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QA120100020220010
主动公开
青府办发〔2021〕62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12.3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加快推动本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残疾人高品质生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青浦区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及未来需求,制定《青浦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青浦区残疾人事业紧紧围绕“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的自身素质、优化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的总体目标,依靠各单位、部门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通过广大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共同努力,使青浦区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本区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82513.88万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185%,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全面覆盖
按照“要分类、有梯次、保基本、广覆盖”原则,坚持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全区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17154人次,投入资金1907.7万元。享受大病、重病医疗救助补贴2169人次,投入资金164.6余万元。享受一户多残特殊救困补贴8335户次,投入资金1069.3万元。享受城镇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修缮补贴9户,投入资金2.7万元。春雨行动助学补贴1880例,发放金额653.6万元。对26名残疾人大学生实施一次性奖励24.4万元。为全区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和青浦区残疾人大重病医疗保险,累计投入资金2664.9万元;完善了“两项补贴”政策,两项补贴共拨付资金16796.57万元。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精准
一是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充分发挥区残疾人康复中心主导作用和街镇康复站、特教指导中心的辅助作用。开展康复训练1240人次;为五千余名残疾人实施“送康复服务上门”服务;累计为46897人次残疾人实施健康体检,为其中885人次的长期卧床、行动不便残疾人实施上门体检;为158人提供残疾人机构养护服务;为2258人提供居家养护服务。为724人次持有阳光宝宝卡的残疾儿童发放康复训练补贴。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811例。7900余名残疾人享受重残护理补贴。组织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共有163名盲人通过了盲人定向行走考核。阳光心园共11家,注册学员98人,非注册学员29人。中途之家(希望之家)为29名脊髓损伤者提供服务。2016年区残联协调塔湾新天地养老院建设了“盲、聋、老携残”集中养护机构,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养护服务,目前有近30名残疾人入住。同时辖区内共有约定康复机构4家。
二是提供辅具个性化适配服务。个性化适配服务针对残疾人自身特点和需求,为残疾人量身打造适合他们的辅助器具,对残疾人的生活、工作、出行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满足了残疾人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十三五”期间,我区共为502位残疾人提供了组合适配服务,适配辅具1625件;为703位听障人士验配成人助听器988个;为肢体残疾人装配了假肢矫形器矫形鞋1736件;为996位视力残疾人验配了眼镜式助视器;为98位残疾人适配了电动类辅具。十三五”期间,我区共为8286人次全额辅具配发25978件。
三是强化残疾预防。区残联每年利用“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等契机,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康复知识、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委托青浦区心理咨询协会成立1家心理健康工作室,对街镇、社区精神残疾人进行服务,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开展预防宣传,设立心理咨询服务热线,接受电话咨询和预约服务。
(三)残疾人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积极做好特殊教育工作,努力实现特殊教育全覆盖。特殊教育经费纳入区域经费预算,残疾学生全部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对无法正常到校上课的重度残疾学生实施送教上门。“十三五”期间,共有上万人次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得到“扶残春雨行动”救助。为鼓励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区残联每年对当年度考取大专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残疾人就业培训稳步推进
区政府每年将残疾人就业、培训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并加强督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坚持多元化就业方针,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十三五”期间,新增就业安置2340人次,其中应届大学生就业安置率达到100%。积极引导各街镇残联建立了无业残疾人政府托底保障机制,全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和无业托底生活保障率达到100%,1578名无业残疾人得到托底保障。区残联在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和就业指导外,加强对残疾人岗位及职业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首创残疾人就业培训一体化项目——残疾人就业孵化班,累计办班35期,共培训残疾人1143人次,顺利推荐150人上岗就业。
(五)残疾人文化体育日益丰富
持续加大经费投入,组织有一定特长和爱好的残疾人建立残疾群众文艺团队和残疾人管乐队,每年举办1~2次文艺演出活动;为满足残疾人走出家门看世界的心愿,组织开展“千名残疾人看青浦活动”;积极落实“无障碍电影”专项工作,全区共设有16个无障碍电影放映点;指导成立青浦区残疾人读书会,组织残疾人书友定期开展读书活动;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积极发掘、培养残疾人运动员,打造残疾人门球对和残疾人击剑队特色品牌项目;按要求建全残疾人健身设施点,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推动全区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六)残疾人权益保障不断优化
将残疾人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全区普法教育,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意识。建立由司法、残联等部门组成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街镇建立维权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两优一免”服务,畅通了残疾人信访渠道,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区残联设立信访工作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信访室作为信访工作直接责任部门,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反馈”。为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残疾人的深度和广度,畅通残疾人诉求和意愿表达的渠道,确保残疾人的需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扎实有力
全区残联系统组织机构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全。区、镇(街道)、村(居)三级组织网络健全,人员、场地、工作内容实现“三落实”。2017年,11个镇(街道)残联全部完成换届工作。顺利完成11个街镇残联换届工作,11个街镇全部成立执行理事会,由社区服务部门负责人兼任理事长,配备了专兼职副理事长;契合2018年区残联换届,对标区残联群团改革方案,区残联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实行专兼结合,兼职比例不低于40%,配备专职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兼职副理事长2名。
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队伍建设。深化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完善了街镇“联络员”制度,每年走访街镇全覆盖,走进残疾人家庭,直面民生,了解民意,发挥好凝聚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以及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区残联有计划、有步骤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举办了机关干部、基层干部、残疾人工作者等各类培训班,提高队伍素质。并且对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实行规范化管理,从2017年起街镇每年选派优秀残联干部到区残联挂职锻炼。
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志愿者队伍发展大局,成立了青浦残联志愿者服务总队。委托社会组织负责助残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调配、管理和表彰,完善志愿助残服务网络并组织助残志愿者开展各类助残公益活动。
(八)建立区级残疾人信息系统
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科技创新运用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区级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完善相应的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基础设施。残疾人事业领域的重要信息数据库基本构建完善、各类区级政策实现信息化办理,信息技术的专业应用进一步拓展,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
(九)残疾人事业环境持续优化
以每年的“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城区和有关街镇设置宣传残疾人事业的大型公益性广告,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顺利推进,在对政府机构、公共单位的无障碍改造的前提下,加强新建项目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交通运营车辆,设有语音和文字提示,加强了大中型公共场所的无障碍停车泊位的建设。开展了“残疾人无障碍进家庭”改造项目,“十三五”期间,先后为有需求的多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无障碍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将全区主要的公共无障碍设施在青浦区域地图上进行标注,方便青浦广大残疾人群众出行。
二、“十四五”形势分析
“十三五”期间,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全区不同类别、不同等级、不同区域等的残疾人之间的民生、公共服务等保障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还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残疾人保障依然处于较低水平,同健全人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现有残疾人服务设施总量和建设标准有待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和就业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服务队伍建设有待优化,专业化水平需要提高,残联组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需要加强,社会化运作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和完善。
“十四五”时期是青浦落实“长三角一体化”“进博会”两大国家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枢纽门户的第一个五年,也对青浦的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全区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紧密围绕全区发展目标,全面适应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加快改革、创新管理、加强服务,积极应对新常态对残疾人事业投入、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生活质量等各方面带来的影响,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天地,形成更快、更好、创新发展的工作格局。
三、“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共建共治共享”原则,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残疾人,促进残疾人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既要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又要通过特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
2.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既要突出政府责任,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又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环境。
3.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既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又要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4.坚持全面对接,融入国家战略和全区发展大局。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全面融入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各类助残资源,使残疾人更便捷、更高效、更好地享受公共服务,使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与青浦全面跨越式发展进程相协调、相适应,让广大残疾人共享青浦发展新成果。
(三)发展目标
围绕残疾人思想政治引领、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文化体育、权益保障、组织建设、社会环境、长三角一体化等十个方面,进一步统筹和整合党政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各种社会力量的资源,积极发挥残联组织在残疾人工作中的枢纽作用,力争到2025年,将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运行高效,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优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个性化、专业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生活质量显著改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青浦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上海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平均水平,实现残疾人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四)核心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目标值 | 属性 |
1 |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 | % | ≥98% | 约束性 |
2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6% | 预期性 |
3 |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9% | 预期性 |
4 | 新增18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 | 张 | ≥150 | 预期性 |
5 | 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比例 | % | ≥95% | 约束性 |
6 | 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 | % | ≥75% | 预期性 |
7 | 建立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 | 家 | 10 | 预期性 |
8 | 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 | % | 100% | 约束性 |
9 | 街镇残疾人文化驿站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 | 建立残疾人康复基地 | 家 | 5 | 预期性 |
11 | 街镇、居(村)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 | % | ≥95% | 约束性 |
四、“十四五”规划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思想政治引领
主要任务:
引导广大残疾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契机,针对残疾人的特殊性,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展方式,着力在教育、引导、激励中营造广大残疾人同心筑梦、共同圆梦的良好氛围。强化残疾人对国家制度、发展道路、重大决策的科学理解和正确认识。教育引导残疾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定立场,坚决杜绝偏激、暴力等违法行为。要让残疾人充分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主要措施:
以重要节庆、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为抓手,开展残疾人爱国主义宣讲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各类紧跟时代主题、适合残疾使用的爱国主义教育产品和活动项目。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业素养,培育一支残疾人思想政治引领的宣传员队伍。
依托各街镇阳光家园、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等残疾人较集中场所,建立残疾人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探索开发特色品牌项目,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思想政治引领的内容手段。
(二)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建立比较完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满足基本保障常态化、制度化基础上,对医疗救助对象、精神残疾人、多残家庭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对象,建立“一人一档”动态数据库,形成定期救助的精准帮扶机制。进一步优化区级救助政策,发挥残疾人大重病、意外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作用,促进残疾人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主要措施:
1.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完善帮扶举措、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市精准帮扶补贴系统,“一人一档”动态数据库,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救助帮困的发现机制,在经常性、制度性救助政策的基础上,重点落实对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对象、“一户多残”、“老养残”、孤残等特殊困难对象的帮困措施。按照残疾人的困难程度,实施分档临时帮扶。
2.进一步拓展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对其他疾病个人自负比较大的残疾人救助力度,完善大重病医疗、意外保险的保障内容,推出残疾人家财险。优化残疾人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操作流程,借助大数据平台,改进工作方式、减少工作环节。
3.进一步梳理“一户多残”“非重度两保”、助学等残疾人救助区级政策,建立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调节机制。做好预算下沉街镇后,业务流程的优化完善,以及资金的监督检查。
(三)康复服务
主要任务:
完善以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居家康复为主要形式的康复服务框架,深化服务内涵。不断增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加大康复人才培养力度,整合资源,鼓励扶持康复机构建设。继续实施精准康复行动,不断提升康复有效率。完善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不断优化健康促进环境。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纳入青浦区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康复服务内涵。为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康复服务,继续普遍开展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有效减轻残疾程度,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重返社会,减轻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为推动“健康上海2030”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保障。实施精准健康体检。实现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并得到良好的康复和健康服务。
2.进一步优化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服务方式。发挥街镇、社区残疾人康复机构作用,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落到实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菜单式的上门康复服务,作为社区康复的必要补充。
3.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增加残疾人服务供给。做好残疾人集中养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使盲、聋、精神、智力、老携残、孤残等特殊困难对象能够得到有效的养护和康复。加强阳光心园、希望之家的管理与服务,不断增能增效。
4.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的监督,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受益面。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方面的项目扶持。
5.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及康复人才培养。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康复专业科室及专业康复人员的设置及培养,加强卫生服务中心、村居卫生室康复人员的培训、培养及合理化配置。加大康复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力度。
6.继续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精准化服务,通过专业评估为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适配适宜的辅助器具,以补偿身体残疾造成的残疾人居家、出行、沟通等方面的障碍,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为重度残疾人或“一户多残”的残疾人家庭提供辅助器具组合适配。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的比例达到95%以上。
7.不断丰富重度残疾人精细化康复服务内容,在以往重度残疾人送康复服务上门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更精准、更符合残疾人需要的上门康复服务。
8.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力度,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协同合作,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优生优育、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工作,从而降低残疾发生率。
(四)教育培训
主要任务:
完善落实残疾人教育帮扶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教育水平。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人提供订单式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增加培训项目的有效供给。通过职业见习、以赛促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与技能水平。开展星级阳光之家评选,提升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
主要措施:
1.全面掌握0~18岁残疾儿童(少年)的基本状况,充分保障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继续加强送教上门的支持力度,开发网络课程开展网上教学。教育、卫生、残联部门协作推进医(康)教结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进入特教学校、接受送教上门等形式,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2.重点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根据用工需要,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扩大残疾人就读专业的选择面。优化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学生、多重残疾学生的职业教育课程,提升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有效性。支持普通高中随班就读和中等职业学校特教中职班扩大招收残疾学生,实现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达到75%以上。鼓励职业教育机构与用人单位共建实训基地,建立对口录用机制,提高残疾学生就业率。
3.通过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满足成人残疾人提升学历层次的需求,重点面向应届中职大专残疾人学生。开展校企合作,通过企业实训、职业见习等,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培养适应社会的能力。
4.推进培训就业一体化订单式培训,掌握残疾人培训需求,重点培养劳动及生活技能的提升,针对企业、服务性行业岗位需求,开设针对性设置培训项目。开展农村残疾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适应扶残涉农经济组织的用工趋势。
5.建立区级残疾人培训见习基地,为特殊教育、初等职校学生,推出一批适应市场用工要求、符合残疾人需求的培训项目品牌。形成区级技能竞赛制度化,通过“以赛促训”发现挖掘一批能工巧匠。
6.阳光之家在实施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本市星级阳光之家的评选,使本区三分之一阳光之家成为星级阳光之家。
(五)就业创业
主要任务:
加大残疾人群体中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提高残疾人的就业质量,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劳动增收。通过“网络主播”帮扶计划,鼓励残疾人从事互联网创业就业。借助社会力量建立1~2家残疾人文创基地,带动更多残疾人从事“文化+就业”,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鼓励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残疾人居家就业和就近就业。深入帮扶农村困难残疾人劳动增收,培养一批新型残疾人职业农民,到2025年,建立10家区级扶残涉农示范基地,力争创建3家市级扶残涉农示范基地。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建立10家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实现残疾人更美好的幸福生活。
主要措施:
1.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区属公司)专项招录工作,形成制度性安排,每年设置一定岗位数,公务员1至2名、事业单位2至3名、区属公司5至10名,十四五期末,力争残工委主要成员单位至少招录1名。不断加大就业指导力度,力争应届残疾人大学生100%实现就业。
2.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规范就业服务操作流程,建立规范的措施制度。为残疾人、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助残机构,提供残疾人求职、用人单位招聘、残疾人和残疾人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残疾人职业培训发布、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等服务。
3.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爱心商店建设力度,广泛借助社会力量通过线上培训、浸入式培训等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方式为残疾人提供一系列就业指导,鼓励残疾人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促进劳动增收。
4.引导残疾人积极投身文创事业,鼓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关注、支持、参与残疾人文化事业,并在经费补贴、人员培训、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加大支持力度,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文化服务供给。“十四五”中期之前,建成不少于1家的残疾人文创基地。
5.协同文旅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加大残疾人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居家(就近)就业的扶持力度,促进残疾人劳动增收。到2025年,实现各街镇“一镇一品”的残疾人非遗项目,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实现“一镇多品”的残疾人非遗项目。
6.深入推进农村困难残疾人劳动增收,通过打造示范型标杆组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提高收入水平。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促进扶残涉农经济组织的规范运行。
7.加大盲、聋、智障、自闭症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依托助残企业和机构建立10家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建立1~2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探索制定就业困难人群的扶持政策。
8.继续推进创客空间建设,引入社会力量,争取在“十四五”中期设立区级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志于创业的残疾人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助力残疾人创业带动就业。
(六)文化体育
主要任务:
积极融入青浦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机制。通过构建政府扶持、残联引导、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优化和改善残疾人文化服务产品的供给,创新文化服务形式,丰富文化产品内容,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残疾人群众体育比赛、活动,为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健身和康复体育服务,满足残疾人对于体育健身的需求,推动本区残疾人群众体育事业协调均衡全面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区11个街镇分别建立残疾人文化驿站,2025年设立“盲人阅读点”的街镇达到100%,本区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比例达60%以上。
主要举措:
1.统筹协调,促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融入大局。坚持融入社会大文化格局,充分利用好上海的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资源。积极构建政府扶持、残联引导、社会参与等工作机制,依托专业机构给予特别指导与支持,统筹安排全区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充分保障残疾人充分享受参与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权益。探索长三角毗邻区县市残疾人文化体育项目交流合作渠道,积极推动长三角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协同发展。
2.推进残疾人文化活动进社区,建立社区残疾人文化活动基地(文化驿站)。普及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为盲人提供书籍、有声读物和网络信息等文化服务,推动“文化进社区”项目落实。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让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社会文化发展成果,亲身参与文化艺术活动。
3.增加服务供给,满足残疾人高质量个性化需求,针对残疾人口结构复杂多样、老龄化趋势明显等实际,充分发挥各专门协会的作用,结合不同残疾类别的特性打造特色文艺团队和文艺品牌,培养文化艺术人才,打造文化艺术品牌,满足残疾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个性化需求。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开发残疾人家门口文化,方便残疾人参与。建设区级残疾人艺术团,创作更多更好的艺术精品节目,组织各项演出活动,推动残疾人艺术团队向高水平、高层次和高质量方向发展。根据各街镇特色,注重培植有特色的艺术团队。依托“全国助残日”“上海助残周”“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载体,积极发掘、培育和鼓励残疾人群体参与其中,让残疾人个体参与文化艺术活动成为常态化,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文化艺术影响力。
4.探索发展“线上文化”服务。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丰富、更便捷、更适合残疾人参与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残疾人在家里,通过电脑和手机,足不出户就可以欣赏到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作品,参与到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当中。“十四五”期间,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平台,拓宽文化产品或文化产品供应渠道,为残疾人提供不同类型、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文化产品、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通过区残联微信公众号推出残疾人线上阅读和线上展示平台。
5.进一步加强体育健身的宣传和体育服务优化。提高广大残疾人的健身意识,将残疾人体育更深更广地融入体育大平台。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比赛和群体活动,吸引更多残疾人参加。争取社会各界及各体育组织的支持,开展各类残健融合群众体育活动。加强体育健身点的管理,以健身点为依托,开展好残疾人健身点活动。积极开发适合不同类型残疾人活动的体育项目,从而满足不同残疾人的需求。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全面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特教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促进残奥、特奥运动均衡发展。组织举办青浦区残疾人运动会及特奥会。
(七)权益保障
主要任务:
加大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和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残疾人保障法》《上海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力度,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创新残疾人维权工作社会参与机制,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加强残疾人事务受理点线下服务标准化建设管理,做好窗口人员管理、优化办事流程、调整办事指南等相关工作,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努力实现高频事务办理“一号通、一窗办、一次成”。加强数字残联建设,尤其为农村地区和长期居家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数字化服务。加强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心理健康服务,缓解心理压力。进一步强化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无障碍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
主要措施:
1.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采取各类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纳入区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
2.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加大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力度,促进已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残疾人的司法保护。充分尊重残疾人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教育权、劳动权、文化生活权、社会保障权,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完善本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制,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支持本区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便利优惠的法律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方便群众及时就近获得法律服务,满足残疾人法律需求。
4.严格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信访工作的根本,依托“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拓展残疾人诉求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加强信访信息汇集交流,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主动应对涉及残疾人权益事件,预防和控制舆情风险。
5.加强对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的督导,新建公共设施及居住小区同步配套无障碍设施。
6.加大经费投入,立足实际需求实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个性化、精细化。
7.建立残疾人及其家属心理健康体质机制,引进优质社会力量建立残疾人及其家属心理互助平台。
8.统筹推进全区各类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建设与管理,将无障碍设施维护纳入“一网统管”系统。加强对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无障碍设施使用情况监督。进一步推进无障碍信息交流,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方案,推动充分兼顾残疾人需求的信息化社会建设。
(八)组织建设
主要任务:
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健全完善残疾人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注重残疾人组织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残疾人工作骨干队伍。同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高级人才引进,努力构建由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构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志愿力量相结合的人才队伍。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联系特定残疾人群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和引导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更好地发挥残工委综合协调作用。
2.加强残联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发挥好残联组织的代表作用,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团结、教育、带领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区、镇两级残联组织整合政府、社会资源,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加强村(居)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有效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代表与服务作用,团结、教育、带领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3.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中,加大交流、使用力度。认真做好残联换届工作,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培养选拔热爱残疾人事业、德才兼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到残联工作。发挥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培训中心等专业院校和机构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各级残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对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进行职业培训等专业化改造,提升专职委员队伍素质。
4.加强优秀残疾人人才遴选和储备。以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残疾人工作、服务残疾人群体为目标,以培育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充满感情的优秀残疾人干部为根本,坚持组织主导、全程跟踪、递进培养,组织实施青年残疾人骨干培养计划。通过有计划系统性地开展培养,提升青年残疾人参与残疾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能力,着力锻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新要求的青年残疾人骨干队伍。加强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为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储备。
5.活跃专门协会工作。健全残联执行理事会与各专门协会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专门协会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和管理规范。选优配强协会领导班子,依照《章程》落实工作力量,增加协会班子成员职数,配备协会干事,领导班子和协会干事,可从主席团残疾人委员、优秀残疾人储备干部、基层一线残疾人代表人士,也可邀请热心残疾人职业的助残志愿者担任。加大对专门协会工作经费的投入,确保有人办事,确保必要的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加强专门协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在协会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能力。引导专门协会开展内容健康、受益面广、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增强专门协会的凝聚力。
6.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健全志愿助残工作机制,提升助残志愿活动的专业水平,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全区志愿者队伍发展大局。大力普及助残理念,积极搭建相互有爱、奉献社会的实践平台,动员、鼓励、招募、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或组织参与助残志愿服务。
(九)社会环境
主要任务:
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人道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残疾人更加广泛地参与和融入社会,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发挥党和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支持作用和市场推动作用,调动更加广泛的社会资源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不竭的动力。全力探索创立残疾人15分钟社区生活圈,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主要措施:
1.在全社会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进一步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2.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助残活动,发掘、树立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典型,宣传优秀残疾人工作者和扶残助残的先进典型。强化舆论导向作用,鼓励各级单位加大残疾人宣传工作,拍摄反映本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的微电影和主题宣传片。
3.加强与社会组织的沟通合作,采取项目化、市场化的方法购买服务,提升青浦专业助残服务水平。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发助残服务功能,并促进服务项目从传统康复服务向教育培训、托养照料、家庭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法律援助、就业援助拓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局面。
4.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途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残疾人服务设施。
5.依托区“幸福社区”建设项目、民政助老项目等一系列社区为民项目并结合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点建设工作,探索创立残疾人15分钟社区生活圈,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十)长三角一体化
主要任务:
在“十四五”期间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工作将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携手发展、合作共赢”为原则,建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工作站(以下简称:长三角工作站),以长三角工作站为载体,率先在残疾人康复与养护、教育就业、权益保障、宣传文化体育等领域深化协作、共促发展。
主要措施:
1.搭建“青吴嘉”三地残联沟通协调联络平台。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为示范区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2.建立长三角示范区残疾人医疗康复枢纽站。以满足残疾人个性化需求为目标,做好“供给侧”改革,深化残疾预防、残疾人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康复资源供给等方面的合作,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效能。探索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大数据中心。
3.创建长三角示范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中心。深化开放、共享、包容、合作的发展理念,为示范区残疾人打造一个提供创业指导、就业孵化、资源对接、集中办公等一系列帮扶服务的平台,力争创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残疾人文创基地。
4.建立长三角示范区残疾人宣传工作联动平台。探索打造以新媒体为主要介质的宣传工作联动平台,联合开展残疾人各类文化品牌建设、重大节日文化活动、体育交流赛事等,打响残疾人宣文体工作品牌,筑造残疾人文化发展高地,蓄积残疾人体育事业力量,焕发长三角宣文体工作一体化发展生机活力。在不断提高社会参与度、融合度中引导残疾人涵养高尚的精神追求、乐观的生活态度和蓬勃的创新活力。
5.建立长三角示范区助残服务中心。围绕残疾人思想政治引领、权益维护、多领域无障碍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残疾人心理疏导、助残志愿服务、助残公益慈善、长三角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等工作,建立青浦区(即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助残服务中心。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扶残助残等工作,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增强工作合力,实现深层次区域合作。努力打造长三角助残服务地方样板。
五、实施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制定专项政策措施。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残疾人事业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和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二)发挥残疾人组织作用
各级残联巩固和发展党的群团组织改革成果,围绕“讲政治、强基层、转作风、专兼挂、广代表、信息化、聚主业”等任务,依法依章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和带领残疾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优势、建功立业。持续夯实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倾听回应残疾人呼声愿望,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贯彻。鼓励专业化助残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助残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建立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
各级财政继续支持残疾人民生保障,按照支出责任统筹安排经费。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使用与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扩大影响力和助残服务覆盖面。注重政策引导,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服务业发展,不断完善政府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格局。
(四)加强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
各街镇、各部门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单位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强化规划配套政策研究,加强事前风险评估、事中事后监管,“十四五”中期和期末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科学决策、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