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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劳务派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的通知 2025-01-22  来源:“青浦人社”微信公众号

青浦区各劳务派遣公司: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关〔2025〕22号)规定要求,现就青浦区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提交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时限

2025年2月5日至3月31日。

二、报告对象

2024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在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得劳务派遣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和办理备案手续的分支机构(包括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多证合一”备案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劳务派遣公司”)。

三、报告手续

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办理以下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手续:

(一)向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符合《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的要求,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时赋予验证码。2024年7月1日之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登记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免于提交);

2.外省市劳务派遣分支机构需要同时提交所属劳务派遣总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填报《上海市劳务派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2024年度)》

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自2月5日起,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https://zwdt.sh.gov.cn搜索“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青浦区——办事指南——点击“立即办理”,通过法人一证通Ukey或者市场主体扫描登录填报相关信息。填报方法见《劳务派遣年度报告网上填报说明(2024年度)》(见附件)。

四、报告要求

各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于2025年3月31日之前按上述要求如实提交材料、填报信息。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按照国家规定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年度经营情况以及发现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示。劳务派遣公司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单位提出的延续许可申请,将作出不予延续决定。

五、联系方式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和综合科,上海市青浦区青舟路220号230室,蒋老师,联系电话:33868947。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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