件结果的进度查询和结果反馈。
四、方式和流程
(一)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探索应用“远程虚拟窗口”模式深化企业事项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
(二)推进线下线上融合服务。对于已接入“一网通办”青浦区频道的事项,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根据企业群众的需要,在取得企业群众的授权后,通过青浦区综合窗口信息管理平台无感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做好表单申报、材料上传等全程帮办服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根据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管理要求,综合窗口受理全程帮办申请后,各进驻事项主管部门(含进驻窗口)须做到即办件当场办结、承诺件限时办结、上报件及时办结;各进驻事项主管部门要做好业务支撑,主动协调解决事项申报过程中的问题,协同综合窗口推进全程网办。
五、有关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工作机制,区数据局职转科负责梳理编制“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清单,建立动态清单管理机制;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科负责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工作,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收受材料,指导“一网通办”操作;区行政服务中心信息技术科负责“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工作系统和技术支撑;各进驻事项主管部门责任科室负责做好后续业务审批、结果反馈和业务培训。
(二)落实工作措施。一是做好“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工作告知。向办事群众积极宣传帮办服务,明确告知帮办服务与窗口服务的区别,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机制申办的办件,按照线上“一网通办”流程进行审批流转和反馈;二是强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业务培训。为保证帮办服务质量,对帮办事项由高频向低频逐步覆盖,由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各职能部门对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各进驻事项主管部门要配合做好培训;三是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需进一步集中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保证各有关部门的审批过程充分授权,审批环节及时到位。
(三)强化督促检查。厘清线上线下帮办各环节职责分工,强化对综合窗口帮办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依托“好差评”、12345等监督机制,对“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帮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着力提升帮办工作成效,打造成为青浦帮办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