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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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指南 ( 2022年06月14日 )

各相关单位: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帮助我区商贸领域困难企业恢复发展,根据《青浦区全力抗疫支持复工复产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和《青浦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纾困措施

(一)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租金减免补贴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的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

(1)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总建筑面积在1 万平方米(含)以上,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办公用地;

(2)物业业主单位的国有持股比例不超过10%;

(3)同一物业载体只受理一次,如该物业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分别与部分承租企业存在租赁关系,减免租金主体不唯一时,需自行协商,由其中一方受委托统一提出项目申报;

(4)减租免租支持不得重复享受,同一物业载体不得切分面积向多个政府部门申报;

(5)申请主体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区综合贡献的限制。

2.支持标准

鼓励我区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的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在青注册的餐饮连锁企业,分公司或门店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视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最长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经审核,对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实际减免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补贴总金额最高300万元。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3)申请主体为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业主单位的,提交经营管理主体的函件和产权证明文件(竣工验收证明、房产证);申请主体为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经营管理主体的,提交运营管理服务的证明文件;

(4)减租公告(加盖公章)及其张贴位置(附照片);

(5)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减租情况一览表(包括受惠企业的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应缴租金金额、减免租金期限、减免金额、联系方式等);

(6)受惠企业营业执照(与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减租情况一览表相对应),及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人)对减免额的签字确认函件(加盖公章);

(7)受惠企业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减租月份的租金支付凭证(租户发票及银行转账记录);

(8)税务部门开具的申请主体2021年度纳税证明(若申请主体并非独立纳税人,可提供申请主体上级纳税主体2021年度纳税证明,或提供申请主体2021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9)申请主体银行账户租赁收入流水清单;

(10)申请承诺书;

(11)必要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12)区商务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运营管理规范,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2)有独立招商运营管理团队;

(3)申请主体需对外发布减免租金公告,并依照公告在原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基础上,实际实行了租金减免;

5.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

6.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商业综合体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商贸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婷  联系电话:59732890-10334

(2)商务楼宇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投资促进科

联系人:吴桢雅  联系电话:59732890-10228

(二)零售企业、快递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补贴

1.支持对象

(1)零售企业:指以面对最终消费者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中大型超市、品牌连锁超市以及标准化菜市场。

——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在青浦区范围内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由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申报;

——中大型超市:在青浦区范围内具有统一标准化经营,单店建筑面积超过2千平方米(含)以上的中大型超市,由其总部统一申报;

——品牌连锁超市:在青浦区范围内门店数量达到8家及以上,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品牌连锁超市,由其总部统一申报;

——标准化菜市场:在青浦区范围内的标准化菜市场,由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申报。

(2)邮政快递企业:指公司主体注册落户在青浦区范围内,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证的邮政快递企业,由各快递企业集团总部集中统一申报。

2.支持标准

(1)零售企业:企业在防疫过程中实际承担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费用,以及在落实日常预防性消毒、专业性消毒中实际购买的设备、药品以及请第三方专业单位消毒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商业综合体(百货商店)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中大型超市、品牌连锁超市每个门店最高不超过10万元、标准化菜市场最高不超过5万元。

(2)邮政快递企业:企业在防疫过程中实际承担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费用,以及在落实日常预防性消毒、专业性消毒中实际购买的设备、药品以及请第三方专业单位消毒的费用,按照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分拨中心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末端网点最高不超过3万元。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快递加盟合同(快递企业提供);

(4)快递经营许可证(快递企业提供);

(5)物资申领清单;

(6)消杀记录表;

(7)核酸、抗原、消毒设备、第三方服务等费用支出发票;

(8)支出费用银行流水;

(9)申请承诺书;

(10)人员底数清单;

(11)必要时提供审计报告;

(12)区商务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说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企业运营管理规范,申请补贴时仍在正常经营,且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经营行为;

(2)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支出的核酸、抗原费用以及日常消毒费用。

5.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零售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商贸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婷  联系电话:59732890-10334

(2)快递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三)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达标补助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并且已在青浦统计入库的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2.支持标准

(1)我区规上交通运输企业、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2年6月当月产值或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上年同期水平,且上半年累计产值或营业收入(销售额)达到上年同期85%以上的,给予资金支持。其中:

——我区规上交通运输企业,2022年上半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下、10 ~ 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支持。

——我区限上批发零售企业,2022年上半年累计完成销售额1亿元(含)以下、1 ~ 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家5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支持。

(2)对纳入区级“白名单”企业中,属于商贸重点产业链企业,满足上述支持条件的,在原基础上增加50%的支持金额。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快递业许可证、物流备案证明(交通运输企业提供); 

(4)区级“白名单”证明材料(如有)。

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

5.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1)交通运输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2)批发零售企业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商贸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婷  联系电话:59732890-10334

(四)社零贡献补助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并且已在青浦统计入库的零售企业。

2.支持标准

(1)线上零售达标补助:对2022年网上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按销售额的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线上零售活动补助:2022年举办线上促消费活动,按申报活动的网络销售额的 1%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线上自营零售网站(app)备案证明、平台方入驻证明及网址;

(4)消费活动支出审计报告;

(5)2022年审计报告。

4.注意事项

(1)申请线上零售达标补助的企业,需满足2022年注册成立或迁入纳统,且企业自身或关联公司为青浦实地型零售企业、制造业企业的条件。

(2)上述促消费活动,是指企业参加2022年度青浦区级(含)以上重要促消费活动而举办的各类线上销售活动。

5.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6.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五)电商快递合作补助

1.支持对象

注册纳税在青浦区,并且已在青浦统计入库的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

2.支持标准

2022年我区限上电子商务企业与我区快递物流企业开展配送服务合作,经审核后,给予每单快递 0.13 元的补贴。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线上自营零售网站(app)备案证明、平台方入驻证明及网址;

(4)青浦区内快递企业提供的对账单(盖章版)。

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六)服务业投资进度补助

1.支持对象

2022年度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在我区进行服务业项目投资建设,并依法纳统的企业。

2.支持标准

拿地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并在开工后次月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入统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

3.申报材料

(1)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土地出让合同;

(4)施工许可证;

(5)土地受让主体和施工许可证主体关联证明。

4.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5.受理科室及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区商务委服务业发展科

联系人:李琦  联系电话:59732890-19224

二、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企业通过“一网通办”青浦区频道“为企纾困”专栏提交电子版材料(全套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单份材料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区商务委相关受理科室(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

2.部门初审。区商务委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征询属地及行政执法部门意见。

3.联合评审。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评审。

4.项目公示。区商务委对联合评审通过的支持对象、支持金额等情况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党组会审议。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区商务委党组会审议。

6.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点对点拨付。

7.使用监督。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对纾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其它事项

1.本申报指南与国家、本市、本区其他各项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其中,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如已进入国家、市级疫情防控相关补贴名单,不再享受区属补贴。

2.本申报指南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条款,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本市颁布新政策,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3.本区会展业专项纾困政策,另行发布实施细则。

4.本申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5.本申报指南由区商务委负责解释。

附件: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青浦区商贸领域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一、申请单位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企业类型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纳税地



2021年营收(万元)


2022年营收(万元)



2021年净利润(万元)


2022年净利润(万元)



2021年税收(万元)


2022年税收(万元)



序号

主要股东名称

股东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所占股份比例(%)

1





2





3





4





5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   □无








 

二、申请补贴情况

申请补贴项目

□非国有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租金减免补贴

□零售企业、快递企业防疫和消杀支出补贴

□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达标补助

□社零贡献补助

□电商快递合作补助

□服务业投资进度补助

申请补贴金额

             万元(大写:              

申请材料清单

1.

6.

2.

7.

3.

8.

4.

9.

5.

10.

真实性承诺

1、申请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政策支持,已经完全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2、申请人递交认定机关的所有文件真实、有效、完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填写的信息与真实内容完全一致。

3、以上如有不实或欺骗审批机关的行为,申请人(包括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备注


备注:企业通过“一网通办”提交电子版材料(全套材料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单份材料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区商务委相关受理科室(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