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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质量标准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公告 沪标告字(2021)第004号

主动公开

2021.07.06

根据《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沪府规201821号)、《关于上海市推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2020版)》(沪规划资源用2020351号)等有关规定,现发布自贸区、金山区、青浦区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信息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地块公告号

地块

名称

四至

范围

所属园区或产业区块

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

产业导向

出让面积(平方米)

容积率

出让价格不低于(万元)

亩均税收(万元/亩)

亩均产值(万元/亩)

单位产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环保要求

B202100401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一期FXG1-0001单元E08-03g地块

东至正嘉路西侧绿化带,南至沧海路北侧绿化带,西至E08-03d地块,北至E08-03e地块

临港奉贤园区

20

工业用地

生物医药

21378.7

1.8-2.5

1800

100

1500

0.08

单位主要污染物产值≥4万元/当量

B202100402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E08-03f地块

东至正嘉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相邻E08-03e地块,西至相邻E08-03c地块,北至相邻E08-03a地块

临港奉贤园区

50

工业用地

生物医药

30158.9

1.8-2.5

3800

120

1200

0.015

单位主要污染物产值≥4万元/当量

B202100403

金山区张堰工业区JSS6-0201单元03-01C地块(CB_202006001

东至空地,南至汇达路,西至娃哈哈,北至空地

张堰工业区

20

工业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676.1

1.2-2.0

1272

40.2

643

0.013

建设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B202100404

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华丹路北侧16-16地块

东至淮浦江、西至16-15地块、南至华丹路、北至钱家台河

华新工业园区

20

工业用地

家具制造业

12458.4

1.2-2.0

2617

120

1200

0.024

符合国家及本市环保要求,并根据发布交易提示阶段的环保部门意见,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B202100405

青浦区青浦工业园区崧煌路北侧F-18-09地块

东至青山港、西至F-18-08地块、南至崧煌路、北至油车浜

青浦工业园区

20

工业用地

专用设备制造业

15410.8

1.2-2.0

2751

100

1000

0.034

符合国家及本市环保要求,并根据发布交易提示阶段的环保部门意见,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注:各地块出让面积以发布的交易提示信息中确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地块具体出让信息详见各地块《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信息表》(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二、用地意向洽谈

本公告地块为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地意向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按照各地块《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信息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洽谈。

经洽谈确定用地意向的意向人,应与政府指定的产业管理部门签订投资意向协议。投资协议签订人(即意向人)名称应与保函申请人、竞买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发布交易提示信息

本公告地块现场竞买活动安排及要求,将根据招商洽谈情况按出让人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交易提示信息及地块竞买须知。敬请各意向竞买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网址:http://ghzyj.sh.gov.cn网站、http://www.shtdsc.com网站)的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公告地块“信息专栏”发布的动态信息,以免耽误后续交易。

意向竞买人应根据交易提示信息及竞买须知的要求按时至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竞买活动。参加现场竞买活动时,意向竞买人应按照《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竞买申请相关要求》(详见“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公告地块信息专栏”相关附件)的要求提交相关竞买申请材料

四、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浦东新区南泉北路2015楼;

联系电话:86-21-58823624

 

 

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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