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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青浦区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6批) 2023-07-14

(第_16_批    2023年7月1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主要内容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023﹞青浦—092

市民来电反映:夏阳街道晨兴公寓29号楼沿街商铺最近新开一家聚保蓬饭店,由于饭店将烟囱紧靠29号楼,导致楼道里都是油烟味,严重影响附近楼居民的正常生活。市民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是不允许在居民楼下开设餐馆。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核实跟查处。

夏阳街道

大气

经核实,青峰路272-274号聚保蓬餐饮店为新开餐饮店,具有相关营业执照。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开启;原出风口因居民反对向上安装,故向下安装在污水管处。2023年7月5日该店已按规定将出风口安装至小区5楼顶部。根据夏阳街道市场所反馈,2020年6月起,根据上级的规定,食品经营许可环保选址审查的要求废止。

下阶段将加强对该店的监督检查,同时居委会做好对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


2

﹝2023﹞青浦—093

市民来电反映: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2号楼沿街商铺油烟及噪音扰民严重,其中一己面馆最为严重,该面馆早上4点半开启排风设备,排风口对着2号楼,使2号楼居民无法开窗也无法晾晒衣服。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盈浦街道

大气

经查,反映区域为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海盈新村小区进出口处沿街商铺一排餐饮店,沿街商铺为二层,为小区北侧居民住宅楼的裙房,饮食店共5家,分别为:1、海盈路16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徽青园饮食店,店招“草鸡馆”;2、海盈路157/159号的上海市青浦区盈海饮食店,店招“何记小菜家常菜小海鲜”;3、海盈路155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张青饮食店,店招“宋清阁”;4、海盈路15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一己饮食店,店招“一己面馆”;5、海盈路153号,店招“苏州藏书羊肉”。检查时,苏州藏书羊肉近期未营业,其余4家饮食店均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服务,布局均类似,一楼为大厅和厨房,二楼为包房,产生的油烟经灶台上方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二楼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和排放口均位于楼顶。现场未闻有明显异味。受周边交通等噪声影响,饮食店油烟净化器开启和关闭状态下,无法排除外界干扰,无法评价。

1、督促相应餐饮店业主近日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保养,对风机进行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避免油烟、噪声扰民。2、盈浦街道将对该一排餐饮店进行油烟管道改造,解决沿街商铺二楼楼顶油烟管道脏乱差问题。


3

﹝2023﹞青浦—094

市民来电反映: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2号楼沿街商铺油烟及噪音扰民严重,其中一己面馆最为严重,该面馆排风设备安装在2号楼202室南面窗户边,早上4点半开启排风设备,使2号楼居民无法开窗也无法晾晒衣服。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盈浦街道

大气

经查,反映区域为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海盈新村小区进出口处沿街商铺一排餐饮店,沿街商铺为二层,为小区北侧居民住宅楼的裙房,饮食店共5家,分别为:1、海盈路16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徽青园饮食店,店招“草鸡馆”;2、海盈路157/159号的上海市青浦区盈海饮食店,店招“何记小菜家常菜小海鲜”;3、海盈路155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张青饮食店,店招“宋清阁”;4、海盈路15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一己饮食店,店招“一己面馆”;5、海盈路153号,店招“苏州藏书羊肉”。检查时,苏州藏书羊肉近期未营业,其余4家饮食店均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服务,布局均类似,一楼为大厅和厨房,二楼为包房,产生的油烟经灶台上方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二楼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和排放口均位于楼顶。现场未闻有明显异味。受周边交通等噪声影响,饮食店油烟净化器开启和关闭状态下,无法排除外界干扰,无法评价。

1、督促相应餐饮店业主近日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保养,对风机进行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避免油烟、噪声扰民。2、盈浦街道将对该一排餐饮店进行油烟管道改造,解决沿街商铺二楼楼顶油烟管道脏乱差问题。


4

﹝2023﹞青浦—095

市民来电反映: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海盈新村2号楼下沿街餐饮店(151号,153号,155号,157号,161号)几家餐饮店将排油烟系统安装在小区内,异味严重,设备开启发出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同时,该处餐饮店还存在污水冒溢,滋生蚊虫,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151号为新开饭店,共有上下两层,二层直接将排油烟设备出风口紧靠202室跟302室,对附近楼栋的居民生活造成影响。诉求:希望相关部门能对上述几家餐饮店核实查处。

盈浦街道

大气

噪声

经查,反映区域为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海盈新村小区进出口处沿街商铺一排餐饮店,沿街商铺为二层,为小区北侧居民住宅楼的裙房,饮食店共5家,分别为:1、海盈路16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徽青园饮食店,店招“草鸡馆”;2、海盈路157/159号的上海市青浦区盈海饮食店,店招“何记小菜家常菜小海鲜”;3、海盈路155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张青饮食店,店招“宋清阁”;4、海盈路15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一己饮食店,店招“一己面馆”;5、海盈路153号,店招“苏州藏书羊肉”。检查时,苏州藏书羊肉近期未营业,其余4家饮食店均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服务,布局均类似,一楼为大厅和厨房,二楼为包房,产生的油烟经灶台上方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二楼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和排放口均位于楼顶。现场未闻有明显异味。受周边交通等噪声影响,饮食店油烟净化器开启和关闭状态下,无法排除外界干扰,无法评价。

1、督促相应餐饮店业主近日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保养,对风机进行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避免油烟、噪声扰民。2、盈浦街道将对该一排餐饮店进行油烟管道改造,解决沿街商铺二楼楼顶油烟管道脏乱差问题。


5

﹝2023﹞青浦—096

市民来电反映: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海盈新村2号楼下沿街餐饮店(151号一己面馆以及相邻的餐饮店)存在油烟扰民,油烟排放在居民楼下,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市民表示阳台无法开窗;同时还存在设备噪音扰民,影响市民的正常休息。诉求:希望相关单位能尽快核实和查处。

盈浦街道

大气

噪声

经查,反映区域为盈浦街道海盈路163弄海盈新村小区进出口处沿街商铺一排餐饮店,沿街商铺为二层,为小区北侧居民住宅楼的裙房,饮食店共5家,分别为:1、海盈路16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徽青园饮食店,店招“草鸡馆”;2、海盈路157/159号的上海市青浦区盈海饮食店,店招“何记小菜家常菜小海鲜”;3、海盈路155号的上海市青浦区张青饮食店,店招“宋清阁”;4、海盈路151号的上海市青浦区一己饮食店,店招“一己面馆”;5、海盈路153号,店招“苏州藏书羊肉”。检查时,苏州藏书羊肉近期未营业,其余4家饮食店均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服务,布局均类似,一楼为大厅和厨房,二楼为包房,产生的油烟经灶台上方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二楼楼顶排放,油烟净化器和排放口均位于楼顶。现场未闻有明显异味。受周边交通等噪声影响,饮食店油烟净化器开启和关闭状态下,无法排除外界干扰,无法评价。

1、督促相应餐饮店业主近日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保养,对风机进行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避免油烟、噪声扰民。2、盈浦街道将对该一排餐饮店进行油烟管道改造,解决沿街商铺二楼楼顶油烟管道脏乱差问题。


6

﹝2023﹞青浦—098

市民来电反映:1朱家角镇建新村西面西大盈港边上有一排铁塔,市民怀疑其有辐射,对其周边居民的健康有影响 ;2村庄南面的松江天马垃圾焚烧厂,焚烧垃圾时产生的异味影响到市民所住的村庄。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对上述几个问题进行核实跟处理。

朱家角镇

大气

1、信访人反映的是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建新村西大盈港西侧高压线辐射问题。经查,上述地址的高压线为1000kV特高压线路,位于建新村内西大盈港的西侧,执法人员现场使用电磁辐射监测仪沿着西大盈港的东侧,在位于建新村141号由南向北至至建村路189号的村间小路上共设置了5个点位,进行了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检测。检测数据:工频电场强度(7-70)V/m,工频磁感应强度(0.03-0.1)uT,上述数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内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范围内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uT。

2、经核实,天马垃圾焚烧项目全称为上海天马生活垃圾末端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工程,邻近松江、青浦两区交界处,位于松江区境内。经向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了解,上海天马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23年6月份六炉三机运行正常,共处置生活垃圾11.62万吨。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标。

1、加强与镇、村级沟通,向朱家角镇建新村村民耐心解释,后续将跟踪监督。

2、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与松江区生态环境局保持沟通,了解天马项目废气在线监测情况并加强行政区域内巡查工作。


7

﹝2023﹞青浦—099

市民来电反映:市民在金泽镇任屯村莲钱路25号对面有一鱼塘,鱼塘边存在偷埋垃圾的情况,垃圾堆块产生 的污水流入到鱼塘内,导致市民鱼塘内的鱼苗死亡。造成经济损失。之前有向相关部门投诉过,均为得到处理。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核实处理。

金泽镇

垃圾

生态

针对反映情况,金泽镇领导到现场进行调处,制定了整改方案:1、对疑似渗滤液进行采样检测;2、对鱼塘塘埂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土方回填;3、对产生渗滤液断面进行开挖探查。但由于养殖户现场阻挠,情绪十分激动,开挖探查工作未能开展。

金泽镇政府责成任屯村委会做好养殖户疏导工作,养殖户口头承诺8月30日进行断面开挖探查。


8

﹝2023﹞青浦—100

市民来电反映:徐泾镇徐旺路58号对面,诸陆西路1685号,前云路263弄这三处垃圾堆场,无证无照无任何环保措施。诉求: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核实取缔。

徐泾镇

垃圾

经现场核实,上述三个地址为建筑材料临时堆放点非垃圾堆场。由于场地内黄沙、石子堆放没有遮盖防尘布,导致大风天气有粉尘向周边吹散,影响周边环境。

1、由城管、镇规建办于7月13日分别约谈三家责任单位并由城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

2、要求三家责任单位采取临时管控措施,覆盖防尘网、地面定时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

3、责令前云路263弄于7月17日前清空场地,徐旺路58号、诸陆西路1685号于7月22日前清空场地,恢复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