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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主动公开

青浦区政府

2014.10.09

青府发〔2014〕5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政府决定对下列规范性文件作失效、废止处理,现将文件目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6日

附件:

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实施部门

1

批转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青浦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2]67

2002.6.14

农委

2

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试行意见

青府发[2002]91

2002.7.25

农委、

研究室

3

批转区房地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商品住宅欠交维修基金归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2]96

2002.8.10

房管局、发改委

4

批转区科委关于青浦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发[2004]100

2004.6.15

科委

5

转发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我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5]1

2005.01.12

计生委、财政局

6

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6]20

2006.02.27

农委

7

关于印发青浦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争创企业评选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府发[2008]31

2008.3.17

科委

8

转发区发改委关于青浦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府办发[2009]8

2009.02.24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