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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2023.01.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青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配备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受理点,并配合区档案局设立便民信息公开点,方便公众咨询。截至202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委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共主动公开信息数9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共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9件,商业企业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将机构设置、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工作计划、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均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以委门户网站、“青浦发展改革和金融”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持续加强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与“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融合,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形成由办公室牵头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各业务科室公开专业领域信息。每次信息公开均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指导,有效保障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1

000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000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

000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191000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社会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在政策解读形式方面存在差距,解读形式主要还是局限于一图读懂、要点注释等传统形式。二是在公众较为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上,宣传、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质量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表述不够规范,在用词、排版等方面仍存在着可以进步的空间。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以下改进:一是完善并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增加音频、视频等多种当下公众乐于接受的形式,扩大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二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民生热点等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三是以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根据区政府下达的《2022年青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我委对承办的《青浦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源性指标统筹配置实施办法》制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公开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落实,确保及时完成各项决策工作并向公众公开。截止2022年10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五项法定程序均已完成并向公众公开。

(二)特色工作

2022年,我委积极拓宽政务公开通道,在区发改委微信公众号“青浦发展改革和金融”上开通留言栏目,针对网民留言及诉求,积极为其提供相关政务信息的公开地址、政策解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