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白鹤镇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

2023.06.16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及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面评估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相关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序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公布日期清理责任单位文件状态
1白鹤镇“三无”居家船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青白府〔2013〕7号2013/1/31白鹤镇宣布失效
2白鹤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意见青白府〔2013〕61号2013/9/30白鹤镇宣布失效
3关于白鹤镇对非居住房屋实施土地征收补偿的实施办法青白府〔2017〕24号2017/3/24白鹤镇宣布失效
4白鹤镇“198”区域工矿企业建设用地减量化实施意见青白府〔2017〕77号2017/9/30白鹤镇宣布失效
5白鹤镇104、195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意见青白府〔2017〕80号2017/10/20白鹤镇宣布失效
6白鹤镇“198”区域工矿企业建设用地减量化(补充)实施意见青白府〔2017〕91号2017/12/1白鹤镇宣布失效
7白鹤镇“104、195”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补充)实施意见青白府〔2017〕92号2017/12/1白鹤镇宣布失效
8关于促进就业和加强培训工作奖励的实施意见青白府〔2019〕36号2019/8/1白鹤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