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旧住房综合改造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联动公开

主动公开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8.07.09

补助标准

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沪建房修[2016]581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本市旧住房修缮改造切实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通知》的规定,华新镇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财务审计价为92.724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市级资金补助为10.8万元。

 

旧住房综合改造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发放程序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镇/项目/人群)

资金来源

分配金额

1

华新镇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

市级资金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