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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01.1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规定》要求,我办共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1个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截至2023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通过青浦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我办除了提供办事指南、窗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公开内容外,还通过多媒体展示屏、网站及时发布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节假日放假时间、作息调整时间等服务类信息。此外,按照要求主动公开2023年青浦区政务服务办公室、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办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由于来信中要求获取的信息为档案信息,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确保所发布信息及时准确,增强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完善政务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公开平台建设

区政务办提升门户网站、拓宽政务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上海青浦”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建设,将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政务大厅线下专区设有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服务保障。

(五)监督保障

对外,区政务办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平台,解答群众意见建议,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和完整性,积极接受群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内,严格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内部科室信息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区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仍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公开形式和充实、更新内容,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传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并定期更新维护,注重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区政务办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二)特色工作

2023年开展“一网通办”专项立功竞赛活动,推进“一网通办”进大厅、进企业、进园区、进医院、进社区、进商圈、进公交等,围绕“两个免于提交”“免申即享”“一件事”“企业专属网页”服务、远程虚拟窗口、青浦及各街镇旗舰店等,宣传推广“青浦好办”改革成效。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2023年度区政务办信息公开未产生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