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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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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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工作要求,结合办公室“三服务”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根据要求,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部署新要求,精准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精神内涵,切实将二十大精神转化为统一思想、武装头脑的力量源泉。
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理论学习打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政府党组、区政府机关党组理论学习计划,从中汲取思想伟力,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展现狠抓落实的使命担当。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全面提高“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青浦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引领,认真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将学法与坚持与政府中心工作、政府工作职责以及研究解决重大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2023年,分别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复旦大学教授刘志刚作专题辅导报告,安排区政府专题听取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诉讼等法治建设相关议题5次,并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干部旁听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推动发展能力水平。
二、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贯彻落实《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中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厘清政府权责边界,从制度层面服务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2023年共承办区政府常务会议32次,组织集体讨论审议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政策文件制定等决策事项及各类通报事项184项,安排听取法治建设相关议题。承办区政府专题会议51次,专题研究、前置论证、充分讨论政府工作重要事项,为后续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打好基础。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于今年3月印发《2023年度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立了1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7月29日,印发《关于调整2023年度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调整为16项事项,新增1项为:编制《青浦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并将“编制《轨道交通25号线青浦段选线规划方案》”调整为“编制《上海市青浦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截至目前,1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已完成各项法定程序。
三、全力推动政务公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列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印发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青府办发〔2023〕17号),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效果稳步提升。
(一)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策解读。我区共发布39个政策解读,其中36个为图片解读,1个为视频解读,2个文字解读。主要内容为《2023年青浦区水生作物收入保险实施方案(试行)》、《青浦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促进青浦区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
(二)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处理流程规范的通知》(青政信办〔2016〕5号),针对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健全研究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结合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要求各责任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
(三)落实重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2023年8月,区政府办公室筹办青浦区政府开放月活动,围绕“战略赋能区、数创新高地、幸福温暖家”和长三角数字干线建设,开展主题开放活动64场次,参与人数约2700余人次。通过政府开放的形式,增进了人民群众对于政府工作的了解,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2023年,区府办收到文件20件,其中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4件,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为3件,分别为:《青浦区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青府规发〔2023〕1号)、《关于延长<上海市青浦区企业住所登记管理细则>的通知》(青府规发〔2023〕2号)、《上海青浦发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青府规发〔2023〕3号),已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备案,均已备案通过。
五、高质量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坚持领导督办、部门负责,高效做好分办交办、联系各方加强沟通、协调化解意见分歧、督促落实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确保每件建议提案按时答复办结。2022年共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140件以及政协提案17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复,目前正在开展“二次答复”工作。截止10月底,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中“解决采纳”有95件,占67.9%;提案办理结果中“解决或采纳”140件,占80.5%。2021年创新开展换届届末“回头看”,坚持“分类办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进代表建议回头看14类47项178件,解决采纳建议提升为151件;推进提案回头看5类18项50件,解决或采纳提案提升为37件。
虽然区政府办公室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短板问题,比如在学懂弄通作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学法普法的频度和深度还需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还不充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建议提案办理方面,督促办理单位对代表委员反映的问题还不够系统深入,“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等等。
下阶段,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中央依法治国委历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治机关、中枢机关作用。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对照《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任务安排,围绕牵头指标项目,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二是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注重制度引领和程序规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高质量运转、规范化推进、民主化运行。
三是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治素养,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框架协议签订、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