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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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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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根据《2024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我局及时总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谋划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委成员认真学习《论全面依法治国》,邀请专家作专题讲授,引导各级干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
2.组织开展多层次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执法检查业务培训、防汛应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能力培训等,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修课,引导新录用公务员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
3.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先后学习《行政复议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日常学法、集体学法、专题研讨、法治培训等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大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法治保障力度
4.持续加强进博会保障。承办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三角一体化安全生产保障启动仪式,三省一市(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共120余人参加。聚焦布展等重点阶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96人次,开展各类巡查814轮,发现各类隐患问题4210项;召开全区工贸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大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会,深化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进博期间安全可控度。
5.深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急执法融合。将青吴嘉三地应急联合执法列入每年常态化执法,通过“四不两直、异地检查、属地办案”的方式,提升示范区跨地区联合演练、三地交叉执法、安全事故配合查处、突发事件共同应对等联勤联动合作,逐步打响省际毗邻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联勤联动工作品牌。
6.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对照《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用更精准、更高效、更智慧、更有温度的举措进一步完善本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落实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举措
7.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本区总体行动方案及27个重点领域子方案。全年完成36个“清障拔点”点位综合整治,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明察暗访22条隐患问题整改。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完成216个小区10838个充电缺口建设的年度目标;开展5轮督导检查、2轮集中行动、3次集中夜查,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点位61个,非法生产、销售单位52个;全市首个试点锂电池健康检测服务,累计为9076辆电动自行车开展检测服务。
8.持续强化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加强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等方面改革空间拓展,对入驻我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的经营企业免去现场核查环节,落细落实全程网办、快递送达等措施,最大限度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快捷度、便利度和满意度。全年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415件,审批通过415件。全程网办率100%,按时办结率100%,首办成功率93%。
9.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一件事。探索建立危险化学品从进口、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追溯体系,打造“一企一品一码”,指导本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充装、进口等企业对危险化学品产品进行追溯码赋码、贴码、扫码管理,实现危险化学品数据流动可知、可验、可管。
(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事故查处及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10.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与检察部门多次联动,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检察护企开放日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检察官办公室,搭建安全生产机关智库专家组;承办市级加强协作配合推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推进会,构建“应急+检察”双向安全监管共治模式。
1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编制《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及修订《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别被列为区级、局级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邀请专业机构、集团企业、基层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学者和一线管理代表参与决策论证,丰富决策的体制外支撑层次,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质量和决策效率。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统筹协调
12.推进本区应急指挥体系优化。制定“应急-消防”联合值守细则,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响应速度,应急指挥调度系统接入消防单兵设备,增强应急响应速度与可视化能力。配合全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建设(测试阶段),预计实现视频联通、一键呼叫、精准指挥调度等功能,逐步构建完善高效协同的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共有总体预案1个、应急管理单元预案1个、专项预案44个,2024年度修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处置气象灾害、空气重污染4个专项预案。
13.提升全区应急保障能级。承办上海市“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沪应-2024”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共计16个部门300余人参与。开展2024年长三角示范区应急力量队伍集结拉练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共计30支队伍约200人参与。加强防汛值班,全年启动防汛防台预警响应37次,累计时长395小时,积极应对“6.24”“6.30”“9.10”等多轮强降雨和第13号台风“贝碧嘉”、第14号台风“普拉桑”及第21号台风“康妮”。
14.加强基层灾防预警响应能力。完善镇、村级防汛组织架构,明确521名科级以上干部联络367个村居,组建完成区-镇-村三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24支共1720人。加强基层灾防设施建设,实地检查12个等级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完成区镇两级物资储备,落实区级仓库6处,街镇级仓库28处。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15.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及数据标准。利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等平台开展规范执法,积极推行使用“检查码”功能,事前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事后相对人通过扫码,能够及时了解执法事项信息,并进行监督评议。
16.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合理安排重点单位检查、重点抽查和一般检查,确保一次执法全覆盖,避免重复执法。全年“检查码”发送率98%,好评率100%。在区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开执法计划、执法事项和依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救济渠道、轻微免罚清单等有关事项,在局官网“双公示”专栏、“信用中国”等平台全量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
17.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为原则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牵头制定联合检查方案,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行检查任务线上一键分发,实现全区范围内数据共享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联动,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支撑。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
18.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青浦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修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全年共审核案件45起,出具120份法制审核意见书,召开案审会9次,召开听证会1起,审核企业及个人合规行为300余次。
19.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通过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将“说理释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促进企业提高履罚意愿,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争议。全年共被提起行政复议0起,行政诉讼5起,已全部审结,无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20.探索社会监督新模式。大力发动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实践活动,共推选3家规上企业参与市级创建评优,荣获市安委办颁发的优秀组织奖。通过本次活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而不断引导和提升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1.全面应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自2023年启用该系统以来,已累计办结行政检查739件,行政处罚案件62件。结合PDA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进一步优化执法资源配置,执法效能参数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中始终名列前茅。
22.推进政府监管数字化转型。整合利用各类优质资源,“线上+线下”双管齐下,普及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自主建设全区企业安全员智慧管理系统(“青小安”),利用该系统的政策法规库、助安大讲坛、安全管家提示等“政企互通”功能,进一步拓展培训载体和渠道,提升服务企业便捷性,促进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23.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分4期组织60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当好“第一责任人”履职“第一课”主要负责人安全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已连续第四年申请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干部等培训,今年共有1612名企业各级各类职工参加培训。充分发挥政策优势,激活阵地资源,进一步推动“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理念深入人心,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应急管理执法能力与城市安全风险尚不完全匹配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我局行政执法事项仍以安监时期的安全生产为主,在应急处突、地震防灾等领域缺少尝试和探索。从应急部到市应急局开展的执法业务培训也仅针对安全生产,应急和防灾的执法建设亟需加强。
(二)街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有待健全
由于监管对象数量众多、行业广泛,本区街镇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较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亟需完善街镇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形成“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的工作格局。
(三)应急管理社会共治渠道仍需扩充
本区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主要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实现政企互动,但“外部热、内部冷”的情况依然存在,从企业内部解决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培育“吹哨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仍需积极推广。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仍有一定空间,加强保险制度与行政执法的联动尚需进一步具象化措施。
(四)法治宣传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目前法治宣传多采用印发宣传折页(册)、海报,组织各类线下展览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有关宣传信息等传统方式。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开展内容场景化、形式多元化、动态体验化安全生产宣传的尝试不够,安全主题的实训基地场所有待开发利用。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科学谋划制定《2024年中共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扩大会议专题学习12次,以“以学铸魂强作风 真抓实干建新功”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及党内法规修订解读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论全面依法治国》,持续增强各级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原则,统筹将《2024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10大类48项分类梳理,逐项细化具体措施。启动《青浦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重点调研青浦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目标、思路、举措。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牵头推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落实,指导编制《青浦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4-2035年)》,主持修订《青浦区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决策各环节程序要求,发挥好外部专家参与决策论证的参谋顾问作用,加强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条款研究论证,保障法治公平。
(四)全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分级分类执法、轻微免罚、处罚裁量、执法程序指引等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执法频次、执法事项和执法要求。依托市应急局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使行政执法有制度可依、有准绳可循。
(五)全面夯实执法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纲要,开展案卷大比拼、执法技能比武等业务竞赛,以“赛”促“练”强化执法人员综合素养;鼓励执法队员积极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服务新发展格局履职能力。目前我局在编在岗50人,48人有行政执法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人,公职律师2名。
(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亲自部署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2024年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有序推进“八五”普法,大规模开展当好“第一责任人”履职“第一课”主要负责人安全能力提升培训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升一线普法宣传实效。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要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
(二)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加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应急大讲堂、执法大练兵、案卷大评查、准军事化大练兵等一系列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专业化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着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应急管理执法队伍。
(四)提高涉企行政检查质量和效能
进一步压减和规范涉企检查,区分执法检查、指导服务和巡查考核三种模式,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指导服务的公益性和服务性。
(五)持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
进一步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机制。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六)统筹管理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
建立健全第三方考核评估制度,完善遴选、管理和退出机制,明确激励奖惩、违约清退等情形。强化对第三方日常行为的规范,区分执法检查、指导服务与巡查督查三项涉企检查工作,统一工作标准和手势,合力筑牢安全共治矩阵。
(七)进一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不断强化新媒体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创新性,探索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实景体验线下互动等活动。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时效性。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赵琳,联系电话:69736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