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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 2019-12-17  来源:“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号

2019-12-17  10:00:0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高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淀山湖水乡古镇生态区建设,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青浦法院”)正式组建跨部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

环资审判工作的“前世今生”

2014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环境司法专门化。随后,全国各地陆续成立了一批环境资源审判庭。

在2017年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上海青浦法院正式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成为上海市第三个专设环资庭,标志着上海青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环资庭主要负责审判辖区内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环境资源监管失职渎职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刑事案件;涉及森林、内河、湖泊、滩涂、湿地及大气、水、土壤、电、气等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物权、合同、侵权等民商事案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行政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

2018年,为了响应上海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环资庭与民一庭、民三庭合并成立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庭),继续行使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环资审判工作硕果累累

2017年,环境资源庭成立仅3天,就公开开庭审理了青浦区首例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庭审过程被多家媒体转播,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2017-2018年,环境资源庭受案184件、结案170件,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审判任务;加强法治宣传、深化司法执法联动、加强理论研究、推进长三角司法协作,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开展延伸工作,为青浦区乃至长三角生态文明建设交出了亮点满满的成绩单。

建立长三角司法保护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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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迎来了更大的机遇与挑战。上海青浦法院立足大局、主动谋划,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合一”审判机制就是优化环境资源审判格局、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又一创新举措。

聚焦水源地生态保护,设立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上海青浦法院至青浦区东方绿舟开展调研,实地走访了东方绿舟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双方在现有良好合作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

什么是“三合一”审判机制?

“三合一”审判机制是指因环境资源纠纷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由相对集中的审判机构、团队、人员进行集约化审理。

为什么要实行“三合一”审理?

涉环境资源案件多涉民生、公益等问题,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等环境资源案件,所产生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具有高度复合性、复杂性及关联性,实行“三合一”归口审判机制,能够充分发挥环境资源专门审判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独特优势,确保环境资源案件司法标准的统一,实现现有司法资源的最大程度整合,提高司法效率。同时,审判团队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贯穿“保护优先、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实现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最大化。

“三合一”管辖范围是哪些?

青浦区作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承载地,为更好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根据《意见》的相关规定,上海青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对青浦区域内涉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同时重点保障环淀山湖水乡古镇生态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淀山湖战略协同区、青浦西部湖泊群、黄浦江上游生态保护区。

专业化审判团队如何组建?

为满足环资案件复合性高、专业性强、前瞻性强的审判需要,组建一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审判团队,上海青浦法院在全院范围内优中选优,选调热爱环资审判、调研能力强,且兼具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经验的法官3名、助理2名、书记员1名,同时任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高金登庭长担任团队负责人,为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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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青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全员参加了上海高院组织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题培训,为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的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做好充分准备。上海青浦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将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以审判执行为第一要务,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努力为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