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青浦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打造“青浦好办”服务品牌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7-08 09:3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青浦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打造“青浦好办”服务品牌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2021年青浦区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打造青浦好办服务品牌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切实发挥“抢拼实善”新时代青浦奋斗精神,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一网通办”改革,打造“青浦好办”政务服务特色品牌,助力青浦城市数字化转型,根据《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现结合区域实际,制定2021年本区“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

一、主要目标

以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为目标,继续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全面落实“两个免于提交”,推动“一网通办”改革从政务服务领域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实现“两个覆盖”(即“一网通办”覆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一件事”基本覆盖高频事项),重点推进1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出一批“好办”和“快办”服务。进一步提升平台能力,全面深化数据治理,持续改善用户体验,促进“一网通办”平台实际办件网办比例达到70%,打造“一网通办、青浦好办”服务品牌,为青浦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发挥“青浦好办”服务实效

1.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好相关市级“一件事”落实落地;围绕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等进行整体性再造,梳理新增“开便利店”“开母婴店”等10个“一件事”,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实现综合受理,真正实现“一件事”高效办成。

2.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效。全面实现“两个免于提交”覆盖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各政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

3.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围绕个人生命周期、企业经营周期,不断拓展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深化以应用场景驱动的服务供给,实现文旅休闲、养老服务、惠企政策等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领域全覆盖。

4.探索“好办”“快办”服务。聚焦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高频事项,提供智能条件预判、申请表格预填、申请材料预审等功能,推出“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为“服务迷宫”绘制“好办”地图。在助残、教育等高频简易事项中推动“快办”服务,深化“无人干预自动办理”功能,实现“3分钟填报、零材料提交”。

5.推进更多的事项“不见面办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双向免费快递”等,推进“不见面办理”事项实际办件网办比例提升一倍。在网上办事事项实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个“零跑动”事项。

(二)优化“区-街镇-村居”三级政务服务,完善“青浦好办”服务体系

6.全力推进“两个集中”改革。推进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消除“明进暗不进”“以科室代窗口”现象。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实现高频事项即办件比例不低于40%。做好市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承接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7.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加强区域联动衔接,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一政务服务中心一事项清单”。完善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放管服”“一网通办”、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重新梳理办事指南,确保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

8.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落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更新。开展政务服务窗口专项立功竞赛活动。开展第三方测评,进行自我体检。

9.深化“综合窗口”建设。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分领域窗口的更多涉企服务事项进驻无差别综合窗口。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实现综合窗口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落实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激励保障要求。在青浦工业园区、西虹桥等园区分中心做好综合窗口延伸。

10.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专区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推动营业执照变更与高频许可变更联办,提供“套餐式”企业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一站式”办理。

11.提高普惠化服务水平。着力提升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地图窗口管理系统内容。实施100%统一预约服务,实现时段精准预约、排队状态提醒、预约优先办理。加强帮办服务,完善帮办服务体系,明确帮办职责、范围及流程,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落实幸福社区建设工作要求,提升“自助办”服务能力,拓展自助终端进社区、园区等。在企业登记、社区事务等领域推广“远程办”服务,建设政务远程云服务平台,提供“一对一”远程在线服务。依托“区-街镇-村居”三级服务网络,在社区中心可实现100项事务直接办理,打造多层次“上门办”主动服务体系。探索区领导全程陪同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陪办”机制。

(三)支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协同发展,扩大“青浦好办”示范效应

12.支持青浦新城融合发展。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完善新城社区级的公共服务配置,提高社区中心服务能力。坚持数据赋能,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运用,加强新城地下管线数据共建共享。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需要,加大新城“一网通办”建设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开发。

13.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支持青东地区联动发展。充分承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功能辐射和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落实“地等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完善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推行施工许可证容缺受理审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验登合一”等措施。

14.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青西地区协同发展。紧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机遇,努力打造一体化制度创新高地。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深化“跨省通办”服务模式,推进全国“跨省通办”事项率先落地。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并逐步将仅涉及地方事权的25个试点行业覆盖推广至示范区。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推动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落地和动态调整。持续完善一体化示范区“一网通办”总门户功能、“掌上办”应用、“自助办”建设,梳理拓展更多便民服务事项逐步接入,推动平台的互联互通、协同办理。

15.推动党建数字化转型。借力“随申办”应用,探索党建引领快递物流行业服务基层治理,如开展“快递小哥”党员服务模块。打造融党建群建、政务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站式”、“集成化”社区服务综合体,推进政务自助终端进驻党建服务中心。

(四)提升“一网通办”平台能力,夯实“青浦好办”技术支撑

16.持续完善“一网通办”青浦区频道。按照全市统一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整体栏目布局,深入优化服务事项接入模式。提升“一网通办”办件库质量。做好与市“一网通办”服务中台对接,赋能区级综合窗口、自助终端。加强电子票据应用推广,持续拓展统一物流服务事项覆盖范围。

17.完善“随申办市民云”青浦区旗舰店。加快区级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整合,拓展事项接入范围,持续优化“随申办市民云”青浦旗舰店服务功能,梳理汇总并上线100项“零材料”政务服务便民事项,强化11个街镇旗舰店特色版主页服务和特色对接服务。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随申码”在疫苗接种、就医、文化旅游、司法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18.强化企业专属网页建设。持续归集“一企一档”信息,充分发挥区级属地化服务优势,汇聚梳理全区各单位惠企政策,原则上实现区级惠企政策全覆盖,开展惠企政策专题库建设,挖掘数据创新化服务形式,强化惠企政策的模糊查询、精准推送、智能体检、引导申报等服务能力,建立“全自助式”新型企业服务模式,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的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主动化水平。

19.提升“AI+一网通办”赋能水平。重点聚焦民生领域和营商环境领域,汇聚样本数据,构建AI内容学习总库,深化“AI+审批”“AI+服务”“AI+监管”,推动实现简单事项自动审批、复杂事项辅助审批、重要领域智能风险监控预测等目标。

(五)全面深化数据治理,发挥“青浦好办”数字化功能

20.进一步拓展数据归集面。围绕各单位依“三定”编制的基础目录、权责清单和信息系统数据,加强基层业务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归集。依托市、区两级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相关数据的有效落地和争取更多的数据属地返还。发挥各行业主管单位作用,结合应用场景需求,推动公共事业等行业数据向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归集,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

21.推进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深化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主题库建设;结合“好办”“快办”“智办”等各类应用场景,推进事项库、政策库、办件库建设;开展“一网通办”知识库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聚焦新城建设、青东青西等重点板块建设、幸福社区建设,开展数据应用与治理,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

22.深化公共数据共享。优化数据获取流程,完善大数据资源平台功能建设,为各单位提供业务数据归集、数据在线分析等智能化工具,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数据共享机制。

23.加强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围绕数据治理、数据安全、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区级数据运营服务相关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遵循“按需响应、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原则,加强运营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运营服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时效性。

24.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治理,围绕“两个免于提交”需求,持续提升证照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拓展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落实30类高频社会生活场景应用要求。拓展电子印章在全区政务服务业务流程、行政管理内部流程,以及个人和企业活动中的应用。推动完成电子归档功能建设,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涵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

25.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市、区两级政务云之间纵向赋能。加速推进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建成区级40G-100G带宽能力,畅通市、区两级间“千兆对接、万兆扩展”的光传输网络通道。落实建设区级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和安全监测支撑系统。

(六)强化改革保障能力,筑牢“青浦好办”服务根基

26.强化制度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需做好资金保障,支持“一网通办”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一网通办”平台、大数据资源平台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能力,细化落实公共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区政务办加强走访调研,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完善每月“一网通办”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27.夯实、拓展“好差评”制度。做好“好差评”三对应工作,提升群众和企业主动评价率。推动“好差评”制度延伸至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领域。强化“好差评”数据分析,着力发现重点领域、区域突出“差评”,实施“差评”整改“回头看”,建立完善差评整改监督机制。提炼企业群众点赞较多的“好评”经验与做法,在全区加大宣传推广。完善“一网通办”特约观察员机制,从用户视角查找短板。

28.加强改革宣传推广。认真总结本地区“一网通办”工作经验,深入挖掘“青浦好办”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有力推动“一网通办、青浦好办”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大厅、进校园,切实提升“一网通办、青浦好办”品牌知晓度和社会实用度。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借脑用脑”等方式,深化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广,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影响力的工作成果。

附件:1.2021年青浦区“一网通办”改革任务分工

2.2021年青浦区“一件事”事项清单

3.2021年青浦区公共数据治理重点工作计划

附件1

2021年青浦区“一网通办”改革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名称

任务内容

责任单位

时间节点

1

持续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

做好15+12市级一件事落实落地。

各相关单位

9月底前

2

优化推进2020年推进的区级一件事,梳理新增10个区级一件事,在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实现综合受理,提升一件事的实际办件数量和办件效果。

各相关单位

9月底前

3

巩固两个免于提交成效

全面实现两个免于提交覆盖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各政务服务中心。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4

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制。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5

积极探索好办”“快办服务

聚焦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高频事项,提供智能条件预判、申请表格预填、申请材料预审等功能,推出个性指南+智能申报服务。

各相关单位

10月底前

6

在助残、教育等高频建议事项中推动快办服务,深化无人干预自动办理功能,实现“3分钟填报、零材料提交

各相关单位

10月底前

7

推进更多的事项不见面办理

优化新增不见面办理事项,推动实际办件网办比例提升一倍。

各相关单位

10月底前

8

新增100个零跑动事项

各相关单位

10月底前

9

拓展公共服务领域

打造随申码·文旅,整合各类文化、旅游资源,提供统一在线预约预定服务,一码畅游完成身份认证、票据核销。

区文旅局

12月底前

10

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数字剧场、数字景区、数字化旅游咨询公共服务中心覆盖度达到30%,提供数字产品,实现智慧化管理与服务。

区文旅局

12月底前

11

逐步整合全区公共体育资源,探索在线预订公共体育场馆,群众性体育赛事报名试点。

区体育局

12月底前

12

拓展公共服务领域

推进实有人口管理智能服务,深化实有人口信息自助申报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完成信息采集。

公安青浦分局

12月底前

13

推进基层治理与服务智能化,推广社区云应用,实现居民实名认证、门牌号关联。建立居民和居委会的线上沟通快速通道,开展居务公开、社区公告、在线服务、自治议事、邻里互动等,居委干部在云上快速反馈、及时处置。

区民政局

12月底前

14

建立市民绿色生活积分体系,推出垃圾分类打卡积分等应用,培养全民垃圾分类习惯。

区绿化市容局

12月底前

15

在老年人防跌倒、紧急救援、防走失、机构出入管控、机构智能查房、智能视频监控、卧床护理、家庭照护等场景推广智慧养老场景应用。

区民政局、区卫健委

12月底前

16

提升养老机构智能化水平,推广物联网和远程智能安防监控技术,提升养老机构无线定位求助、跌倒监测、夜间监测、移动定位、消费娱乐等综合服务水平,推进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

区民政局

12月底前

17

依托企业专属网页和企业服务云,形成区级企业政策知识库,提供创业支持、产业发展、科技创新、转型升级、人才政策、融资扶持、市场拓展、税收政策、发展环境等企业发展全方位的政策查询、匹配、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实现惠企政策的精准推送、政务服务的无感联通。

区经委及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月底前

18

建立惠企政策精准推送便捷兑现机制。推进普惠政策自行申报、网上办理、不来即享。试点一批普惠政策零材料在线申报兑现。

区经委及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月底前

19

依托企业服务云和12345热线,建立一网通办企业诉求闭环处理机制,实现企业诉求1515精准回应。

区经委及区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2月底前

20

全力推进两个集中改革

推进企业事项向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个人事项向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集中,消除明进暗不进”“以科室代窗口现象。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对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实现高频事项即办件比例不低于40%。做好市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承接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21

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

加强区域联动衔接,对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一政务服务中心一事项清单。完善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式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各相关单位

4月底前

22

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积极落实《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更新。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23

开展政务服务窗口专项立功竞赛活动。

区政务办、区总工会

全年

24

开展第三方测评,进行自我体检。

区政务办

全年

25

深化综合窗口建设

进一步深化综合窗口改革,推进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分领域窗口的更多涉企服务事项进驻无差别综合窗口。

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等相关单位

8月底前

26

优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布局,实现综合窗口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

区医保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镇

8月底前

27

在青浦工业园区、西虹桥等园区分中心做好综合窗口延伸。

青浦工业园区、西虹桥公司、区政务办

6月底前

28

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优化升级企业开办 “一窗通服务专区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业务协同,推动营业执照变更与高频许可变更联办,提供套餐式企业服务。

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9月底前

29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市政公用服务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一站式办理。

区建管委等单位

6月底前

30

提高普惠化服务水平

着力提升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完善政务服务地图窗口管理系统内容。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1

实施100%统一预约服务,实现时段精准预约、排队状态提醒、预约优先办理。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2

加强帮办服务,完善帮办服务体系,明确帮办职责、范围及流程,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3

提升自助办服务能力,拓展自助终端进社区、园区等。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4

在企业登记、社区事务等领域推广远程办服务,建设政务远程云服务平台,提供一对一远程在线服务。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5

依托区-街镇-村居三级服务网络,在社区中心可实现100项事务直接办理,打造多层次上门办主动服务体系。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6

探索区领导全程陪同群众和企业办事的陪办机制。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37

支持青浦新城融合发展

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完善新城社区级的公共服务配置,提高社区中心服务能力。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38

坚持数据赋能,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运用,加强新城地下管线数据共建共享。

39

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需要,加大新城一网通办设力度,推进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开发。

40

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支持青东地区联动发展。

充分承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功能辐射和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优化全程网办” “异地代收代办” “多地联办等服务模式,完善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加强数据共享应用,提升跨区域通办服务能力,助推企业办理事项跨区域一网通办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1

对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青西地区协同发展

设置跨省通办窗口,深化跨省通办服务模式,推进全国跨省通办事项率先落地。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2

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并逐步将仅涉及地方事权的25个试点行业覆盖推广至示范区。

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43

加强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衔接,推动示范区共建共享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落地和动态调整,在政府认定的各类资质、通行码、证书等方面实现互认互准,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推动建立统一的人才一体化评价互认体系,构建示范区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实施机制。

区政务办、区人社局等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44

持续完善一体化示范区一网通办总门户功能、掌上办应用、自助办建设,梳理拓展更多便民服务事项逐步接入,推动平台的互联互通、协同办理。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5

推动党建数字化转型

借力随申办应用,探索党建引领快递物流行业服务基层治理,如开展快递小哥党员服务模块。

区委组织部、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6

打造融党建群建、政务服务等为一体的一站式集成化社区服务综合体,推进政务自助终端进驻党建服务中心。

区委组织部、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7

持续完善一网通青浦区频道

按照全市统一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整体栏目布局,深入优化服务事项接入模式。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8

提升一网通办办件库质量。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49

做好与市一网通办服务中台对接,赋能区级综合窗口、自助终端。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50

加强电子票据应用推广,持续拓展统一物流服务事项覆盖范围。

区财政局、区邮政局、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51

完善随申办市民云青浦区旗舰店

加快区级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整合。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52

拓展事项接入范围,持续优化随申办市民云青浦旗舰店服务功能,梳理汇总并上线100零材料政务服务便民事项,强化11个街镇旗舰店特色版主页服务和特色对接服务。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12月底前

53

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持续推进随申码在疫苗接种、就医、文化旅游、司法等领域的深度应用。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54

强化企业专属网页建设

持续归集一企一档信息,落实用户数据用户管理机制。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55

提升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主动化服务能级,提供主动提醒服务和精准政策推送。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56

充分发挥区级属地化服务优势,汇聚梳理全区各单位惠企政策,原则上实现区级惠企政策全覆盖,开展惠企政策专题库建设,挖掘数据创新化服务形式,强化惠企政策的模糊查询、精准推送、智能体检、引导申报等服务能力,建立全自助式新型企业服务模式,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的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主动化水平。

区经委、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57

提升“AI+一网通办赋能水平

重点聚焦民生领域和营商环境领域,汇聚样本数据,构建AI内容学习总库,深化“AI+审批”“AI+服务”“AI+监管,推动实现简单事项自动审批、复杂事项辅助审批、重要领域智能风险监控预测等目标。

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58

进一步拓展数据归集面

围绕各单位依三定编制的基础目录、权责清单和信息系统数据,加强基层业务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归集。

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59

依托市、区两级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相关数据的有效落地和争取更多的数据属地返还。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60

发挥各行业主管单位作用,结合应用场景需求,推动公共事业等行业数据向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归集,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

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61

推进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

深化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主题库建设;结合好办”“快办”“智办等各类应用场景,推进事项库、政策库、办件库建设;开展一网通办知识库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聚焦新城建设、青东青西等重点板块建设、幸福社区建设,开展数据应用与治理,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62

深化公共数据共享

优化数据获取流程,完善大数据资源平台功能建设,为各单位提供业务数据归集、数据在线分析等智能化工具,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数据共享机制。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63

加强公共数据运营管理

围绕数据治理、数据安全、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区级数据运营服务相关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遵循按需响应、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原则,加强运营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运营服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时效性。

区政务办

12月底前

64

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应用

深化电子证照归集与治理,围绕两个免于提交需求,再归集一批电子证照,基本实现政府核发的证照类材料全面归集入库,持续提升证照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65

拓展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实现约30类高频社会生活场景应用。

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66

拓展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业务流程、行政管理内部流程,以及个人和企业活动中的应用。

区科委、区政务办、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67

推动完成电子归档功能建设,实现电子档案管理基本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推进全程电子化办理。

区档案局、区政务办、各相关单位

12月底前

68

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市、区两级政务云之间纵向赋能。

区科委

12月底前

69

加速推进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建成区级40G-100G带宽能力,畅通市、区两级间千兆对接、万兆扩展的光传输网络通道。

区科委

12月底前

70

落实建设区级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和安全监测支撑系统。

区科委

12月底前

71

强化制度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需做好资金保障,支持一网通办重点项目建设。

区财政局

全年

72

加强一网通办平台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能力,细化落实公共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区政务办

全年

73

加强走访调研,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完善每月一网通办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区政务办

全年

74

夯实、拓展好差评制度

做好好差评三对应工作,提升群众和企业主动评价率。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75

推动好差评制度延伸至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领域。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76

推进好差评数据分析,着力发现重点领域、区域突出差评,实施差评整改回头看,建立完善差评整改监督机制。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77

提炼企业群众点赞较多的好评经验与做法,在全区加大宣传推广。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78

完善一网通办特约观察员机制,从用户视角查找短板。

各相关单位、各街镇

全年

79

加强改革宣传推广

认真总结本地区一网通办工作经验,深入挖掘青浦好办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有力推动一网通办、青浦好办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大厅、进校园,切实提升一网通办、青浦好办品牌知晓度和社会实用度。

区政务办

全年

80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借脑用脑等方式,深化理论研究和宣传推广,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影响力的工作成果。

区政务办

全年

附件2

2021年青浦区一件事事项清单

序号

行业名称

涉及事项

实施主体

牵头单位

1

便利店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

区市场监管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

2

浴场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区卫健委

区卫健委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新办

区体育局

核发《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

公安青浦分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区市场监管局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

区市场监管局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

区文旅局

全国排污许可证

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区生态环境局

3

健身房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新办

区体育局

区体育局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区卫健委

4

母婴用品店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区市场监管局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5

艺术品展览馆

设立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

区文旅局

区文旅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区卫健委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6

电影院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区市场监管局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区卫健委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7

游乐场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许可(非涉外文化游乐场)

区文旅局

区文旅局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攀岩/游泳)

区体育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区市场监管局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区生态环境局

8

酒吧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

区市场监管局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支队

9

出生一件事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区卫健委

区卫健委

《预防接种证》发放及信息关联

区卫健委

出生登记(申报户口)

公安青浦分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区医保局

10

企业注销一件事

市场监管注销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税务注销登记

区税务局

附件3

2021年青浦区公共数据治理重点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大数据工作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青浦区数据治理工作,促进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依据《2021年上海市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21年青浦区公共数据治理重点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深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库,推进“一网通办”主题库建设,丰富“一网统管”主题库内容,持续迭代“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和企业运营等专题库,优化大数据资源平台,加强全区公共数据资产化管理,推动数据要素化转型;进一步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等核心应用场景,加快数据归集,提升数据质量,推进数据融合分析,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提升公共数据治理能力

1.优化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立足现有依据全区各单位“三定”规定及核心自建信息系统编制的数据资源基础目录,进一步梳理形成可读性高、易查询的应用目录,做好数据资源目录日常更新维护,有效提升公共数据共享应用效率。(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2.拓展公共数据归集面。围绕权责清单和信息系统数据,从需求侧和供给侧两方面,加强各单位基层业务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归集。依据2021年青浦区信息系统运维清单,开展新一轮系统数据归集。同时,进一步推进市级数据资源申请工作,依托市、区两级大数据资源平台,加快相关数据的“属地返还”。发挥各行业主管单位作用,结合应用场景需求,推动公共事业等行业数据向区大数据资源平台归集,实现公共数据应归尽归。(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3.提升公共数据质量。按照公共数据治理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从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一致性等方面,坚持“核验一批、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的原则,对全区已归集数据实施规范化核验及改进。建立健全区级数据异议核实与处理管理办法,形成统一数据异议反馈渠道和管理机制。各单位依据上级条线单位制定的相关数据标准,不断完善公共数据采集更新机制,加强数据采集源头管理,确保数据质量。(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4.完善数据资源平台和服务。提升区大数据资源平台易用性和服务支撑能力,加强对平台各使用单位的培训。优化数据获取流程,深化平台功能建设,为各单位提供业务数据归集、数据在线分析等智能化工具,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大力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

5.深化公共数据共享。结合“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各单位业务需求,按照“三清单”制度,指导各单位开展公共数据的共享应用,助力全区城市数字化转型。探索建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结合各类应用场景需求,开展公共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示范区三地相关公共数据可互通、可查询、可调用,为跨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6.强化企业专属网页建设。充分发挥区级属地化服务优势,汇聚梳理全区各单位惠企政策,原则上实现区级惠企政策全覆盖,开展惠企政策专题库建设,挖掘数据创新化服务形式,强化惠企政策的模糊查询、精准推送、智能体检、引导申报等服务能力,建立“全自助式”新型企业服务模式,提升惠企政策服务的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主动化水平。(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7.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应用体系。以数据开放需求为导向,以应用场景为牵引,进一步扩大开放数据集供给范围,提高开放数据集数据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应用主体的需求。各单位本年度开放数据集不少于5个,依托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探索公共数据开放的政企合作模式,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区科委、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深化基础库、主题库和专题库建设与应用

8.拓展自然人基础库。提升自然人基础库质量,会同公安青浦分局实施自然人相关数据的核验工作,保障自然人数据的可靠有效。持续补充自然人相关数据,强化数据治理,丰富自然人相关属性标签,优化自然人基础库。结合各类应用场景需求,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公安青浦分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9.拓展法人基础库。坚持需求导向,持续补充法人相关数据,并做好实时更新,丰富法人相关属性标签,优化法人基础库。结合各类应用场景需求,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0.推进空间地理基础库建设。联系市级相关单位,加快推进相关数据的申请工作,实现青浦区空间地理底图和市级单位各类图层数据的有效获取,同时整合区内各相关单位的空间地理数据资源,形成统一的青浦区空间地理基础库,注册发布各类青浦区空间地理图层及地图服务,积极支撑各单位地图应用。(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1.推进“一网通办”主题库及知识库建设。围绕青浦区“一网通办”的“自助办”“掌上办”“远程办”及“智能办”等各类应用场景需求,推进“一网通办”事项库、政策库、办件库等专题库建设,加快数据融合分析和应用建模,汇聚形成“一网通办”主题库,深化主题库共享应用;围绕综窗办理辅助、前台业务咨询、自助终端办理、等应用场景需求,加快“一网通办”主题库应用,建设形成“一网通办”知识库,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助力城市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2.优化“一网统管”主题库。以应用场景需求为导向,多渠道汇聚市、区两级各单位关于我区城市运行的业务数据,深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加强数据整合分析,迭代改进现有城运体征专题库,优化“一网统管”主题库,持续推进数据共享应用,积极支撑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牵头单位:区城运中心、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3.推进各类专题库建设。以应用场景需求和实际应用效果为导向,完善青浦区“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建设,优化用户画像可视化展示,并且持续推进企业运营、综合区情分析、互联网+监管、民生保障等专题库建设。同时,深化各专题库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丰富应用场景,发挥应用成效。(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数据运营管理

14.加强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围绕数据治理、数据安全、大数据资源平台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区级数据运营服务相关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遵循“按需响应、先用后付、按实结算”的原则,加强运营服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数据运营服务质量,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时效性。(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5.持续完善数据治理推进工作机制。围绕不同阶段工作重点,不断完善青浦区公共数据质量报告评分体系,优化评分规则,细化指标体系,加强对各单位异常行为的分析,提高质量报告科学性、公正性,充分发挥质量报告对各单位数据治理工作的指导和引导作用,推动全区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和应用。(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6.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监管。围绕大数据资源平台个人隐私保护能力的提升,落实公共数据安全分级。构建青浦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体系,健全各项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安全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科委;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五)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支撑

17.强化电子政务云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市、区两级政务云之间纵向赋能。构建政务云PaaS服务能力。提升电子政务云综合运营能力,支撑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及应用。(牵头单位:区科委;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8.推进区级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建成区级40G-100G带宽能力,畅通市、区两级间“千兆对接、万兆扩展”的光传输网络通道。落实建设区级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和安全监测支撑系统,实现区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管理和协同联动。(牵头单位:区科委;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数据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的公共数据治理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并选派相对固定、认真负责、业务精通的专人作为工作联络人员,有力推进公共数据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20.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务办将积极开展公共数据治理工作分析评估,并联合区府办实行专项督查,将公共数据治理工作作为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区府办;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21.加强宣传培训。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总结成熟经验,加强推广应用,提升各单位的数据治理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公共数据共享和开放的理解和认知能力,吸引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参与数据服务生态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区政务办、区科委;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