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诚塑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11.13”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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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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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8
2019年11月13日上午11时15分许,位于练塘镇泖甸路288号的品诚塑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车间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和《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有关事项的决定》(青府发〔2007〕8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授权,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公安青浦分局、区总工会以及练塘镇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概况
(一)单位概况
品诚塑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569611762K,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住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泖甸路288号1、2幢,法定代表人:阳赛林,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PC聚碳酸酯板材,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相关情况
1.维修作业时,品诚公司维修班组长对电控柜内闸门进行了断电处理,但未对上端闸门进行断电。
2.死者张某工作中佩戴了绝缘手套,在最后的固定过程中,为方便拧螺丝换成了线手套。
3.作业环境较差,维修作业通道仅60cm。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9年11月13日10时15分许,品诚公司维修班组长带领两位检修人员(包含死者张某在内),在车间进行电控柜内电容维修更换作业,作业接近结束时由张某进行固定工作,此时同行的检修人员看到其缓缓倒在地上,怀疑他是在作业过程中触电。同行检修人员立即拨打了120,并对其做心脏复苏,后送至朱家角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张某,男,29岁,湖南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四、司法鉴定情况
青浦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11月13日委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尸体进行尸体检验及死因分析,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报告结论如下:
根据现有资料,综合分析认为,无法明确张某死因,如需明确死因,建议尸体解剖。(意见书文号:复医[2019]病鉴字第230号)
五、调解情况
经青浦区练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事故双方达成相关协议,善后事宜已处理完毕。事故双方经调解无异议。(现死者尸体已火化)
六、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品诚塑胶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1.13”死亡事故调查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