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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青浦区城管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动公开

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1.1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青浦区城管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汇报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城管执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切,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其中本部门发文类24条,其他类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根据流程、时效及时办理、审批,用挂号信形式进行回复,答复率100%,其中依申请公开1件、非本机关负责公开公开2件。未发生关于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审核、动态更新等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压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四)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在局政府网站公布政务公开依据、政务公开指南,政策文件、公示公告、部门预决算,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加强“青浦城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丰富内容供给。探索与“上海城管”“绿色青浦”等微信公众号加强合作,扩大信息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局办公室为牵头责任部门,配兼职人员2名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履行工作职责,接受区政府办公室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复议、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吸引力有待提升,部分解读材料仍偏重于条文转述,结合具体执法场景、运用市民语言进行生动解读的能力需加强。需进一步深化解读创新,针对不同受众需求制作差异化解读产品,提升政策到达率。

二是信息发布审核精细度有待加强,部分历史发布信息仍存在错字、漏字等文字性瑕疵,反映出信息发布前端审核和后台复查环节的精细度与严谨性仍需提升。需严格执行并优化“三审三校”制度,探索引入辅助校对工具或技术手段,提升文字校对的效率和准确性;还要建立历史信息定期抽查复核机制,及时发现并修正错漏。

六、其他需要汇报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严格对照《2025年青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完成了以下任务:

一是配合做好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与动态管理。积极响应区级统一部署,全面梳理、编制并动态更新本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载体等要素,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纳入目录管理。

二是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公示工作。积极探索并应用“计划式检查”、“触发式检查”等新型监管模式,全面推广和应用“检查码”,提升监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并减少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干扰。

三是配合做好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青浦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草案)》被列为区级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根据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在形成草案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五项法定程序规定要求,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完成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最终形成《青浦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工程工作方案(送审稿)》,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予以审议通过。

(二)特色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广大市民群众走进城管、了解城管、支持城管,发挥品牌活动影响力,推动城管执法高质量发展,7月15日上午,在金泽镇大观园举办“‘青’心聚‘城’力·共绣长三角”暨上海城管执法系统第十届“7·15公众开放日”青浦分会场活动。除主舞台外,现场还设置了“青”邻聚力、法治为民、营商护航三个成果展示区和“城事”我建言、“城事”我发现、“城事”我参与三个互动体验区。现场市民在直观感受青吴嘉三地城管服务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同时,也能深入了解城管执法领域各项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参与、支持城管执法各项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用。