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4年度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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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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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法治青浦建设,突出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法治能力,为优化本区营商环境、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标准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按照《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和《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 年)》部署要求,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2024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青浦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我局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现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抓实重点工作,加强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抽检制度。局法制部门对业务科室每月进行一次案卷抽检。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局务会上进行沟通,要求经办科室整改落实,对于问题较多的案卷,要求撰写问题整改报告,提高行政审批整体效能。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公示。依法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权责清单等向社会公示,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并在事后将相关执法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向社会公示。充分运用上海市规划和土地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对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形成数字化管理制度。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或较大金额罚款前,经局法制部门审核,并制作法制审核报告,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今年我局共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10件。四是全面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始终坚持对违法用地“零容忍”的态度,按照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2024年至2026年新一轮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24年青浦区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全区各街镇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今年共协助各街镇共出具执法协助书面意见110份,“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五是全面深化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达100%,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5件(3件维持,2件驳回),收到行政诉讼案件11件(10件驳回,1件撤诉)。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结合工作实际,紧扣相关重要节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比如,在6月25日第3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日期间,围绕“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严守耕地红线,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主题,采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构建多维度宣传格局,营造共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普法的同时,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守红线、讲节约”的耕保意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规划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倡导规范使用标准地图,组织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在区确权登记中心开展国家版图知识宣讲,阐明国家版图的意义,介绍常见“问题地图”,引导公众从官方网站下载和使用正确地图。提高社会公众对测绘工作和地理信息安全的认识,引导群众规范使用地图,增强了群众的国家版图意识,助力营造“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的浓厚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宣传有待加强。
法治宣传局限于个别重要节点,仅依托625土地日和819测绘法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服务群众的范围不够广,普法宣传不够全面深入,普法工作没有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导致普法工作无法在基层实现全覆盖。
(二)法治思维有待深化。
针对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相关经办人员法治思维习惯还未真正养成,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还不充分。针对信访诉求需分类处理的问题,依法办理和统筹协调力度还有不足。
(三)自然资源领域法规政策有待完善优化。
在国土空间规划改革的背景下,存在相关规章制度缺失、不匹配的问题,伴随着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相关政策文件与新《土地管理法》脱节的问题也将凸显出来。审批制度改革的配套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优化审批流程的进程中,必然存在改革措施与现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相适应的情况。
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结合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并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在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总书记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尊法意识。同时,利用“学习强国”、市规划资源局网上培训系统等“线上”学习平台,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营造互学互促的良好学法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每年两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作研究部署,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培训课程,推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全覆盖,组织新进人员参加区统一组织的执法证培训学习,落实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邀请市局老师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集中指导培训,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全系统执法能力和水平,尽快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形势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依法依规,做好法治建设。
一是规范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2024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要求,指导细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事项。按要求编制并对外公布本机关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并依照相关程序报请区编办审核。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99项,为依法行政夯实了基础。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根据本机关事权和职能,深入推进健全行政执法协调协同机制,今年我局共作出2件行政处罚案件,切实遵循《上海市城乡规划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上海市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二是规范开展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相关工作指示,按照本市关于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公开选聘工作。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选聘一名资深律师作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于上海全面依法治市大系统“政府法律顾问”板块将法律顾问人员信息进行了备案更新,充分保障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的公开、透明。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制建设,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领导干部通过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做好我局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随着老百姓对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加深了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迫切需求,要做到全面依法行政,除了法制部门自身学好、用好法以外,还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懂法、守法,因此需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制定好年度宣传计划,利用“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咨询活动,提升全局法治工作水平。
(二)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发挥局政务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新媒体传播解读产品,通过政务新媒体发布,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提高部门参与度,各部门的工作都经得起法庭的检验。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部门工作人员出庭代理制度,凡复议、诉讼涉及部门必须委派工作人员出庭代理,并建议局系统其他部门人员可参与旁听,熟悉法庭审理的各项环节及审理侧重点,对照自身的工作情况找出薄弱点加以改进,力争做到我局的各项行政行为都能经得起法庭审理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