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业务运行管理暂行规范》《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组织人员和通讯录管理暂行规范》的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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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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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业务运行管理暂行规范》《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组织人员和通讯录管理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一网协同”办公平台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运行管理,规范平台组织架构体系构建、人员账号开设、通讯录,确保平台规范、高效、安全、平稳运行,规范各级单位应用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1.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
本次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由决策承办单位即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2.社会公众意见反映情况: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已完成了公共参与、征求意见建议等程序,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无重大意见建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本次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到的管理规范参考《上海市一体化办公平台应用管理暂行规范》《上海市一体化办公平台组织人员和通讯录管理暂行规范》,有实施基础,无重大风险;部分单位可能存在对《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业务运行管理暂行规范》《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组织人员和通讯录管理暂行规范》中部分要求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综上所述,实施《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业务运行管理暂行规范》《青浦区“一网协同”办公平台组织人员和通讯录管理暂行规范》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