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县联动 公开项目——农业综合补贴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9.04.29
根据《
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2016]33号)的精神,
一、
保费补贴标准
(一)水稻、能繁母猪、生猪和奶牛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80%;
(二)油菜、蔬菜(包含露地绿叶菜气象指数)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70%;
(三)麦子、淡水水产养殖和大棚设施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60%;
(四)家禽、农机具综合、群众性渔船综合和杂交水稻制种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50%;
(五)鲜食玉米、水果、食用菌、羊、青菜制种、种公猪、种禽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40%;
(六)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保费补贴标准不高于90%。
二、保费承担比例
水稻、麦子、油菜、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六项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险种,财政保费补贴由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共同承担。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保费补贴由市级财政承担50%,其他纳入市级财政保费补贴范围的险种,财政保费补贴由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继续按照差别政策承担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崇明县由市财政承担70%,县财政承担30%;奉贤区、金山区由市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松江区、青浦区由市财政承担40%,区财政承担60%。光明食品集团、市劳教局、市监狱局、上实公司等有关单位由市财政承担50%。
发放程序
区农委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关于规范本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结算和清算的通知》(沪农委[2014]382号)精神,对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青浦支公司上报的季度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后,行文下拨至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青浦支公司。
分配结果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分配对象(街镇/项目/人群/人或户)
|
……
|
分配金额
|
|
1
|
安信农业保险公司青浦支公
司
|
|
1575.72
|
2018
年区农机站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或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补助标准
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补贴定额原则上按不超过本市补贴机具市场平均价格的
50%
测算。具体标准由市农机管理部门会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编制年度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与市财政补贴资金合并使用。
发放程序
补贴对象完成购机后,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送达验收单、上牌受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一卡通账号)等材料送交所在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乡镇农机管理部门核对结算材料后,每月定期将材料集中上报至区农机管理站。区农机管理站审核后,出具结算确认清单,向区财政提出结算申请。区财政接结算申请后,予以审核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补贴对象。自乡镇农机管理部门上报结算材料之日起,30天内区财政须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分配对象(镇/项目/人群)
|
分配金额
|
|
|
|
||||
1
|
赵巷镇购机户
|
5.825
|
|
|
2
|
徐泾镇购机户
|
24.35
|
|
|
3
|
华新镇购机户
|
34.84
|
|
|
4
|
重固镇购机户
|
67.205
|
|
|
5
|
白鹤镇购机户
|
67.18
|
|
|
6
|
夏阳街道购机户
|
121.595
|
|
|
7
|
盈浦街道购机户
|
177.535
|
|
|
8
|
香花桥街道购机户
|
138.155
|
|
|
9
|
朱家角镇购机户
|
27.48
|
|
|
10
|
练塘镇购机户
|
10.84
|
|
|
11
|
金泽镇购机户
|
110.02
|
|
|
12
|
农业园区购机户
|
175.645
|
|
|
13
|
丰优合作社
|
7.08
|
|
|
|
合 计
|
967.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