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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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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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工作成效
在学习组织方面。区农业农村委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4月11日,区农业农村委党组与赵巷镇党委、徐泾镇党委开展联组学习会;9月18日,区农业农村委党组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1次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九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
在推动法治思维转变方面。从“事后应对”向“事前谋划”转变,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农业政策措施制定前,严格开展广泛征求意见、法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确保合法合规,排除潜在法律风险。在政策制定后,做好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答疑解惑、宣贯推广等工作。尤其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农业补贴发放、涉农领域评奖评优等工作中,注重法律程序,有效避免矛盾纠纷。同时,区农业农村委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认真开展建言献策工作,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立法过程中提供的1条建议被部分采纳。
在实践应用方面。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三农”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做好新法解读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法律法规培训会、兽药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培训会等,助力农业从业者学习新法规、把握新政策、了解新动向,及时阻止违规行为,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调解组织建设,吸纳律师、村居干部、退休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社会力量参与,畅通农民权益救济渠道,确保农民能够便捷、低成本地寻求法律帮助,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在宣传教育方面。一支由党员干部、执法队员、公职律师、兽医师等组成的团队深入各个村居,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接种疫苗等方式,让农民了解自己在集体经济、土地使用、养宠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持续推进“文明养宠促和谐,共建共享新农村”系列活动;采取“阵地宣传+以案释法”的模式开展“党建引领强作风 普法宣传入民心”田间小课堂;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举办“青浦农韵传法声,法治赋能促振兴”“法制乡村行、普法入民心”特色普法活动;深耕农安科普项目,组织7场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企入户咨询指导,4场农安知识科普进社区进节庆活动。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将“两书同达”纳入执法办案流程规范中,以制度刚性确保企业权益,把信用修复工作从“被动答疑”升级为“主动告知”,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失信信息类型、修复条件、操作路径及责任部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惩戒+修复”的全流程标准化服务,进一步指导农业企业合规经营。以数字化手段,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在去年四项涉农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转型为“智慧办”的基础上,纳入十项行政备案事项。首次开展涉农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持续做好“领导帮办”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涉农领域营商环境。借助“农民丰收节”活动宣传推广涉农行政审批事项,对接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群体,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收到农药生产企业锦旗1面。
在法治人才培养方面。针对不同层级和岗位需求,分层分类设计精细化培养方案。面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协助其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共法律知识、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和“三农”政策,带动身边农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引领其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等地方自治工作;鼓励其了解村情民意,反映农民法律需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面向执法队员,将“三年行动计划”纳入执法人员培训课程,全员集中培训2次,组织执法骨干参加市区两级专题培训8批次,累计开展8次分类分级培训,人均年培训时长72学时。做好公职律师培育工作,今年新增一名公职律师。面向农业企业、农业从业者、村居干部等群体,根据不同身份和需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法治讲堂、普法课堂、行业法律法规培训等课程,内容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上海市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提升农业执法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认真开展“双公示”工作,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实现检查计划制定、任务分配、过程记录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涉企行政检查应用尽用“检查码”,实现检查闭环。增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聚焦“绿剑护粮安”等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执法,筑牢农资安全防护墙。执法大队荣获“2024年渔业执法系列专项行动工作突出集体”(农渔发〔2025〕8号)、2025年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技能竞赛内陆组全国团体三等奖。
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方面。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城管等部门对动物诊疗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联合抽查,推动“1+1”警渔联动机制。完善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在《长三角“青吴嘉昆”农业执法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共同探索“跨界+联合”执法模式。建立违法违规线索和案件调查通报机制,推进长三角农业数据共享共用,打破区域信息壁垒,实现四地案件溯源,在交界地域(水域)按照“谁查获、谁处理”原则,齐抓共管。四地联合开展三次“3+1”渔业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不足之处
1.法律法规执行效能有待提升。尽管我国农业农村法律体系日趋完善,但在基层执行环节仍存在“最后一公里”难题。部分细分领域尚未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一些新兴商业行为介于罚与不罚的中间地带,模棱两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这些行为没有统一的操作路径,执法过程中往往出现执法随意化、视而不见等现象。例如,在宠物领养监管、农村宅基地管理、人用药兽用药混合使用等方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时有发生,削弱了法律的权威性。
2.普法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不足。面向村居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广大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往往形式大于内容,未能有效契合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线下培训覆盖面太狭窄,传统的发放宣传册、悬挂横幅等方式效果有限,而针对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婚姻家庭、自建房继承等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缺乏常态化、互动式的普及机制,导致小部分农民依法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方式不当,习惯于“按闹分配”,遇事先寻求“人情”而非“法理”。
3.涉农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够健全。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革,涉及土地流转、环境污染、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且复杂化。现有的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衔接不够顺畅,基层调解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透彻,专业能力不足,难以高效、公正地化解矛盾,有时甚至导致小事拖大、矛盾激化,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4.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配备往往不足,且部分人员知识结构老化,对新兴领域如农村电商、数字农业、生态补偿等涉及的法律问题研究不深。同时,镇村两级的法治力量更为薄弱,难以承担繁重的监管和服务任务。
(二)成因分析
1.历史惯性与现实条件的制约。我区农村长期以来深受传统礼治、人情社会的影响,法治文化的土壤相对稀薄。加之农村地域广阔、村落分散,法治资源下沉成本高、难度大,客观上也制约了法治工作的均衡开展。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使得农村成为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
2.制度体系与协同机制的短板。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数量众多,但部分法规之间存在衔接不畅甚至冲突之处,给基层执法带来困惑。同时,农业农村委员会与民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在涉农事务上的职责边界不够清晰,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不完善,容易出现监管真空或重复执法。
3.主体能力与参与意识的不足。部分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重政策、轻法律”“重约定、轻程序”的思维定式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农民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主体,其法律知识储备和依法维权能力整体偏弱,参与法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尚未被充分激发。
4.资源投入与保障措施的乏力。法治工作需要持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但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法治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现代法治工作的需求。对法治工作队伍的培训、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水平的提升。
三、本单位本地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委党组书记、主任围绕职责清单,通过开展专题述法、年度法治工作报告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二次党组会议,听取法治相关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委内开展青农法治论坛一次,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并探讨如何更好地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导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农业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普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实践。在普法活动中,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带领党员干部于3月18日联合中医医院党委赴练塘镇朱庄村开展“学习雷锋见行动 携手助农促振兴”活动。邀请村民共同参与增殖放流鱼苗,解读禁渔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禁渔护渔”法律意识;“摆摊设点”为村民送上蔬菜种子、养生茶饮品、中医体验、测血压量血糖以及八段锦学练等。活动持续近两个小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册,蔬菜种子、种植工具等宣传品400余份,服务群众100余人次。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以及需纳入2026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法治工作建议
(一)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农业农村法治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稳健前行的压舱石。持续完善法治体系、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普法教育、优化纠纷解决、强化队伍保障,才能将法治精神植根于乡村沃土,以法治之光点亮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之路。
1.强化制度供给,完善涉农法律法规体系。及时清理和修订不适应乡村振兴实践需求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从业者支持保护、乡村社会治理、农业绿色发展等领域,推动相关政策、文件的立改废释纂工作,确保农业农村各项事务有法可依。
2.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执法公正透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3.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培育乡村法治文化。改变单向灌输的普法方式,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咖啡馆、宣传廊道、驿站等阵地,结合农民丰收节、旅游节等节点,开展案例式、参与式、体验式普法。推广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发挥乡村贤达、退休干部的示范作用。运用新媒体技术,制作推送通俗易懂的普法情景剧、短视频,提升学法吸引力和覆盖面。
4.加强队伍建设与资源保障,夯实执法工作基础。配齐配强区、镇两级农业农村执法工作力量,通过招录、引进、培训等方式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对农业农村执法工作的经费投入,保障执法车辆、记录设备、检测仪器等必要装备,推进“智慧法治”建设,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执法工作者的内生动力。
(二)需纳入2026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法治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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