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浦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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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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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司法局
2024.03.19
2023年,青浦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服务推进青浦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护航“进博会永久举办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发枢纽建设”三大国家战略,以“三级联创”为抓手,扎实推进建设卓越法治政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开展多种形式学习活动,确保取得显著成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制定实施《青浦区司法局党委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举办青年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共计收集征文36篇,开展团员青年代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讨论。
2.加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统筹。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办公室工作会议,制定印发区委依法治区委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2023年度法治青浦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等文件,全面推进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推进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上海市关于实施法治建设“三个规划”中期评估,系统总结展示青浦法治建设成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调研课题征集和立项工作,形成《青浦区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年度立项调研课题中期报告》。组织开展青浦法治建设十大案例征集活动,选树青浦法治建设十大品牌。组织开展青浦区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发挥“崇德尚法文化馆”主阵地作用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普法宣传教育常态长效联动》获评“人民群众最期待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3.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对标法治上海建设考核要求,组织开展考核复盘分析工作,加大关键指标督查督办力度,全力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弱项。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区级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先进单位、街镇、村居“三级联创”工作,组织召开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及11次相关业务培训会议,目前青浦区已作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至中央依法治国办,赵巷、白鹤、朱家角镇均入围第二轮上海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实地核查名单。稳步推进常态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贯彻实施上海法治建设“三个规划”情况实地督察“回头看”暨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专项督察,完成对11个街镇、31个委办局督察工作;大力推进专项法治督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核查线索176条;深入推进基层法治观察点建设,增选33名法治观察员,每季度召开基层法治观察会(行),共收到建议书105件次。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召开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推进会,协调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扎实推进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并明确职责分工。编写“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政策解读”宣传册,与吴江区、嘉善县司法局联合发布示范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提示清单、共同发起成立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联盟。认真贯彻落实本区“政法二十二条”,设立“青浦区公共法律服务企业法治体检中心”、“炬先锋”法治体检工作室,线上在“随申办”APP青浦旗舰店开设“企业法治体检栏目”,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系列活动。全年共对142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出具法治体检报告100份。
(二)守正创新聚力高效能治理
1.当好法治参谋助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全年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86件,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6件,规范性文件7件,政府重大项目、重大合同21件,征收补偿法制审核15件,其他法律事务27件。加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落实全区法律顾问备案机制,动态更新全区法律顾问人员清单。加强重大项目征收法治保障,选派精干力量助力征收工作,出台十条意见加强征收补偿领域司法保障。
2.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全年共新办行政执法证240张,换证133张,注销138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干部、行政执法监督干部培训、新任执法岗位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抽查考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印发《青浦区近阶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3.提升复议应诉水平。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线上+线下”行政复议申请模式,推动行政争议一站式服务点有效运转。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坚持应调尽调、收案先调,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34件,立案前化解案件404件,案前化解率30.28%,案中调撤率33.68%。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大听证审理力度,落实复议建议书、抄告制度,全年依法受理909件,审结858件,纠错14件,纠错率1.63%,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8份、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函14份。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区政府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报告机制,法院共审结全区行政诉讼案件30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案件。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进党校、进高校活动,与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组织中青班开展行政诉讼“三合一”模拟庭审活动。
(三)守土尽责筑牢高水平安全
1.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圆满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验收工作。围绕“党建引领红色传承法治同行”主题,在3.5学雷锋、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七一建党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严格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研究完善本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开学第一课”“民法典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抽选工作。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展,全面推进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上海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及命名推荐工作,持续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培育和动态管理,重固镇徐姚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村居“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努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目前,全区共有法治带头人1004人,法律明白人2648人。
2.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人民调解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依托解纷“一件事”和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平台,持续深化“三所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和化解。顺利完成进博会调解中心优化升级,实施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本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全力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摸化解工作。年内,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9339件,调解成功9337件,调解成功率为99.98%。
(四)便民利企优化高标准服务
1.聚力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崇德尚法文化馆”立足青浦、辐射长三角的普法主阵地作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参观人数达4000余人次。打造“青浦区环城水系法治文化建设综合体”,依托青浦环城水系公园23处轩室与驿站增设法治屋及法治书屋,组织公务员、调解员、志愿者、律师、专家等五支队伍进驻,着力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形成群众休闲、法治宣传、民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格局。自综合体启动以来,累计开展法治读书会、普法宣传、志愿者法律服务等系列活动34场,累计服务480余人次,法律咨询“夜门诊”累计服务时间达1876小时。
2.加快培育优质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努力提升两公律师覆盖率。圆满完成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集中颁发工作。创新公证服务模式,在“动迁安置”“旧房改造”等领域推出套餐式公证服务。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工程,实施优先接待、容缺受理、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等便民措施,对涉农群案建立“优先办、重点办、马上办、协作办、跟进办”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年内,全年窗口共受理各类咨询20859件,其中公证4579件,法律援助819件,律师咨询3401件,“12348”热线咨询11473件,司法鉴定44件,行政许可73件、行政复议470件;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63件,认罪认罚见证1564次。
3.持续深化示范区合作新模式。牵头召开嘉善、吴江、青浦三地法治文化协同建设工作推进会,签署《嘉善吴江青浦三地推进法治文化协同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会同吴江、嘉善开展2023年度示范区行政执法案件互评活动,发布2023年度示范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培育示范区重点行政执法领域指导案例。健全示范区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协同机制,搭建《示范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库》,开展“示范区执法跨域协作应用”实操培训,加速推动示范区区域内行政执法一体化进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专业人才普遍缺乏,尤其是法制审核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二是全面依法治区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部门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整体合力不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有待压实,监督问责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
三、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开展专题述法。2023年1月10日,司法局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会议,党委书记、局长胡元强进行专题述法,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从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各项举措、筑牢维护司法行政发展根基等方面进行履职回顾。
(二)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委会会前学习,主动开展个人自学。9月参加上海市“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结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专题辅导报告,作交流发言。
(三)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亲自谋划、亲自部署,2023年8月、9月、10月,分别向区政府常务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创建情况。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学习,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广泛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巡讲,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组织召开依法治区专题述法会,全力推动述法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大督察考核力度,科学制定法治督察年度计划,聚焦重点环节、关键少数和突出问题全面梳理督察清单,建立法治督察与考核联动机制,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全面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二)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本区参加国家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迎检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加大开展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力度,对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加强对行政复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跟踪。坚持全过程调解,在开展案前、案中调解的基础上,推动调解向案后延伸,探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联调。进一步提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进双校,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部署本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建成区、街镇全面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梳理形成本区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有效运行,持续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做好新一届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规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机制。
(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做实街镇、村居法律服务站(室)并推动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深度融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实现群众办理事项时限缩短、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跑动减少。汇聚优质法律资源,探索推进本区法务区建设。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务服务帮办月”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入推进“法援送法助回归”项目实施,健全监狱法律援助工作长效协作机制。
(五)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深化落实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各项工作举措,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加强业务宣传推广,完善便民举措,持续推进公证利企惠民。持续推进“法治体检”服务活动,推进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对接重点企业“服务包”专窗平台反馈的企业诉求,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履行法律服务保障组牵头单位职责,落实做好第七届进博会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六)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执法协同,会同吴江、嘉善两地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培育指导机制、执法案卷交叉评查机制,推进示范区执法跨域协作平台广泛应用,全面加强区域行政执法统筹协作、互联互通、共同推进。大力探索和推动跨省基层法治观察点建设,以跨域法治观察为长三角协同发展出谋划策,为跨区域法治观察和基层治理提供“青浦样板”,助力推进青浦“温暖家”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毗邻区域矛盾纠纷协同化解,依托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整合三地非诉讼纠纷化解职能和资源,提升纠纷化解协同响应能力。健全长三角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团队工作机制,推动“青吴嘉”三地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深度协同,实现跨区域惠民便民服务。
(七)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调解队伍能力。深化“三所联动”机制,探索“三所联动+”模式,更好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发挥青浦区人民调解协会枢纽型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整合调解力量,助力提升商事、医疗、知识产权、消费等行业专业领域纠纷调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