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
QA120100020210143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1〕57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12.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12月30日
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促进就业创业成效明显。青浦构建了“1+1+N”就业政策体系,落实就业、创业、见习、培训、特殊人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失业人数始终保持低位。创业环境持续优化,技能人才数稳步提升,目前政策实施效果明显,就业目标高质量完成。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围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保政策,完成重大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手续,社保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保待遇水平不断提升,社保经办水平不断提高,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有效推进。
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创新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集体协商覆盖面持续扩大,欠薪治理制度逐渐建立,劳资纠纷预防处置不断强化,建立进博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工作制度,完善监察仲裁调解体系,形成一体化示范区城市间劳动关系合作框架。
公共服务效能优化提升。简政放权不断深入,营商环境得到改善,业务流程在造事项全面优化。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一网通办”显著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效率,微信平台持续有效发挥作用。
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完成进展表
指标 | “十三五”主要目标 | 属性 | 完成情况 | |
就业创业 | 新增就业岗位 | 每年不低于18000个 | 约束性 | 年均超过18400个 |
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 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保持在市下达指标以内 | |
帮助成功创业 | 每年450人 | 约束性 | 年均超过500人 | |
高技能劳动者占技能劳动者比重 | 期末达到30% | 约束性 | 期末达到30.4% | |
劳动关系 | 独立建会企业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 | 期末达到45% | 约束性 | 期末达到49% |
独立建会实地实体型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建设覆盖率 | 期末达到90% | 约束性 | 期末达到90% | |
集体合同签订率 | 每年不低于85% | 约束性 | 年均超过97% | |
劳资纠纷基层化解处置率 | 每年不低于80% | 约束性 | 年均超过84% |
(二)发展环境
从外部环境看,世界全面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科技将深入改变人类社会。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和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入人心。我国仍处于发展战略机遇期,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向纵深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将成为上海绿色发展增长极和制度创新高地。上海将抢抓发展机遇期,紧扣“五大中心”、“四大品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这将为就业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从青浦内部发展环境看,凭借一体化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进博会的带动作用以及“上海之门”区位优势,将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北斗导航、华为研发中心、市西软件信息园等为代表的创新集群正在形成,以青浦区主导产业体系为导向的新经济成为未来青浦的产业支撑,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新机遇。
从就业和社会保障自身来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提出了就业优先战略,出台了稳就业的意见,为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了方向。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以及青浦发展动能转换的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对服务效率和水平的期待越来越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外部经济环境更趋复杂、区域经济转型升级阵痛期叠加突发重大公共卫生疫情,青浦区就业和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面临着较大挑战。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产业结构调整给就业稳定带来了不确定影响,传统产业从业人员失业风险加大,企业转型升级所需的高技能人才紧缺、人才供求不匹配等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群众对社保期望值日益提高,社会群体对缩小保障待遇的呼声越来越高,难以认定劳动关系导致大量的新业态下从业者无法纳入社会保险制度,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对社会保险提出了新的挑战。劳动关系稳定面临更大压力,新型用工方式的不断涌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滞后为相关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劳动争议的处置带来难点,新生代劳动力维权期望值不断提高,维权意识更加强烈,维权方式的轰动效应也更强,更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和群体效应。
同时,“十四五”期间要着力解决人社事业发展自身的问题,主要包括:就业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难问题依然存在,“求职难”和“招工难”结构性矛盾突出;社会保障方面,推进无账户人员参保全覆盖难度大。劳动关系方面,劳资纠纷数量高位运行,产业转型带来劳动争议类型增多,工程建设领域和物流企业欠薪矛盾突出等。青浦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必须直面挑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为青浦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做实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稳定高质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跃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枢纽门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探索长三角一体化推进的制度创新。解放思想,深化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好改革的方向、时机和节奏,创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在推进创业就业、社会保险改革等方面不断探索,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2.坚持就业优先。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树立底线思维,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以促进劳动者就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实施更加稳定高质就业政策。坚持促进就业与加强职业培训相结合,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
3.坚持民生为本。立足科学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强化全局意识,树立战略思维,正确把握区社会保障工作发展的新特征和新内涵,着重解决关系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4.坚持劳资和谐。以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为重点,以开展各类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最大程度争取社会支持,最大程度增加和谐因素,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5.坚持服务为民。进一步推进公共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不断创新服务和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提高经办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大力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与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三)发展目标
1.就业形势总体稳定高质。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工作,使结构性就业矛盾缓解;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引领作用;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完成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在“十四五”期间,全区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8000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每年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之内,年均帮助创业成功人数争取达到450人,新增首席技师资助项目60个。完成技能提升培训12万人。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靠。探索区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联动共享机制。持续巩固社会保障覆盖,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引导。在“十四五”期间,本区户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贫困人员参保“应缴尽缴”,未参保人员的养老补助政策基本实现全覆盖,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明显提高。
青浦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体系
序号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属性 | 单位 | 基准值(2020年预计完成值) | 目标值 (2025年) | |
1 | 就业创业 | 年均新增就业岗位 | 约束性 | 个 | 18000 | 18000 | |
2 | 每年城镇登记失业人数 | 约束性 | 人 | 4750 | 市下达指标之内 | ||
3 | 年均帮助成功创业 | 约束性 | 人 | 460 | 450 | ||
4 | 零就业家庭 | 约束性 | 户 | 动态为0 | 动态为0 | ||
5 | 完成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预期性 | 万人 | 11.42 | 12 | ||
6 | 新增首席技师资助项目 | 预期性 | 个 | 60 | 60 | ||
7 | 劳资关系 | 建会企业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 | 约束性 | % | 46 | 50 | |
8 | 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 | 约束性 | % | 99 | 98 | ||
9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 | 约束性 | % | 92 | 92 | ||
10 | 公共服务 | 人社系统信息共享 | 预期性 | — | — | 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 | |
3.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着重做好源头预警防范,巩固加强实时动态管理,全面提高应急情况处置,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十四五”期间,建会企业中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率达到50%。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按期结案率不低于98%,80%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能得到就近便利的先行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年度结案率不低于92%。到“十四五”期末,具备条件的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更加完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更加有力有效,根治欠薪的长效机制更加巩固。
4.公共服务体系更加高效智慧。加强和提升街镇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深入推进人社服务纳入“一网通办”网络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办理有速度、服务有温度、管理有精度”的高效管理服务体系。在“十四五”期间,抓好“智慧人社”工程建设,率先实现人社系统跨层级、跨地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服务水平、便捷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
1.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继续完善区级“1+1+N”促进就业政策体系,加强与财税、金融、贸易等经济政策协调,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压实政府主导的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明晰、目标明确的就业工作机制。鼓励引导劳动者到中小微型企业就业,促进实现多种形式的稳定就业。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探索做好灵活就业健康发展的监督者和引导者,助推灵活就业发挥更大潜力。加强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创新研究,不断完善政策支持,消除资源壁垒,鼓励开展富余员工转岗共享。加大郊区农民就业补贴及监管力度和“西劳外输”(包括跨省)等相关政策配套。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尤其是新政策,确保政策发挥实效。创新就业服务供给模式,进一步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力度。
2.积极拓展就业新空间。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统筹推进调结构与促就业良性互动。以青浦区主导产业体系为导向,加强产业布局发展与就业对接。加大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新型物流、休闲旅游等岗位开发,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带动就业的联动机制,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在纯农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提供更多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当地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农产品深加工、水产技术、乡村休闲旅游、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拓宽乡村就业渠道。根据居民对社会服务业升级需求,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空间。
3.深化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广泛宣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营造利于创业的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全面推进新一轮创业型城区(社区)创建工作,面向长三角建设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青浦分基地并不断发展完善其实训功能。强化区内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孵化功能,提升基地软硬件服务能力。发挥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引领作用,整合街镇优势资源,继续培育建设一批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创业孵化基地,通过产业聚集、政策聚焦、服务聚合,构建创业孵化服务的新模式。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加大对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新生代青年创业扶持力度。以需求为导向,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科学设置创业培训课程,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围绕培养创业意识、掌握创业基本知识、加强创业实践,全面提高创业者创业能力。开展青浦区创业大赛系列活动,筛选优秀创业项目给予精准扶持、助力成长。推荐优秀创业者参加市、区各类创业评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创业服务,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4.全力聚焦重点人群就业。引导辖区户籍新生代劳动力从认识职业入手,对未来职业生涯进行规划,引导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通过深入开展就业见习活动和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就业成功率和稳定性。聚焦长期失业青年,深入实施“启航”计划,实施精准帮扶服务,强化职业指导品牌建设,逐步形成以精准性和个性化为特色的青年就业服务体系;推进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联合区团委、教育部门建立大学生就业信息库,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加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就业项目、社区工作者队伍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力度;关注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乡村振兴战略带动智慧农业、农村电商、农产品直播创业和服务,促进灵活就业;积极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公益性岗位安置、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家政培训等相结合的就业帮扶机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在确认一个月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认定后三个月实现就业。加强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本区就业形势稳定。
5.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举办为契机,大力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围绕青浦区产业布局,构建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体系。面向区域内各类劳动者,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贯彻落实技能等级认定政策,积极发挥培训促进就业作用,培训稳定就业作用。实施区域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探索促进一体化示范区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享共建。加大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本市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有培训能力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依托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等,通过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集中提供技能培训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评价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提升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一批首席技师,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方面的作用。以世赛为引领,配合市主管部门做好世赛集训基地配套服务工作。以世赛技术标准为标杆,建设一批区域内技能人才培育实训基地,提升职业培训工作水平,积极参与世界、国家、本市等一系列技能大赛,以区级竞赛和企业技能比武活动为基础,不断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6.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完善长三角地区就业创业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户籍、身份、人事关系等限制,深入实施职称、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时、职业注册等互认互准制度,促进人力资源要素合理有序流动。以紧密对接市场、服务供需双方为原则,立足青浦及示范区,辐射长三角,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并推动留学生创业园建设。依托“青浦长三角人才港”“一港两中心”布局,升级构建包含线下和线上两块的“长三角人力资源市场”。线下以实现“市场”的常态化运营为目标,重点做好各类综合招聘、专场招聘、校园招聘及培训讲座等。线上将“青浦人才网”升级改版为“青浦区长三角人力资源网”,依托现有的微信公众号结合相应的协同网络推广平台,做到企业线上提交岗位、预约招聘、适度简历搜索等功能,求职者可登记简历,搜索岗位,应聘岗位,接收面试通知等,并逐步导入线下人才数据。同时将相关岗位信息与村居就业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实现数字化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人才要素有效交流,人才结构和素质得到不断提升,努力使“市场”成为示范区人才交流的重要人力资源供求载体。同步谋划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加大线上推广力度,聚焦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总部和青浦区主导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探索区域社会保障联动共享。加强长三角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策协同、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共建,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和制度统一,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体化发展。建立优化数据交换平台,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合作机制,推进工伤康复优质资源共享。提升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稳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跨区域转移接续。
2.巩固扩大参保全覆盖成果。推动城乡居保应保尽保,通过大数据对比了解无账户人员信息,锁定目标人群加强分类指导,对特定无账户人员参保给予相应的补贴或激励,确保重度残疾人员应保尽保,60周岁以下贫困人员应缴尽缴。继续做好无帐户人员的参保发动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参保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优化补贴设置,提高个人账户累积。落实全市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标准。
3.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贯彻落实《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失业保险保费政策。做好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失业人员及家庭确有生活困难且符合社会救助政策准入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强化失业保险与预防失业、促进就业联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等多项功能。探索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工作,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4.完善工伤保险体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联动、调解、疑难案件讨论及风险防控等机制,不断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升工作质量,有效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量及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诉讼风险。以中小企业为抓手,继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探索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
(三)加大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1.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三方机制在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巩固劳动合同签订率,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终止情况指导和监督管理,提高劳动合同的履行质量。针对电子商务、网约车、外送服务等新业态,加强规律把握和形式研判,探索劳动关系动态监测。指导小微企业规范用工行为,促进小微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规范劳动用工,重点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企业裁员等行为共享信息,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探索推进街镇和工业园区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积极支持工会和企业组织提升代表性,增强三方协调工作的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单位的标杆引领作用。
2.提高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水平。加大辖区劳动监察员和协管员开展隐患排查力度,明确网格责任,摸清辖区用人单位经营情况、用工情况和群体性纠纷。搭建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平台,深入研究劳动关系和谐指数的主客观指标数值,完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加强相关部门之间对接,落实有效信息共享,对企业经营变动、税收、社保、水电煤欠缴情况等多个维度进行测评,及时掌握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坚持预防和调解优先的原则,突出仲裁作用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加强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完善调解制度,提升调解效率。进一步夯实街镇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深入推进行业、协会等多元化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以街镇(社区)调解组织为主,多种形式调解组织为辅的调解格局。加大对基层调解员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的培训,同时鼓励调解中心更多吸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背景或相关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提高预防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仲裁案件处理质量,优化仲裁程序,提高仲裁机构管理效能和办案效能。强化部门工作联动,增强多元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合力。探索推进仲裁流动庭、巡回仲裁庭建设,提升仲裁服务效能。
4.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完善“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制度。对工程建设领域和物流企业等农民工欠薪矛盾较为突出的行业进行专项整治。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现单一行政处罚向多维度联合惩戒转变。畅通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渠道,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搭建欠薪预警信息系统,对新开工建设项目以及物流企业100%纳入预警系统进行监管,主动发现、提前预防欠薪问题发生。健全欠薪保障金制度,做好欠薪保障金的审查垫付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协调化解能力,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
5.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机制,加强两网化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探索形成“互联网+智慧监察”的工作模式,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效率。实现监察执法向主动监管和精准监察转变,针对重点企业做好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预防、发现、查处、跟踪和监督。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6.落实职工工资调整意见。贯彻市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见。根据政策引导企业健全工资分配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市场工资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机制,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信息引导。按照市里要求落实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联动、能增能减的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落实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水平的政策,完善激励机制。
(四)提高公共服务质效
1.继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推进人社服务纳入“一网通办”网络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拓展网上自助服务功能,完善网上业务办理“一站式”服务,优化新媒体服务平台。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服务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元化服务。抓好“智慧人社”工程建设,率先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实现人社系统跨层级、跨地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建设电子档案信息平台,实现全面电子档案管理,提高业务经办效率。持续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简化材料和流程,实现不见面审批,全面提升用户体验。
2.加强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区、街镇两级就业创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机构网络体系,提高人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行基本公共服务下沉村(社区),织密全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城乡经办一体化。探索针对长三角重点人群开展更具有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公共服务。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思路,细化基层网络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人员配备等内容,加强基层业务培训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加强标准化建设。优化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工作流程,优化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加快推进服务窗口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机构统一、柜台统一、服装统一,打造统一的服务形象品牌。进一步优化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现场功能布局,提升现场接待能力,打造“进门舒心、自助省心、办事称心、等候暖心、24小时贴心”的“五心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健全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和评价体系。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规划落实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按规划任务和目标要求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确保规划按计划、按步骤实施。密切与就业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之间、横向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妥善处理工作上遇到的问题,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财政投入
进一步加大区、镇两级财政对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重点确保规划涉及的重点项目、主要工作任务的资金投入。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创业和就业促进工作,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和创业见习基地扶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法制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建立健全政策和经办规程的清理制度。全面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领域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依法履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依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提高新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展开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人们关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劳动和谐关系,营造有利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实施监测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情况分析。把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区、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其他指标和各项任务定期检查、落实到位,确保“十四五”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规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