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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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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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青浦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根据《2025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我局及时总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谋划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局党委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等重要论述精神。
2.拧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责任链条。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建立健全述法制度机制,每年年初主动述法,推动述、评、考、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进一步延伸述法工作效用。
3.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先后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日常学法、集体学法、专题研讨、法治培训等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大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法治保障力度
4.持续加强进博会保障。聚焦进博会布撤展等重点阶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调集各类安全管理人员488人次,安保巡查人员4782人次,开展各类巡查734轮,联合排查并完成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500余项;举办“2025年青浦区第八届进博会安全保障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桌面推演”。
5.深化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急执法融合。参与由江苏省承办的长三角联合执法交流活动,以《“检查码”与柔性执法相结合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题作交流发言;我局《青吴嘉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案例》入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落实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举措
6.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以“除险保安”为核心,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1+17+12”监管模式(安委办牵头+行业部门+街镇),对厂库房、危化、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等26个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动态化”排查,建立底数、隐患、整改“三张清单”。截止目前累计排查各类企业主体17万余家次,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数6.8万余项,已整改6.7万余项,整改率98.74%;其中重大事故隐患225处,全部完成整改;责令停产停业5家,约谈惩戒7家,处罚单位1045家,罚款1187.21万元。电动自行车治理方面,完成457个居民小区充电设施“非改直”改造(覆盖率92.7%,全市第三),清理僵尸车9812辆、锂电池检测16468辆(全市第一),杜绝室内亡人火灾。
7.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质效。建立“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检查模式,健全分类分级监管标准,提高执法精准度。依托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根据企业危险因素“风险标签”及亡人事故、隐患排查、举报核查、动态执法等“信用标签”,将企业划分为 A(无感监管)、B(主动帮扶)、C(重点抽查)、D(全量体检)四类安全生产监管等级。2025年以来,已完成区内25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态“画像”。
8.深化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行政审批领域为安全生产守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对入驻我区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的经营企业,优化许可审批,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全年共受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640件,审批通过640件。全程网办率100%,按时办结率100%,首办成功率97%。
(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事故查处及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9.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全年共立案26起,已对24起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约894.2845万元。与检察部门稳步探索安全事故调查检察官制度,积极推动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构建“多方协同+机制创新+区域联动”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1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信息公开制度。修订《青浦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被列为区级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邀请专业机构、集团企业、基层政府、法律顾问等专家学者和一线管理代表参与决策论证,进一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成梳理和调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持续推进透明政府建设。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统筹协调
11.完善应急预案和指挥体系。制定《关于完善我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的工作方案》。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身边灾害隐患”主题,组织2025年防汛防台实战演练及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桌面推演。建成上海应急2号卫星便携站青浦点位,开通应急部远程卫星联络通道,保障“三断”情况下联络持续通畅。推进青浦通达社会救援队伍重固镇徐姚村前置点定点工作;与辖区科技企业与救援队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应急装备创新应用并投入实战使用,提升青浦水域救援效能。
12.优化调整防汛指挥体系。制定完成本区防汛专项指挥体系方案,构建“1+6+8+10”防汛立体防护网(1个总体运作方案、6个专项工作组、8大风险领域、10个配套工作机制)。今年入汛以来,共启动防汛防台预警响应35次、累计时长145小时,其中Ⅳ级响应25次,Ⅲ级响应9次,Ⅱ级响应2次。成功抵御“6·8”“6·23”“7·18”“9·8”“9·30”等强降雨和第8号台风“竹节草”影响。落实14个区镇级防汛物资储备点位,基本完成一村居一处物资储备点建设。
13.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结合防汛基层“六有”建设,组建区、镇、村三级抢险队伍532支、共计9400余人;推动社会救援队伍专业化,将厚天救援队、蓝天救援队、啸翔航空救援队、海洋王照明救援队、寰鹰无人机救援队、安迅物流物资保障队纳入全区社会救援力量统一建设管理,审核通过4家民非救援组织。目前我区共有行业性专业救援队伍29支,社会救援队伍5支。
14.加强基层灾防预警响应能力。组织全区385名灾害信息员参加全市培训,学习相关统计调查制度与应急预案。在全国首届灾害信息员业务技能大赛中,我局灾害防治科派员代表上海队出征,荣获省级团体优胜奖,3名信息员获全国个人奖。开展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申报、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15.严格规范涉企检查情况。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避免重复查、多头查。我局已将“涉企领域计划检查时发送‘检查码’,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检查全过程”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检查行为规范,让检查全程公开透明。今年年以来,我局在涉企行政检查中发送“检查码”600余条,执法评议满意度100%。
16.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不放心”企业,统筹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精准执法事项,推动落实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428人次,检查企业646家次,其中重点监管企业193家,发现隐患861项,消除隐患861项,整改率100%,已完成全年执法计划100%;共立案14件,处罚金额26.1万元。
17.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会同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协同联合执法。结合2024年我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共计完成对12家事故责任单位的评估工作,累计排查隐患总数为83处,整改率100%。
18.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模式创新。推进政府1号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开展“首违不罚”包容审慎监管措施。今年我局依法不予立案50起,“首违不罚”4起,减免处罚金额52.1万元;开展触发式监管,实现对行政许可超期、备案超期等情形的自动监测和智能预警,全年共处理各类触发式监管154家次;倡导守信激励,依照《长三角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规定,推荐我区20家安全生产信用标杆企业作为全市首批联合激励候选企业;代表本市参加长三角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并交流发言,介绍青浦经验做法;
(七)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
19.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加强法治审核程序,厘清分工,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增设立案和结案阶段公职律师内审和执法大队内部集体讨论环节,法制宣教科负责处罚呈批和处罚决定阶段的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案件49起,出具128份法制审核意见书,召开案审会11次,对24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4起轻微免罚案件展开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1起,审核企业及个人合规行为380余次。构建“制作-审核-评查-反馈”全周期执法监督工作流程,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从“形式合规”向“实质优质”跃升。
20.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水平。通过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将“说理释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促进企业提高履罚意愿,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争议。全年共被提起行政复议5起,行政诉讼6起,除2起一审案件未审结外,无纠错或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100%。
21.深度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新格局。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最佳实践创建活动,评选出区级10佳“吹哨人”及10个最佳实践案例。同时,依托“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12345”热线等平台,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推动企业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实现“执法监管+群众监督+普法引导”的有机融合。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137件,已办结117件,属实件56件;完成4件信访属实件的奖励给付,共计发放奖金5000元。
(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2.全面推进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应用。强化我局自建业务系统与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对接,优化检查案由、执法事项分类分组管理,便利执法人员快速、准确办理案件。开展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举报数据全量入库,丰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画像维度。
23.推进政府监管数字化转型。建成青浦区安全生产除险保安一体化综合监管平台,整合青浦区应急指挥视频调度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防灾减灾综合一体化平台及企业安全员智慧管理系统,实现数据贯通、融合共享、相互赋能,引入AI图像识别技术辅助检查人员辨识隐患,提高安全检查准确率。
24.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选拔培育11名“青浦区应急科普推广大使”,其中1人荣获市级“应急科普优秀讲解员”称号。依托“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全区2.4万人次参与系列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建成全市首个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应急安全培训实践体验馆,通过多媒体互动演示和VR仿真培训,提供多领域安全体验。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一)执法相关能力与配套存在短板
1.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知识体系不全面,对复杂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和理解不够透彻,学用结合存在差距;执法人员对新行业新业态的新领域的监管知识还处于熟悉阶段,实际执法操作与法规要求易出现偏差。
2.第三方法律支撑作用未充分发挥。目前法律顾问仅参与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基础工作,在信访处理、执法现场保障、重大事件评估、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的专业支撑缺失,法律顾问制度未能全面融入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核心流程。
(二)法治宣传与企业合规引导有局限
1.普法工作滞后且覆盖范围窄。宣传受众集中于应急管理从业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和国企职工,对社会群众、私企及外企员工的覆盖不足。同时,法治宣传方式较为传统,依赖海报、宣传册、公众号等形式,运用短视频、自媒体等新型渠道较少,传播效果有限。
2.部分企业安全法治意识薄弱。部分中小微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投入不足。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导致员工违章违规行为频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力度未达预期,使得相关法律法规难以在企业层面有效落地。
(三)应急管理法治机制与政策落地细节待完善
1.应急管理社会共治形式单一。本区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主要通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渠道实现政企互动,但“外部热、内部冷”的情况依然存在,从企业内部解决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主观能动性不足,培育“吹哨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仍需积极推广。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仍有一定空间。
2.区域与基层衔接仍需强化。街镇层面没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限,只能劝导而无惩处手段,对企业约束力严重不足。部分街镇与应急管理部门的查罚衔接等机制虽在推进,但尚未完全畅通同时。基层数字化管理能力不足,监测预警系统和风险管理场景待优化,难以应对新能源充电设施火灾等新业态带来的新型风险。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情况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科学谋划制定《2025年中共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扩大会议专题学习12次,以“锤炼过硬作风 奋力开创青浦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主题,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党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及党内法规修订解读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持续增强各级干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
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原则,落实落细《2025年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顺利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验收访谈任务。部署《青浦区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调研青浦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目标、思路、举措。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牵头推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序落实,主持修订《青浦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决策各环节程序要求,发挥好外部专家参与决策论证的参谋顾问作用,加强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条款研究论证,保障法治公平。
(四)全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分级分类执法、轻微免罚、处罚裁量、执法程序指引等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执法频次、执法事项和执法要求。依托市应急局执法总队“综合业务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分级监管,使行政执法有制度可依、有准绳可循。
(五)全面夯实执法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纲要,开展案卷大比拼、执法技能比武等业务竞赛,从“能力建设、机制优化、考核激励”三个维度发力,推动执法人员突破“舒适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的深度和广度;鼓励执法队员积极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服务新发展格局履职能力。目前我局在编在岗61人,57人有行政执法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3人,公职律师2名。
(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亲自部署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2025年青浦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八五”普法圆满收官,围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关键节点,提前制定专项普法活动方案,靶向聚焦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领域法律法规,实现“执法到哪里,普法就跟进到哪里”。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相关配套制度修订实务研究,系统推进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机制、规则的不断完善。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做实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解决新行业新业态监管涌现出的新问题。
(二)提升执法质效和法治素养
持续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改革,健全“信用+风险+科技+无接触”的新型涉企检查模式,持续完善企业安全风险画像,促进执法效能提升。拓展赋能基层应急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机制,优化裁量基准等制度供给,完善法治培训模式,着重提升基层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素质。
(三)增强社会共治和科技赋能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治理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动商业保险、信用监管、安全评价等机构有序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扎实推进应急管理系统数字化能力基层基础建设,优化自建系统功能迭代升级,持续创新拓展非现场监管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四)巩固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
整合梳理近年来应急管理推出各项优化营商环境举措,结合涉企检查模式创新,将有关执法实践逐步有机转化为加强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的制度规范,在为生产经营单位减负的同时增强执法效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赋能安全合规的本质属性。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