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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主动公开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2.21

为全面持续推进法治工作,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质量日常检查和考核评分等稽查工作,规范卫生健康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坚决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严格组织工作程序和流程,积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组的工作,加强监督执纪,守好廉政监督的底线。三是按时开展述法。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时开展述法报告,整理《青浦区卫生健康委法治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度)》,就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时报送区依法治区办。四是将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印发专项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区示范创建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工作党委会议,主要领导传达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成立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根据《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清单操作指南》,梳理4大类11个具体考评指标,将每一个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和部门,认真分析考评指标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补短板、锻长板,完善制度建设,细化台账管理,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围绕主业,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2023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政治理论和政治思想的学习、创新和实践上,始终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为根本,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区委的工作部署。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在规定的学习日前,事先将学习内容发到每个中心组成员手中,请大家抽出时间认真自学,做好集中学习的准备。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学习讨论,讲感受,谈体会,展心得,促进学习深入。2023年,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围绕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上海市消毒管理办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审改要求,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青卫好办”服务品牌得到认可。全年政务服务网办率达到99.6%。一是突出“智能”驱动,扩大“好办”范围。贯彻落实审改政策,严格实施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深化“证照分离”,落实《青浦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工作方案》,根据新政策调整审批流程及工作职责,推进公共场所延续PC端、移动端智能好办的使用率,通过不断地宣传、推广和实施,以扩大智能好办应用范围。在此基础上延申“青卫好办”服务触角,从2023年开始,每季度在“青浦卫健新声”公众号上发布许可证到期提醒以及到期名单,提醒服务相对人及时办理许可证校验或延续,确保其合法规范经营。二是突出“场景”设置,完善“网办”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持续深化 “两个免于提交”。优化“随申办”移动端,高频事项公共场所许可延续在“随申办APP-青浦旗舰店”上线以来,2023年在“随申办APP”上使用智能好办申请193件。完成公共服务服务项目梳理,目前上线公共服务事项7件,其中市级统管项目1件,区级自建项目6件,“足不出户,在线学习,轻松拿证,随申办青浦旗舰店上线“职业健康培训”服务”被学习强国录取。三是突出“服务”宗旨,加强“窗口”联动。落实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审管联动机制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双告知平台定期反馈信息。落实建设项目联审制度,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线下集中审核线上联审平台跟进工作模式。实现线上“职业健康培训”,提高企业职业健康意识,保障职工权益。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长三角“跨省通办”项目,协助落实青浦红房子医院开办服务及“长三角示范区出生一件事”线下窗口建设。

(三)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一网通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权责清单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公示等信息公示工作。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记录程制度。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检查人员的法治思维、文书书写及监督执法办案能力。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配备第三方法务和公职律师,贯彻实施《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管理办法》,开展法制审核32件,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持续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力度。重点加强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用人单位、无证行医等监督检查和巡查。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国抽区抽工作、“蓝盾行动”等专项监督抽查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区公安部门牵头组织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全力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共开展监督检查5200户次,实施行政处罚522件,罚没款共计310.36万元。

(五)持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信访初访者首办责任制,加强对医疗机构投诉举报管理的监管指导,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及时性、有效性。落实行政调解工作。2023年,我委共收到信访件584件,已办结568件,按期办结率100%。本年度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件,1件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1件在审理中。1件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当事人撤诉。

(六)全面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文件81件、依申请公开文件数4件,人大和政协办理结果共22件,财务信息共77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主要涉及许可、备案等相关的材料,均已按时处理办结。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发布本委2023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七)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现有卫生监督员78名(其中监督所69名,卫健委9名),卫生监督专兼职协管员50人。监督执法人员均持有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的上海市卫健委发放的综合监督执法证。一是结合常规法律法规综合培训。对行政处罚法(修订版)、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范进行全面学习,并熟练运用到执法实践工作中。二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围绕工作重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竞赛等内容开展培训,不断增强综合执法能力。三是组织网络培训学习,完成全国卫生监督网络培训以及公务员干部培训工作目标。四是开展长三角“青浦、吴江、嘉善”三地卫生监督技能竞赛活动。以赛促练、以赛促学、以赛促干,积极构建融入长三角协同作战一张网,持续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年度完成培训48次,参加人数1256人次,监督员线上线下培训累计79学时。

(八)持续加强普法宣传。一是组建单位相对固定普法宣传队伍,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饮水安全宣传日、职业卫生宣传周、打非宣传周、控烟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节点,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通过“报、台、网、微、端、屏”以及线下多元传播方式对外宣传合计11次,受益人数101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以及宣传品1360份。微信公众号设“以案普法”专栏,特别精选7个案例刊发,拍摄“医疗美容知多少”微视频,参与录制区融媒体中心与区卫健委联合打造的“青听健康”访谈节目,普及饮水安全、医疗美容、职业健康小知识,通过青浦卫健新声、微信、单位宣传屏等各类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卫生监督知识。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按不同监管业态,多层次多类型多方面对管理相对人开展相关培训讲座提供指导服务,内容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知识培训”、“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培训”、“学校卫生培训”、“职业健康分级分类、专项治理相关培训”等,从而不断提升管理相对人自我管理能力。共开展各类培训51次,受益人数2977人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对策

(一)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不够全面和深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用于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的指导引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统筹推进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还不够。进一步全面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近、远期工作目标,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引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开展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和研究,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法治宣传需进一步创新。我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各类宣传工作,渠道包含线上线下等众多模式,但涉及卫生健康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尚需进一步创新,整体性和系统性尚不明显,宣传效果评估机制尚需完善。采取多维度、多形式的法治宣传形式,持续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宣传系统性研究,完善宣传效果评估机制,提升宣传质量,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意识。

(三)执法效能需进一步提升。对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行为,在打击力度和整治成效等方面同群众要求还有差距,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仍有改进提升空间。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行业秩序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提升卫生健康监督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

四、完善提升,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及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治审查和信用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委托专业律师事务所和公职律师依法开展法治审核。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信息、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和机关各类合同审查机制。促进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依托1+16卫生监督可视化指挥中心,推进卫生监督数字化指挥体系建设,强化现场单兵执法能力,持续提升监管精准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继续完善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探索非接触式执法,开展监管模式创新试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效能评估,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二)以全面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为抓手,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审改工作要求。一是持续调整更新审批服务清单,落实新许可清单的动态维护。二是借助“一网通办”平台,通过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事前公开场景透明度,提升事中服务场景满意度,加强事后监管场景管控度;促进公正高效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级,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完成“减时间、减跑动”、“两个免于提交”、“告知承诺”等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三是进一步推行“不见面办理”“线上帮办1分钟响应”等高效服务方式;落实“好办”“快办”“帮办”“智能办”“不见面办理”等特色服务,形成特色服务常态化机制,实际解决相对人困难,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创新完成“一业一证”“一件事”等服务事项,争取成为“妇女两病筛查”“老年人健康体检”一件事试点地区,进一步创建“青卫好办”服务品牌。五是深化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落实四级办理深度。六是督促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建共享政务服务清单项目。

(三)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吴江、嘉善卫生监督综合执法联动工作。凝聚示范区三地卫生监督机构党建合力,开展执法技能竞赛和业务条线集中培训交流,提高互学互鉴,聚焦社会关注、紧贴民生的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联动,着力在强化进博会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质量监管等方面协同联动,有效推进三地综合卫生监督执法联动区域互融共建。

(四)推进智慧卫监建设。依托1+16卫生监督可视化指挥中心,推进卫生监督数字化指挥体系建设,强化现场单兵执法能力,持续提升监管精准度,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继续完善生活饮用水“扫码知卫生”工作,探索非接触式执法,开展监管模式创新试点。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效能评估,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