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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主动公开

2024.02.19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青浦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全区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均衡发展,引领助推青浦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枢纽门户。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跨上新台阶

1.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认真落实区委中心组学习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分别邀请上海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宣讲团成员上海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言浩和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区委书记徐建,区委副书记、区长杨小菁带头在区委常委会开展专题述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以及季度学法记录上报制度。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区委书记徐建主持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长杨小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工作。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印发《2023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等文件,全面推进各领域工作法治化。区法治政府办通过组建专班、召开会议、举办培训、开展督导、组织评估,倒排工期、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目前青浦区已作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赵巷、白鹤、朱家角镇均入围第二轮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实地核查名单,重固镇徐姚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3.加大督察考核力度。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情况实地督察“回头看”暨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专项督察,印发《2023年度法治青浦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依法治区制度机制落实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通过考核问效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4.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积极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法治案例征集、法治课题调研、基层法治观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服务保障国家战略探索新举措

1.保障长三角协同发展。加快警务一体化,青吴嘉三地公安机关联合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2023年重点警务合作项目协议书》,建成启用示范区警务合作中心。推进税费征缴一体化,青吴嘉税法检九部门共同签署《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实施意见》,促进财产处置高效运行。推进长三角执法协同,首办示范区一体化行政执法案例培育活动。

2.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首次组建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组,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行政调解、知识产权侵权、行刑衔接、法律咨询等持续为展会提供更专业、更全面的法律服务保障。探索智慧监管新模式,开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材料初审模块,对国展中心餐饮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在线远程双随机抽查。优化法律服务新举措,新增“三所联动”纠纷调解室,努力实现“矛盾不出展服务不缺位法治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3.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统筹全区法治服务保障资源,制定实施“政法二十二条”,提出五个方面22项改革创新举措,细化完善58项配套制度机制。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系列活动,落实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推进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落实。

(三)政府职能依法履行呈现新面貌

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承接市级“一件事”,推动“一件事”入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并提供咨询、引导、帮办工作。优化22个区级特色“一件事”,年内新增申请放射辐射许可、开古镇民宿2个“一件事”。着力推进“一业一证”25个行业全覆盖,实现“一证准营”“码上监管”。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布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团体标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规范》。

3.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制定《青浦区深入开展工贸及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执法力度。

(四)依法决策水平得到新提升

1.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以及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工作指引,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制度化水平。

2.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作用,全年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86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6件,规范性文件7件,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21件,征收补偿法制审核15件,其他法律事务27件。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共制定文件20件,其中4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3件,分别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备案。

(五)严格规范执法呈现新气象

1.聚焦重点领域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狠抓执法监督协调。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行政权力监督取得新突破

1.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55件、政协提案141件,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中“解决采纳”112件,占72.3%;提案办理结果中“解决采纳”125件,占88.8%。

2.审计监督得到有效落实。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71个,审计(调查)资金总额1410.77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6757.96万元。

3.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共发布39个政策解读,其中36个为图片解读,1个为视频解读,2个文字解读。办好青浦区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和长三角数字干线建设,开展主题开放活动64场次,参与人数约2700余人次。

4.提升复议应诉水平。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线上+线下”行政复议申请模式,推动行政争议一站式服务点有效运转。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听证审理力度,落实复议建议书、抄告制度,全年依法受理909件,审结858件,纠错14件,纠错率1.63%,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8份、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函14份。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区政府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报告机制,法院共审结全区行政诉讼案件30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开展行政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进高校活动,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签署“三合一”进高校合作框架协议。11月8日,青浦区委党校、青浦区司法局联合上海政法学院组织中青班学员开展行政诉讼“三合一”模拟庭审活动。

(七)社会治理法治根基得到新巩固

1.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积极申报参加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完善本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精准指导和推进力度,加强村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

2.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解纷“一件事”和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平台,持续深化“三所联动”机制,全力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工作。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339件,调解成功9337件,调解成功率为99.98%。

3.不断拓展普法新空间。充分发挥“崇德尚法文化馆”立足青浦、辐射长三角的普法主阵地作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参观人数达4000余人次。建成“青浦区环城水系法治文化建设综合体”,全面贯彻“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三式普法新理念,将法治文化和五支法律服务队伍植入青浦环城水系公园,形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还需进一步夯实。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推进行政执法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

(二)法治政府建设人才等资源配置还需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待相比,目前覆盖全区各部门的专门法制机构尚未完善,法学类专业背景人员还相对较少,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特色亮点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目前我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在不断做实基础性工作上下狠功夫,但是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我区承载重大国家战略任务作用的区位优势发挥得还不够明显,打造形成具有青浦特色的经验和样板还不够多。

(四)少数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执法部门和街镇重点领域行政案件发案量高、行政诉讼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相对较低,暴露出少数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法治观念不足、法治能力不高等问题。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强化学习领会,夯实思想基础。区委书记主持召开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必修课清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主要领导领学等方式,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

(二)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示范效应。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11月17日,区委书记、区长在区委常委会上带头开展专题述法。

(三)强化考核激励,形成工作常态。印发《中共上海市青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述法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本区法治建设量化考核机制,制定《2023年度法治青浦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和全市、全区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浦实践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学深悟透弄懂做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青浦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引领。健全完善区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在服务保障进博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青浦新城建设、“两旧一村”改造等方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切实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整体服务效能。强化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受理服务,建立健全基于信用承诺的极简审批制度。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完善行业综合许可全流程管理制度。打造企业和个人专属空间,聚焦政策服务和办事需求,提供证照到期和周期性服务主动提醒、企业专享“服务包”、“亮数”办事服务应用、惠企利民政策和服务“免申即享”。

(三)持续服务国家战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照《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要求,优化完善青浦区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任务。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衔接,加快释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动能,丰富拓展绿地贸易港企业登记服务站功能,积极对接国家会展中心、绿地全球贸易港,为各大展会配套企业和重点项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要求,制定《关于青浦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分工方案》,加强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将《三年行动计划》列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对下放乡镇、街道的两批次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评估,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青浦区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投入正式运行。

(六)深化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两法平台”及时录入案件,推动行政执法单位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资源共享,落实“行刑衔接”数据统计工作,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管理办法》,规范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七)完善复议工作机制,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大力实施复议便民、利民举措,畅通复议受理渠道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模式。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效,完善听证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严格遵照新法规定,组织开展听证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进双校,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

(八)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持续深化打造具有青浦特色的一核两翼(排查发现、化解、回访跟踪)“三所联动”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示范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充分运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非诉讼纠纷联合化解机制,进一步优化非诉解纷资源配置,凝聚诉源治理合力,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