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 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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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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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法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常办函字﹝2020﹞29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法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函》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区将于近期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规范性文件的集中专项清理。请各单位认真梳理,于4月17日前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清理建议(继续有效、修改、废止)通过RTX报送区府办政务公开科。
联系人:沈青 区府办政务公开科
联系电话:59732890-10406
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