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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风险评估报告

主动公开

2024.07.15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青浦区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全区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上海市市级数字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沪经信推〔2022〕535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规发〔20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推进数字化转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1.风险评估的主体、方式:

本次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由决策承办单位即青浦区数据局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2.社会公众意见反映情况: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规定,已完成了公共参与、征求意见建议等程序,各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无重大意见建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点、风险源以及风险的影响

本次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到的管理规范参考《上海市市级数字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沪经信推〔2022〕535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府规发〔2024〕2号),有实施基础,无重大风险;部分单位可能存在对《青浦区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中部分要求理解不充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综上所述,实施《青浦区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青浦区数据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