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1.0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政务办共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截至2022年底,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2022年,政务办将政务大厅内设置的政务公开示范点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更新至政务公开网站新栏目中,进一步供群众查阅。

(一)主动公开情况

政务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2年,通过政务办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4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我办除了提供办事指南、窗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公开内容外,还通过多媒体展示屏、网站及时发布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节假日放假时间、作息调整时间等服务类信息。此外,按照要求在政务办网站主动公开2022年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政务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务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善政务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公开平台建设

政务办提升门户网站、拓宽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将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政务大厅线下专区设有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保障。

(五)监督保障

对外,政务办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平台,解答群众意见建议,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接受群众对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内,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内部科室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4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环保新形势下,围绕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方面研究思考的不够;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仍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和充实、更新内容,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并定期更新维护,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政务办按工作要点要求,积极落实政务办政务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完成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依托“上海青浦”门户网站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严格规范网上留言答复期限,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完成热点问题回复。配合完成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工作,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二)特色工作

2022年政务办线上线下相融合,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线上通过直播为群众普及“一网通办”应用,直播覆盖近3000人次,起到良好传播推广效果;线下开展地推活动,助力复工复产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2年度政务办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