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区级分配情况(直达资金)
无
主动公开
无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4.28
补助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2 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51 号,沪财社〔2021〕181 号财社〔2022〕45 号,沪财社〔2022〕81 号。
发放程序
1、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 10万元
支持发挥创新精神,立足本市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文化宣传、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巡讲直播、健康咨询、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等多种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手段和具有广泛参与度的实践路径,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本市支持开展21 次中医药文化活动,按照每次活动10 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2、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0.5万元
支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普遍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 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本市支持建设34 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按照每个项目0.5 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3、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1.5万元
(1)基地轮转学习。培养对象应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及时间安排,参加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护理理论培训,并自主选择 3 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护理)学习中医护理优势特色技术,每个基地培训时间不少于 10 天。通过在基地参与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管理实务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并掌握基地优势特色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2)临床实践。培养对象在各基地的指导下,把基地特色优势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分配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