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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固镇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主动公开

2023.03.24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重固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全镇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带头学法、克己守法、善于用法,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带头开展自学,精读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使法治修养成为内心的“定盘星”和“主心骨”。

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通过对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党员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我镇组织各村(居)、各部门(单位)分别采取讲座、设摊、广播、标语、横幅、传单、宣传车、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同时充分利用“新民晚报”社区版和“重固家园”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公民发布各类信息,进行各类宣传活动。

二是抓住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我镇的中心工作任务,结合“3·15”、 “4.15”、“6·26”、“8.16”、“12·4”等重要时间节点,我镇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参加普法宣传志愿者活动。

三是认真实施法治创建活动。以“农民公园”为平台,打造融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为一体的农民公园法治文化阵地,已然成为镇区一道靓丽风景线。让村(居)民在家门口接受法律熏陶,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教于乐,在休闲中学习法律、感受法律,感受法治的精神和魅力,着力提升了村(居)民法律素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落实机制,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一)落实政务公开制度

我镇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按时公示公开应公开信息及要求公开信息内容,按时公布了我镇执法证持证人员清单、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政府(部门)预决算事项等内容。2022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12条,全镇政务公开透明度不断提升。

(二)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深化镇政府与所有村居法律顾问打包制度,随着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律师村居值班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等法律服务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至今法律顾问效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且根据要求,我镇已完成法律顾问信息的录入工作。

目前,我镇法律顾问实行专职律师值班制,每周二、周四分别安排1名律师在信访办及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坐班,服务时间与政府工作人员相同,实现了法治服务便捷性、及时性。全年常驻律师共解答群众的窗口现场法律问题咨询约340余次,受理镇政府行政案件28件;村居值班、接受村居委法律咨询等共计245次(包括就特定事项出具意见书、律师函、参与调解、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规范);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信访矛盾化解专题会议40余次,并应信访办要求审核有关答复意见、查找相关案例及法律规定,出具有关法律意见等;参加各项政府工作研讨会,进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论证,多次参加重固镇征补办、减量办关于征收减量事宜的讨论会议,平均每周1至2次,期间共提供法律建议100余次(含二十余份书面法律意见书),协助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查起草各类文书三百余份,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约10份。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期间参与镇“迎进博、助创全”、“民法典宣讲”等2次宣传活动。

三、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目前,我镇共有企业182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我镇积极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司法保障和法治服务,建立并执行司法所专岗接听值班制度,并做好汇总登记工作。尤其是针对疫情后的复工复产,做到了“关于开通青浦区企业法治保障服务热线的公告”的100%全覆盖告知,每月,相关职能部门和法律顾问主动对接,及时掌握情况,对有需要的企业,及时给出法律政策方面的意见。

(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针对出租房管理“短板”,启动“四责管理、三色挂牌”出租房管理机制,目前全镇已完成四责管理三色挂牌出租房23195间,完成率70%;针对基层“神经末梢”管理“短板”,启动村居民小组(长)五星考评工作机制,目前全镇197个村居民小组,195名村居民小组长已经全部纳入考评机制;针对城市管理“短板”,启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微管家”群众参与激励平台机制,目前平台关注人数累计3499人,市民上传问题累计2702条,平均每周约450条左右。进一步强化一网统管向基层延伸,完成徐姚城市运行分中心建设,推进徐姚幸福社区建设。

四、聚焦稳定,牢固守住基层法治底线

(一)重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重视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全镇共有调委会14家,调解员62名。近期共组织调解员参与区司法局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的业务水平。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工作例会。全镇各村居调解员参与,会上汇报相关情况,做到将矛盾化解在村(居),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

(二)重视信访销项攻坚工作

全年未发生因信访引起的影响全局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体事件,总体信访态势稳定。全面推进信访矛盾销项攻坚,通过专题会研讨、压实领导责任、研究调整化解方案,综合销项率100%。高度重视初次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初次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领导签批制度,通过责任领导对后续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村居的工作职责,有效推进初次信访事项及时就地化解。重点化解突出信访矛盾。针对群体性矛盾,分管领导牵头搭建平台召开专题会、约见信访人等工作,全面推进了矛盾的化解工作。

五、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健康生态

(一)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的用人导向,做到常抓常管

落实“书记客厅”“书记工作室”全年工作安排,按计划落实好定期活动。开设党务干部“月度课堂”,对党建业务性工作开展“短”“平”“快”式培训,开设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党建信息写作等课程。规范镇管干部及机关、事业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基层单位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统筹落实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工疗休养制度,实现同政策、同部署、同安排。

(二)坚持从上而下制定任务清单的责任导向,做到真抓真管

不折不扣发挥镇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审核班子领导责任制项目并逐一点评。开展了年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项检查,查找发现5个方面的问题。深刻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进一步规范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落实“四责协同”等方面开展调研。

下一步,我镇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使目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得到改进和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继续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牵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并确保落实到位,针对在本次法治政府建设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进一步挖掘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扩大其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创新民主决策形式,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等重大事项上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功能。

二、继续加强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

继续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镇管干部学法制度,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纪,做到学有笔记,学有痕迹。同时通过加强理论学习,促使领导干部成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与行动相结合、创新与落实相结合的综合型干部,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更大作用。加大考核力度,将法治思维能力作为镇管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依据之一。

认真总结提炼“七五”普法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围绕上层中心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科学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八五”普法规划,如,下一步我镇将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民法典》全面系统的学习、宣传,使其成为我镇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保障。

三、继续加大管理、监督,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形象

持续推进“一网统管”社会治理系体系,充分发挥其在矛盾纠纷调处、涉稳信息上报、安全隐患排查、紧急情况处置的作用,扎实做好预防和处置各项维稳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将推进村居“法理堂”建设,将“法理堂”和“信访代理室”有机结合,同和结合顾问律师每月值班制度,落实结对包干,有效化解基层疑难复杂纠纷。

综合运用党委、人大监督和政府督查、内部自查以及媒体和群众监督等方式,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法治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