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主动公开
无
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5.02.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www.shq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电话:69730101)。
一、概述
2014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被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青浦区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推进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有深化,公开效果有提升,不断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研究部署,完善推进机制。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召开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公开水价调整成本、开设“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公开渠道、公开财政性资金预算、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召开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年度各项主要工作顺利推进。在日常工作中,区府办、区科委、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办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业务联系,协调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府办、区科委定期会同区法制办就疑难申请答复问题与相关单位协商与沟通,努力提高申请答复质量,确保申请答复准确和规范。
(二)围绕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结合《青浦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从源头上认定公文公开属性。印发《2014年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了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等9项重点公开领域,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进行落实。
(三)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积极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受理、答复等工作机制。针对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和倾向性问题,健全研究会商机制,分析典型案例,解决共性问题,指导面上工作。对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的事项,及时提出有关信息公开方案,完善依申请公开案件报备制度。
(四)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监督保障。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知识、依申请公开常见问题等方面,努力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纳入中青班课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行风评议和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在“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社会评议,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实现系统上线,强化公开基础。青浦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经试用并不断完善,目前已全面上线使用,实现文件备案、发布、依申请备案、信息统计等功能。出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和管理的意见》,加强对系统应用的管理和规范,不断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4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28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46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1608条,提供服务类信息19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本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区政府取消和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单位在各自网站公开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4年版)》。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结果的公开面,通过“上海青浦”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专栏,公开环保绿化、医疗卫生、工商物价等22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结果。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区农委、区文化执法大队等5家政府部门于“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公开了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区政府确定7家单位正在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试点工作,并明确要求各试点单位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2.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实现区本级、区级部门、11个镇街道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重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公开中央、市、区三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深化审计信息公开,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公开力度,公开了2014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3年度审计整改报告。财政局、水务局等8个部门公开了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开了本区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绩效情况、太浦河原水厂扩建三期竣工决算及饮用水源安全情况等6项审计调查结果。
3.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社会安全管理领域,每月发布涉及食品药品抽查情况、行政审批、执法处罚等政府信息公35批,每月发布环保违法企业名单、环评审批公告、征收企业排污费公告、月度执法情况、核技术辐射安全许可审批等政府信息60批。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信息,2014年发生8起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相关条查处理情况均主动公开。截至2014年底,青浦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3980条。
4.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信息。实现征收工作过程全公开,向社会公开规划公示、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政府信息300余条;公开房地产权属公告、廉租房经适房申请受理、选房结果等政府信息40多条。
5.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每日公布本区水质信息、环境质量报告,每月公布本区城区及各镇降尘和水质情况、淀山湖、太浦河水质状况报告;发布本区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基本信息和招生信息;公开本区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信息;公开各类企业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50批。
6.信用信息和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依托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优化信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各领域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使用。开展“三个清单”(数据清单、应用清单、行为清单)的编制工作,形成了青浦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包括20个单位198项信息事项。启动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注册备案,推进政府信息资源逐步向社会开放。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继续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上线使用,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行政处罚信息,调整政府资金信息,并细分为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政府信息。对各目录逐一落实政府信息发布的职能部门,明确各项信息的发布频率、时限等具体要求。举办“城市综合防灾与应急管理”、“心理状态与社会和谐”等为主题的视频访谈。2014年WAP“上海青浦”手机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000多条,市民随时随地打开手机就能知晓青浦区政务动态,查到最新信息公开文件,用手机就能轻松给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地拓宽政民互动的渠道。对区内各政府责任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出统一要求,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
2.积极利用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新渠道作用,“绿色青浦”政务微博在东方、新浪、腾讯、上海滩(新民)四个平台总粉丝数144368人,共发布原创微博44700条,其中新浪微博平台粉丝83788人,发布微博14714条。“绿色青浦”微信公众平台关注人数为2018人次。结合数字电视推广,建成基于上海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数字高清机顶盒上的区域综合信息发布平台,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民性。
3.充分利用其他有效公开途径。本区全年编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公报》共12期,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免费发放,共计发放18000册。加强社区(农村)信息公开服务示范点建设,发挥其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本区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1608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6件。从申请渠道看,信函、当面是主要申请形式,信函申请331件,当面申请83件,网上申请64件,传真申请6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数
申请量列前3位的是青浦区人民政府、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房地规划、拆迁补偿、重大建设工程等方面,同时,涉及政府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申请事项明显增多。总体上,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关注密切相关。
(二)申请处理情况
48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了479件,除去“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实际公开比例为94.3%。
在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67件,占总数的55.7%;“不予公开”16件,占总数的3.3%。
其他情况196件。其中,“非本机关职权范围”66件,占总数的13.8%;“信息不存在”91件,占总数的19%;“申请内容不明确”24件,占总数的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15件,占总数3.1%。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本区各级政府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纠错率明显下降。
2014年度发生针对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没有案件被纠错。
2014年度发生针对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5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1件被撤销。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836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4219次,咨询电话接听4148次。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到565142人次,其中访问量居前五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人事任免、区政府重点工作、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区政府文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工作需要加强,统筹推进机制需要强化;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
2015年,本区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公开步伐,深化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七、说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53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4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4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88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0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8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3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3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486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83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6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64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331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479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476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3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47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256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16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1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1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66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9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2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5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4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8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3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7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47.1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