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专题征集的相关情况结果反馈 2026-05-21
为落实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26年4月15日,区人社局联合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开展青浦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专题征集,截至2026年4月29日,通过“随申办”人民建议征集专区、区政府官网、线下征集活动等渠道,共收到来自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等意见建议共63条。
其中,工资水平与调整机制方面建议30条,企业工资项目结构和体系优化方面建议14条,特殊岗位和群体收入保障8条,其他建议11条。
现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一、针对工资水平与调整机制方面
1.建立动态调整参考体系:结合上海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青浦区行业薪酬数据以及企业经营状况,指导不同类型企业年度平均工资调整幅度的合理区间,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2.强化工资标准和调整机制:推动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确定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或不同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规定,保障职工基本劳动报酬权益。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劳务派遣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针对企业工资项目结构和体系优化方面
1.推动岗位差异化工资分配:引导企业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建立多元化工资分配制度。鼓励管理岗位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研发技术岗位实行岗位项目工资制,销售岗位实行岗位提成工资制,生产服务岗位特别是技能人才实行岗位技能等级工资制。
2.优化工资项目构成:督促企业将津贴、补贴等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明确工资项目的内涵和标准。针对技能岗位人才,指导企业设立技能津贴、创新奖励等专项工资项目,充分体现技能要素价值。鼓励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贡献,合理调整工资项目结构,提高绩效工资、技能工资等在工资总额中的占比。
三、针对特殊岗位和群体收入保障方面
1.加大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指导企业建立技能岗位人才特殊工资待遇保障和提升制度,鼓励试点企业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提升。
2.保障低收入群体工资权益:将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等低收入群体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对象,推动企业通过集体协商提高其工资水平,确保其工资增幅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增幅。
下一步,青浦区人社局将按照市人社局工作部署,通过开展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备案工作,推动企业健全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绩效奖励动态调整机制,协商确定绩效奖励的具体调整水平和幅度,激发劳动者的创新创造活力。
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